当前位置:萬花小說>书库>都市青春>穆少有你真好> 第五十三章 美女出手解救帥哥

第五十三章 美女出手解救帥哥

  公子隻應見畫,此中我獨知津。寫到水窮天杪,定非塵土間人。


  用來形容站在樹下的旭峰一點也不為過,他怎麽來了,他怎麽來了!一年多沒見麵,思念在這一刻爆發了,多次想和他視頻,就怕忍不住眼淚。


  他看到了我,我看到了他,彼此在眼裏將對方輕輕的看了一遍,生怕重點,他碎了,生怕眨一下眼睛,她消失不見,用小心翼翼這個詞來形容,再恰當不過了,不爭氣的眼淚嘩嘩的往下流。


  “傻站著幹嘛?還不過來。”旭峰向我招招手。我快樂的想個小鳥一樣跑過去,跳到了他的身上,雙手緊緊的摟住他的脖子,像極了一隻樹袋熊,他很自然的雙手摟住了我的腰說到:“快下來,我很熱!剛下飛機還沒有洗澡,很難聞。”


  我死命的摟住他的脖子,眼淚鼻子一大把,將頭埋進他的脖頸裏麵。悶哼哼的說:“我不!”


  “好吧!”旭峰無奈的將我抱著放進了車裏。


  “你怎麽來了,這太危險了。”我將頭靠在他的肩上,聞著那熟悉的青竹味道。


  “怎麽來了,還好意思問,如果你能讓人省心的話,主子還會來呀?”迷穀氣哼哼的說到。


  “我………我沒有添亂呀?很安分守己的。”我委屈的說到。


  “還沒有添亂,昨天晚上怎麽回事,今天又是怎麽回事?”


  迷穀不服氣的問到,還不停的在哪裏哼哼。我看了一眼旭峰,他溫柔的注視著我。他的眼睛很美,像極了藍寶石。他說:“我比你想象中的要強大。”


  他的自信與生俱來,他的矜貴帶在骨子裏麵,他的強大無人能敵。可我還是擔心,擔心萬一。


  我希望他平安,就像他希望我快樂一樣。我們彼此心中都牽掛著對方,這種牽掛和男女關係無關。


  記得第一次和他見麵。那時的他…………


  都說有緣千裏來相會,說的一點都不假。


  和旭峰認識真的算是緣分,離開老媽到了M國,剛開始我還算是乖巧懂事的,但時間稍微一長,我上山抓鳥,下河摸魚的本性,就暴露的一點點也不剩了,我也不知道,老師為何那麽慣著我,對我經常的小打小鬧,上房揭瓦的舉動,從來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老師算是國醫聖手級的人物,他有很多出色的學生,最為出色的那個,就是現在管我管的很嚴的師兄,我可能是他帶過最失敗的那個了,他也許並不是很願意帶我,估計也是被逼無奈的厲害,我想,要不是我有一身珍貴的血,還可以讓他有研究的興趣的話,估計打死他也不會收我為徒


  我時常偷偷出去瞎溜達,有時候去個酒吧,有時候去個夜店,有時候去個電影院,有時候也會去個商城飯店啥的,這些都要取決於我的客戶了,我也時常會向報刊雜誌提供點有用的熱門,有時候也會將熱門直接交給當事人,隻要他們能給得起我想要的money就可以。


  有一天晚上我又盯上了一條大魚,他最喜歡去當地一個比較變態的夜店,那晚趁老師不注意我偷溜了出去,坐在夜店的吧台上,這裏的小哥哥和我已經很熟了,每次我都會給他很多小費,來換取我想要換取的,小哥哥是個很聰明的人,每次言無不盡,提供的很是到位,我們之間形成了金錢至上,最默契的朋友。


  今天的小哥哥有點和往常不大一樣,好像特意在等我一樣,看到我時,急忙湊近說讓我趕緊離開,等下會有危險,說完他就悄不聲的消失的無影無蹤,我在心裏給他點了一百個讚都不止,覺得他太夠朋友了,本打算趕緊離開,可人倒黴鬼吹燈放屁也打腳後跟,根本沒有離開的機會,夜店瞬間充滿了尖叫聲,打雜聲,混亂成一片。真懷疑那小哥純屬坑貨,告訴了有什麽用,知道了就代表我能離開了,自己溜的比兔子快,好朋友不應該一起溜嗎???

  這時候,聰明人一般都會趕緊找個安全的地方躲起來,看準時機在逃跑,我又不笨當然是找個地方躲起來看熱鬧了。


  看了一會就感到很不爽,一群人打一個人,還打的那麽吃力,人高馬大不嫌害臊,由於夜店光線昏暗也看不清楚那人到底長啥樣,可直覺告訴我他一定長的不差,混夜店的經驗告訴我,在這種地方一人被包抄往往都是睡了不該睡的人,聽了不該聽的話,這小子一定是前者。


  嘖嘖。。。在靠近,仔細看看才發現,這家夥得虧能打,不然老早死翹翹了,那群人不僅人高馬大,還窮凶極惡,下手那個凶殘勁!招招致命。


  嘖嘖,看情形,估計那家夥也支撐不了多久了,鮮血侵濕了他身上的衣服,裸漏在外麵的皮肉鮮血淋漓,慘不忍睹。


  一般這時候,應該會出現英雄救美的橋段才對呀!


  等了一會,也許大概就三兩分鍾,反正就是沒有出現傳說中的救星,既然救星沒有出現,就讓我這個女伴男裝的“帥哥”來個路見不平拔刀相助吧!!!!


  在說了,救人一命神造七級浮屠,反正看不慣,一群人打一個人,無恥下流的手段,我這個暴脾氣從來就看不慣這些的,如果不出手還真看不起自己!


  可又一想,就我這三腳貓都不如的功夫,還想替別人打抱不平,說出口都覺著寒磣,可又能怎麽辦呢?我生來就有一個俠義心腸。最後咬咬牙,跺跺腳做了有生以來最為正確的一件事。


  我把隨身帶著的藥粉裝進了一把小型噴墨槍裏麵,這是我遇到棘手的客戶,逃命的神奇,屢試不爽從未失手過,我扣動扳機對著那幫醜家夥,很快打的熱鬧的場子瞬間安靜了,我蒙住臉麵,趁亂跑到那青年身邊,背起他就往裏麵跑了進去。


  他雖然高,但很輕,很瘦,身上好像就沒有幾兩肉,一看就是從小饑寒交迫,要麽就是露宿街頭長大的,很長時間都被我當時的想法逗樂。


  很輕鬆就背他到了包房,夜店裏麵有一間包房是我前不久包下來的,雖然包下並不便宜,物有所值,我也樂在其中。


  背進包房後我仔細查看了一下他的傷,傷的真心很重,看來一定是招惹了一個狠角色,當時我以為他是活不成了,最後想想死馬當活馬醫,結果他奇跡般的被我胡亂治治,給治好了。其實也不算胡亂治療,現在想想他能奇跡般的活了下來,全靠老師給我的保命丸起了作用,老師大概是知道我每天幹些什麽,隻不過他管不住我,其實估計也不想管,反正遲早要混入進去的。


  為了以防萬一,我換下男裝,變回了女兒身,萬一有人來查的話,也好假裝成幹壞事的男女。


  我聽著外麵折騰了大半夜,最後平靜了下來,好在我這間包房級別高,也沒有人上來查,也許是那群死豬死翹翹了也不一定,畢竟剛才我用的是最強的迷幻藥,即能讓人昏迷,也能讓人產生幻覺,有些人將會在幻覺中一睡不醒。


  在說了,M國的夜店本來就混亂不堪,隻要不出大亂子警察來了也是走走過場,很快就會結束,那幫人怎麽也不會想到我們還會留在夜店裏麵。

上一章目录+书签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