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萬花小說>书库>都市青春>重生之絕世猛男> 第三百零二章 祭錘

第三百零二章 祭錘

  終于!


  田宏的手指碰到了擂鼓甕金錘的錘柄上,仿佛一股電流一般,一股力量瞬間灌注到了雙臂。


  一千多年了!


  一千多年了!


  田宏終于再一次感覺到了那種血脈相連的感覺,田宏的血液赫然沸騰了起來,眼睛中金芒閃耀。


  “嗷嗷……”


  田宏一聲驚天動地的咆哮,猛然提起擂鼓甕金錘,一錘古堡的墻壁砸了過去。


  “蓬!”一聲震耳欲聾的巨響,那厚重的古堡墻壁被擂鼓甕金錘一錘就砸出了一個方圓數米的大窟窿。


  田宏的興奮無以復加,揮舞著巨錘從那大窟窿里面沖了出去,留下約翰森和查理士看著那巨大的窟窿目瞪口呆。


  暴力狂,絕對的暴力狂!


  看著那巨大的窟窿,約翰森和查理士感覺背脊一陣發冷,剛才幸好沒有想過劫持他,萬幸!萬幸!

  情不自禁的,約翰森和查理士抹了一把額頭上的汗珠。


  那巨錘如果砸在他們的身上……


  莫名其妙的,約翰森和查理士一陣后怕,身上貼身的衣服居然一瞬間濕透了。


  “蓬!”


  “蓬!”


  “蓬!”


  巨大的撞擊聲在花園里面響起,山崩地裂,地動山搖,幾乎是所有的吸血鬼第一時間沖房間里面沖了出來,只見田宏揮舞著一對缸大一般的巨錘在花園里面發狂一般的亂砸,每一下,都發出呼嘯的風聲,然后,大地一陣震撼。


  那巨錘在田宏始終舉重若輕,揮灑自如,只是數秒之間,花園已經是被砸得坑坑洼洼,一遍狼藉。


  哎呀呀,那可是什么什么丹的雕塑,威廉一陣肉疼。


  啊……


  金絲楠木啊!

  湯姆也是一陣肉疼……


  在田宏那驚心動魄的狂砸之下,花園就像被千軍萬馬洗劫了一般,一些價值連城的雕塑和名貴樹木被田宏一通狂砸之下,面目全非,而一群圍觀的吸血鬼都是嚇得遠遠,根本不敢靠近。


  靠近……開玩笑,那被缸還大巨錘被說打在身上,哪怕是刮擦一下,不死也要重傷,不過,一群吸血鬼對田宏的勇猛之崇拜已經到了無以復加的地步,每一個吸血鬼的眼睛里面都射出狂熱的光芒。


  終于!


  威廉站不住了,他算是這座城堡的管家,他可不想馬上搬家,看田宏那架勢,大有把整座城堡都砸了的趨勢。


  “主人,主人……”威廉小心翼翼的喊道。


  “啊……哈哈,威廉,這是本王的寶貝,怎么樣?”田宏高舉那缸一般的巨錘在頭頂,哈哈大笑道。


  “不錯,不錯……果然是好寶貝。”威廉看著那空中的巨錘心驚肉跳,生怕田宏一不小心掉下來可就慘了。


  這個主人果然是暴力分子!


  同時,威廉暗自慶幸,在酒吧的時候幸好主人沒有拿出這寶貝巨錘,不然,數百血族在這巨錘一輪狂砸之下,估計也沒有幾個完整的了,想到這里,從來不流汗的吸血鬼威廉也習慣性的抹了一把額頭……


  “威廉,在紐約你有仇人嗎?”田宏情緒高漲,好久沒有活動筋骨了,這一通狂砸,不光是沒有盡興,反而撩起了他的興致。


  “沒……”威廉表情一滯,搖了搖頭。


  “你呢,湯姆?”田宏一臉失望,轉眼一看,看到了湯姆,眼睛頓時一亮,他可是記得湯姆好像說過有什么血海深仇的,不如今天行一善,幫湯姆解決掉算了。


  “我……”湯姆張了張嘴,見威廉惡狠狠的看著他,連忙改口道:“主人,湯姆的仇人不用主人出馬。”


  “這樣啊……你們呢?”


  田宏目光掃向一群圍觀的吸血鬼,田宏不問還好,這一問,數十個吸血鬼齊刷刷的后退了一步,腦袋搖得想撥浪鼓,吸血鬼的腦袋,從來沒有如此靈活過。


  開什么玩笑,讓主人報仇,給他們膽子也不敢。


  當然,吸血鬼考慮的并不是這些,而是怕被主人幫他們報仇的時候一不小心那把超級巨錘掃到了他們,那事情可大條了……


  吸血鬼們雖然皮糙肉厚的,但是,對那巨大的巨錘,還是沒有信心抵擋,哪怕是已經晉級到了領主長老級別的吸血鬼。


  剛才田宏那輪動巨錘如同風車一般的場景可是每一個吸血鬼都看到,那錘輪番砸下來,別說是肉身,就是鋼鐵之軀也要砸成一對廢鐵啊……


  “你們呢?”田宏有點失望,這嚴重的打擊了他高昂的戰意,最后,他把目光落到了約翰森和查理士的身上。


  這個時候,約翰森和查理士還在發呆,一雙眼睛呆滯的看著仿佛被千軍萬馬掃蕩過的花園。


  這還是人干的事情嗎?

  約翰森和查理士已經完全被田宏那如同天神一般的兇猛所懾服了,實際上,就在田宏在花園狂砸的時候,是他們逃走的最佳時機,當時整個古堡的吸血鬼都處于一種極度震撼之中。


  可惜,不光是一群吸血鬼神智被田宏勇武所奪,就是約翰森和查理士也是一樣,在田宏輪動著那缸大一般的巨錘狂轟濫砸的時候,兩人就像石雕一般凝固著,腦袋里面一片空白,哪里還想著逃走。


  等田宏望向他們的時候,兩人這才中從震撼之中醒悟過來。


  “啊……”猝不及防,約翰森還沒有反應過來。


  “有什么仇家,本王今天大發慈悲幫你搞定。”田宏把巨錘猛然一敲,哈哈大笑道。


  “嗡……”


  兩柄巨錘敲在一起,空氣都被震蕩得泛出了一絲絲的漣漪,一群吸血鬼頓時被敲得頭昏腦脹卻不敢抗議,叫苦不迭,攤上了這么勇猛的主人,還真不知道是福是禍。


  “仇家……”


  約翰森和查理士可沒有看到威廉正在翻著白眼朝他們使眼色,當田宏一說,立刻腦袋里面就像放電影一般回憶著那些人曾經得罪過他們。


  從幼稚園被搶走了棒棒糖開始回憶,一直回憶到大學被人搶走了女朋友,再又從大學回憶到后來進入了獵魔者的圈子……


  電光火石之間,兩人絞盡腦汁的想著他們最想殺的人。


  “狼人!”


  幾乎是同時,兩人抬起頭,異口同聲的說出了一個仇家。


  “狼人,一聽就不是好東西,走,今天本王替天行道一次!”


  田宏大喜,雙錘在空中一晃,身上居然披上了一件黃金甲胄,在花園里面,也憑空出現一匹巨馬,田宏翻身上馬,威風凜凜,一副睥睨天下之勢。


  “主人!”


  聽到兩個獵魔者說到“狼人”,威廉想殺了他們的心思都有。


  狼人和血族是完全對立種族,除都是獵取人類血液為食物外。這二個生物在行動時間上沖突很大,人類由于晚上睡覺不活動處于吸血鬼的食物狀態。而吸血鬼喜歡黑暗,在黑暗下活動。狼人在月圓時間過于興奮,導致活動頻繁,在焦躁情況下,殘暴、兇暴地攻擊其他活動生物,而攻擊的范圍,就包括血族。


  在動物世界,老虎獅子,乃至于豺狼都會有屬于自己的地盤,而吸血鬼和狼人也是一樣,他們不允許在自己的勢力范圍之內出現競爭者。


  和吸血鬼的高貴傲慢比起來,狼人更具攻擊性,狼人在速度、力量、智慧、攻擊性、防御性和吸血鬼比起來都不相上下。


  成百上千年以來,血族和狼人一直是死對頭。


  不過,這種情況在紐約是一個例外,因為,在紐約,血族有一個酒吧可以休養生息,所以,吸血鬼很少和狼人爭斗。


  當然,最主要的原因是,紐約的狼人勢力遠超血族數十倍,,而且,狼人有一個習性,如果遭遇到了敵人致命的攻擊,會發出嚎叫聲音,這種類似于次聲波的聲音幾乎能夠把整個紐約的狼人擊中在一起。


  所以,吸血鬼一般不會主動招惹紐約的狼人。


  “有問題?”田宏正是意氣風發,被威廉叫住,不悅道。


  “主人,狼人聚居住在紐約的郊區……”威廉硬著頭皮,他知道,主動招惹狼人是極度危險的事情,哪怕是他們現在擁有了長老和領主,和吸血鬼比起來,狼人更加悍不畏死。


  其實,也正是因為狼人改變了以前分散居住的方式,所以,威廉和查理士都在狼人手上吃過虧。


  實際上,大部分的獵魔者都在狼人手中吃過虧,在以前,獵殺狼人要比獵殺吸血鬼容易得多,而隨著狼人的進化,現在,獵殺狼人反而比獵殺吸血鬼的難度增加了很多,威廉和查理斯至少已經有五年的時間沒有獵殺一頭狼人了。


  “那又怎么樣?”田宏淡淡道。


  “咳咳……主人身著戰甲,騎著戰馬,估計還沒有到狼人聚居的地方……”


  “嗯,不錯。”


  田宏不禁一愣,道理的確如此,如果自己騎著巨馬,身披甲胄招搖過市,估計會引起整個紐約混亂,想到這里,田宏立刻把金甲和萬里云喚進了招魂幡里面。


  “好了,就這樣去吧!”


  “啊……咳咳……”看著田宏揮舞著巨錘,一臉興沖沖的摸樣,威廉知道田宏已經是勢在必行,只的哭喪著臉道:“我給您帶路,主人。”


  立刻,一群僵尸借著月色沿著海邊浩浩蕩蕩的朝狼人的總部走去,每一個吸血鬼都是忐忑不安,在紐約的數百年,吸血鬼從來就沒有戰勝過狼人,如果不是因為有酒吧的存在,估計血族早已經被狼人趕出了紐約。


  在浩浩蕩蕩的進軍之中,威廉還不忘了在約翰森和查理士的脖子上咬一口,如果不是因為田宏交代,他早就把這兩個家伙大卸八塊了。


  不過,約翰森和查理斯也不好過,他們想不到田宏居然就這么浩浩蕩蕩的帶領著血族找狼人的麻煩去了,當然,最重要的,居然還把他們帶上了。


  其實,他們說出狼人也沒安好心,最好是兩敗俱傷他們好趁機逃走,可惜,他們已經成了一個吸血鬼……


  自作孽,不可活!

  后悔已經來不及了,變成了吸血鬼的約翰森和查理斯已經沒有了退路,只能老老實實的跟隨在大部隊的后面,這個時候,哪怕是威廉要趕他們走他們也不會走了,他們本就是獵魔者,自然是知道獲得初擁的吸血鬼是最脆弱的時候,現在的人類世界,對于他們來說,實在是太危險了,也許,某一個獵魔者正在黑暗之中窺視著他們……


  兩人莫名其妙的打了個冷戰,看著前面那顯得有點瘦弱的修長背影,兩個新加入的吸血鬼始終無法想明白,一個如此瘦弱的人為什么能夠拿起那么重的巨錘?

  拿著擂鼓甕金錘的田宏現在就像吃了春藥一般,渾身都是力量,沿著海灘一路砸過去,無論是巖石還是巨樹,所有的障礙物一律砸個粉碎,看的是一群吸血鬼頭皮發麻,這主人,也太暴力了……


  PS:今天一萬字完畢,還有五千字,可能會很晚,有朋友喊喝酒,盛情難卻,還是去一趟!

上一章目录+书签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