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1章 相約上元日
“定下了。”翟氏滿懷欣喜:“我與安家主母相約正月十五同遊相國寺,而且她還指名要你作陪呢。”
翟氏臉上的喜悅之情溢於言表,安家主母在宮中見麵時,毫不掩飾地表露出了對李延慶的中意。
在翟氏看來,這樁婚事已經成了大半,隻需順水推舟,安家便會與自家結成同盟,三哥兒也能娶個漂亮妻子,可謂是一舉多得。
正月十五,元宵節……不,在此時應該叫上元節,確實是個燒香拜佛的好日子。
按照此時傳統,每月的初一和十五,都是上香拜佛的吉日。
李延慶若有所思道:“那安家主母想來是很看重這次同遊相國寺。”
“正是如此。..翟氏笑逐顏開:“想必是她上次來咱們家拜訪時,你給她留下的印象很不錯。”
李延慶仰頭想了想,覺得自己上次也沒啥出色表現啊,無非就是出門迎接了一下安家母子,然後又在曹氏麵前露了個麵而已,連話都沒說上幾句。
怎麽就給曹氏留下了好印象呢?
嘛,若是能娶了那安家女兒,倒也不賴。
李延慶腦海中不由地浮現出了那位略顯稚嫩的清新小蘿莉。
還是有點接受不能,年齡確實太小了點,李延慶有些汗顏,自己竟然會有點小期待?
李延慶試探性地問道:“阿娘,若是真與安家談妥了婚事,可否商量一下,過個一年半載再成婚?”
“怎麽?”翟氏麵露不滿:“難不成你是看不上人家安家小娘子?我告訴你,若此事真成了,你還有點高攀人家呢!”
從爵位上來看,安審琦可是當朝僅有的四位異姓王之一,地位比僅有使相頭銜的李重進確實高些。
“不,絕無此意。”李延慶當即否認:“我哪敢看不上人家呢,隻是二哥都還未成婚,我這個做弟弟的卻先成親,於情於理都不合適,理應二哥先成婚。”
翟氏微微皺眉:“這倒也是,我之前卻沒考慮到這點,是我思慮不周了。”
但是安家看不上二哥兒,他在京中可是薄有惡名,安家肯定也有所打聽……翟氏一時間有些為難。
這兩年上門想要將女兒嫁給李延福的人家倒也不少,不過大多地位較低,不是低階武官就是京中豪商。
李延福即便再不堪,卻始終是李重進的親生兒子,與低階武官或者商人成親確實有些丟李家麵子。
但與李家地位相匹配的人家,是不可能將女兒嫁給李延福這個花花大少的。
這也是李延福年滿十八了,卻至今都還未談婚論嫁的主因。
“這樣好了。”翟氏當即起身:“我現在就去找你阿爹聊聊,先將二哥兒的婚事給定下來,況且安家小娘子的年歲確實有些小,雖然已到了成婚的年齡,但再延後一陣子,安家那邊想必也能理解。”
翟氏的想法,是幹脆就讓李延福取個清白人家的女子好了,地位低點就低點,誰叫李延福惡名傳千裏呢?關鍵是要把安家的事給定下來。
若是成了親,有妻子的監督,李延福的惡劣性情能有所收斂,那就再好不過了。
“如此便妥當了。”李延慶稍稍鬆了口氣,隻覺得心中的負罪感霎時就輕了不少。
見翟氏就要離去,李延慶陡然想起一樁要事,扭頭問道:“阿娘,十五那天,安家小娘子也會去相國寺嗎?”
“當然啊。”翟氏停下腳步:“怎麽了?”
“啊這.……”李延慶撓了撓頭:“我之前不是在陳王府裏與安家小娘子有過一麵之緣嗎?那時我的身份是仆役,她若是見了我,不會出什麽問題吧?”
自己曾經畢竟是騙了人家小姑娘,再次相見,即便人家落落大方,不跟自己一般計較,但自己的薄臉皮卻有些掛不住啊。
李延慶擔心自己的曾經做的“好事”,也許會成為這次聯姻的隱患。
“你說那個呀?”翟氏反而輕鬆一笑,扭頭而去:“無需擔憂。”
步出房門,翟氏望著樹幹上綻出的青澀嫩芽:“青春呐……”
……
陳王府的一處精致庭院內,一隻毛色光澤的狸花貓正在追逐著一個滾動的小皮球。
安清念倚在窗口,品著氤氳的香草茶,欣賞著萬物萌發、生機勃勃的初春庭院,眼中卻流露出一抹女孩兒特有的愁怨。
忽見曹氏從院門而入,安清念急忙提起紅裙,迎到門口。
進屋落座後,曹氏滿麵慈祥地問道:“你那狸奴近來如何了,還鬧騰嗎?”
“狸奴近來好了許多,已經不怎麽鬧騰了。”安清念搬來條小板凳,乖巧地坐到曹氏的腳邊。
幾天前,安清念令護衛將府上的野貓都逐了出去,狸奴便漸漸地安靜下來,恢複了往昔的可愛。
“那便好。”曹氏愛憐地揉了揉女兒的青絲:“阿娘今日入宮,見過了皇後,還與幾位中意你的命婦都聊了聊。”
“那阿娘已經決定要讓女兒嫁給哪家了麽?”安清念歪著頭,煞是可愛。
曹氏仔細地端詳著女兒的小臉蛋,越看越有些舍不得:“倒是有些眉目了,阿娘已邀李家的翟氏,於本月十五同遊相國寺,屆時你也陪阿娘一起去吧。”
翟氏,那便是李重進家了,安清念眨了眨眉毛,想起大哥對李重進家三子的稱讚,心中生出一絲萌動。
那李家三郎,真有大哥說得那麽優秀麽?大哥都恨不得把他誇到天上去了,說他是謙遜有禮,文質彬彬,還有一分出自武家的沉穩和幹練,當夫婿是最適合不過了。
安清念懷疑大哥有些誇大其詞了,他與李家三郎也不過是一麵之緣,根本就不可能了解得如此之深。
“難不成那李家三郎也會同去相國寺麽?”安清念嘟著嘴問道。
“他當然會同去,你不是一直念叨著要親眼見見他麽?”曹氏笑著回道:“阿娘便向翟氏提了邀約,她也是欣然應允。”
此時可沒有什麽男女婚前不得見麵的習俗。
正所謂“去年元夜時,花市燈如晝。月上柳梢頭,人約黃昏後。”
正月十五上元節,本就是單身男女走上街頭,借賞花燈、逛花市的名義,互相確立“眼緣”的日子。
隻要在花燈之夜互相對上了“眼緣”,男女便會回家稟報各自父母,將明媒正娶的程序認真嚴肅地走一遭,把這個“燈下”緣分送進婚姻洞房。
當然,若是沒對上“眼緣”。
就隻能是“今年元夜時,月與燈依舊。不見去年人,淚濕春衫袖。”了。
曹氏對女兒極其寵愛,她當然希望女兒的夫婿是女兒真正的意中人,為此她才特意邀翟氏帶著兒子一同赴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