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7章 王默的下場
原本陳召遠隻是打算利用這個小明星扒了王默的那身官服,沒想到反而撿到了寶貝。王默可能怎麽都想不到自己會栽在懷著王家骨肉的女人手裏更想不到躲在門外的角落裏打電話都會被人聽到。
第二天雲婷動用雲家的關係直接向高級人民法院發起了上訴。陳召遠和雲婷照例指證了王默的罪行。
然而王默從始至終都沉穩的很,絲毫不在意兩人的指控。畢竟和上次比起來兩人的發言幾乎沒有變化,就算法官不是自己人也不會憑這些就翻案。
直到金剛改了口供王默才終於緊張了起來。他想不通為什麽金剛會突然改口供,更想不到陳召遠等人是怎麽說服金剛改口供的。但是不管怎麽說,金剛的口供對王默非常不利,但是“鐵笊籬”卻示意王默不必驚慌。
王默也隻好選擇了相信,強裝鎮定。“鐵笊籬”翻出了李強之前的案底,表示李強具有精神病而且前後口供不符,所以他的口供不具有法律效應。李強則說自己不是精神病,那都是假的。
法官提起了休庭,讓李強去進行精神鑒定。很快鑒定結果出來了,李強並沒有精神病。王欣然等人歡呼雀躍。然而法官卻表示由於李強的前後口供出入太大所以並不具有法律效應。
形勢瞬間又發生了逆轉,王默一臉得意的看著陳召遠。他期望看到陳召遠氣急敗壞的失落表情,然而希望卻落空了。
陳召遠氣定神閑的會看著王默,眼神之中還帶著一點戲謔。王默有一種很不祥的預感。
法官輕敲木槌,“傳證人林丹妮!”王默耳中如同有驚雷炸響,簡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林丹妮很快被帶到了證人席。
雲婷的律師首先發問,“請問林丹妮小姐您和王默是什麽關係?”
林丹妮麵色窘迫艱難的說道:“我是他養的情婦。”
“那王默養您大概花了多少錢?”律師繼續毫不客氣的問道。
“前前後後總共花了一個億。”全場嘩然!
“反對!原告證人沒有直接證據表明她是我的當事人的情婦!”
“反對有效,請提供證明。”法官對林丹妮說道。
“我的錢都是他給的!”林丹妮突然被激怒了。
“你能提供轉賬記錄嗎?”“鐵笊籬”步步緊逼。
“不能.……我知道他的別墅在哪!”
“首先,那棟別墅不是我的當事人而是他的朋友送給我當事人孩子的成人禮。其次,很多人都知道它的位置也不能說明什麽。”“鐵笊籬”不愧是鐵笊籬,才思敏捷反應神速。
“我肚子裏懷了他們王家的孩子!”林丹妮索性豁出去了。
“什麽叫王家的孩子?也就是說並不是我當事人的孩子?”“鐵笊籬”愣了一下繼續開口道。
“我不知道.……有可能是他的也有可能是他兒子的。”林丹妮低下頭嘟囔道。這一下法庭裏炸開了鍋,這些事情傳出去之後勢必引起整個宜城市的熱議。不管怎麽說王默的名聲是徹底臭了。
“肅靜!”法官重重的砸著木槌。
“還是那句話,證據。難道要讓我們等你生下孩子來進行親子鑒定之後再繼續審理這個案子嗎?”“鐵笊籬”氣勢十足說的林丹妮麵色慘白。
“我……我有和他的通話記錄和短信!”林丹妮突然想起了很關鍵的部分。她給出了自己的電話號,上麵有一個號碼正好是市長的私人號碼。前段時間兩個電話之間通訊頻繁而且有很多露骨的短信往來。
“鐵笊籬”這一次沒辦法狡辯了。雲婷的律師得意的站起身來繼續對林丹妮進行問話。
“你對王默蓄意綁架雲婷、殺害陳召遠等事情有什麽了解嗎?”
“王峰受傷的時候我在場。我親耳聽到王默出五十萬請警察局金局長幫他解決陳召遠。”林丹妮穩定了一下情緒娓娓道來。
“你胡說!你當時離我那麽遠怎麽可能聽得到!”王默站起來怒喝,然而說完才反應過來自己做了多麽愚蠢的一件事情。他無力的坐回了椅子上,一旁的“鐵笊籬”也是連連搖頭。碰上這種豬隊友就算是他也沒轍。
“所以是王默賄賂金局長是嗎?金局長同意了嗎?”律師微笑著繼續發問,已經可以說是穩操勝券了自然也就放鬆了許多。
“金局長說陳召遠上麵有人,沒有答應。”林丹妮如實回答。“但是聽他們的話他們之前進行過類似的交易。”
“你確定嗎?”
“我確定。”觀眾席上的金局長也瞬間蔫了下去。
“然後發生了什麽?”
“然後他又打了一個電話,花一百萬請人去殺陳召遠。”林丹妮的臉色很難看,不知道在想些什麽。
“是什麽人呢?”律師趁熱打鐵繼續問道。
“我不知道,應該是職業殺手。”林丹妮搖搖頭答道。
“他答應了嗎?”
“答應了。”
“很好,我的問話到此為止。很明顯我們的市長王默是一係列綁架暗殺等恐怖行動的幕後主使,希望法官大人能公正宣判還宜城一個安寧。”
“鐵笊籬”不甘心,站起來做著最後的掙紮,“我反對!剛剛的問話隻能表明賄賂這一犯罪事實並不能表明買凶殺人和綁架。”
雲婷的律師啞口無言,對手鑽空子的能力真的是罕有對手。陳召遠突然開口道:“李強可以證明,當天和王默通話的就是他。”陳召遠突然想起在拘留室裏自己和李強的談話,推測到當初和王默聯絡的應該就是李強索性賭一把。
李強又一次被傳到了法庭。通話記錄顯示的號碼和李強報出的號碼完全相符並且李強重複的通話內容和林丹妮所說的幾乎完全一致!“鐵笊籬”終於啞口無言了。
法官休庭去進行判決前的準備工作了。沒用多久法官就宣讀了最後的宣判:犯罪嫌疑人王默,因涉嫌收賄受賄、賄賂政府官員、雇傭犯罪組織進行綁架、謀殺。現依照刑法規定判處死刑,緩期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