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9章 續命之法
“找一個生日是九月九日的人,最好出生的時間也是在早晨九點,更完美的話,就是生辰在九月九日九時九分。”白雨說道。
農曆的九月九,又稱作重陽節。
《易經》中把“六”定為陰數,把“九”定為陽數,九月九日,日月並陽,兩九相重,故曰重陽,也叫重九。
重陽節出生的人,天生陽氣比較重,能在一定程度上中和白雪身上的陰氣。
這,就是高人傳授給白雨為白雪續命的法子中,最重要的先決條件。
一份感情,當夾雜入其他東西的時候,就會令人感覺很別扭。
哪怕,這份感情已經成為了過去式。
鬼胎有違天和,所以很難活過十八歲。但是我清楚記得,我遇到白雪的時候,她是二十歲。
那之前那些年,她是不是接近其他人來續命?
“你是想問在遇到你之前,白雪是不是還找過其他人?”白雨似乎看穿了我的疑問,搖了搖頭,說道,“那位神秘高人給我傳授機宜時,明確地告訴我,若是用這個法子,隻能延白雪一年陽壽,而且被借陽氣的人,也會因陰盛陽衰而最終暴斃。”
我倒吸了一口冷氣。
這種續命的法子,完全是用別人的餘生來填充自己一年的壽命,損人狠,利己也不多。
為白雪續命一年,還是以別人的生命為代價……白雨也覺得這法子有些過於陰狠,便央求高人,問還有沒有其他的法子。
高人沉默了許久,最終說法子是有,但成功的幾率太小。
白雨當即表示,隻要有哪怕是萬分之一的希望,也願意一試。
高人又是沉默了許久,才告訴白雨,第二種方法,首先需要白雨和白雪破了身子,而這個破掉兩人身子的,必須是同一個男人,且不能讓那男人知曉她們兩人的真實關係。
第一點,白雨毫不猶豫地表示,為了白雪,這不是事兒。
接下來,高人又說了後麵的步驟。
要給白雪續命,當然不能隨隨便便找個男人就了事,而是要找特定的人,而這個人要符合的條件,就是農曆的九月九日晨九時出生,而且這個人……需要元陽之身還在。
完成第一步的三人陰陽交泰後,接下裏就是第二步——種蠱。
白雪是鬼胎出生,白雨自身陰氣異於常人,所以即便是九月九日九時出身,又是元陽之身的男人,也不見得能抵住兩人的陰氣。
這場男歡女愛,被找來的那個男人,必死。
但是人死了,魂還在。而且會因為特殊的陰陽氣場結合,最終成為不知名的鬼物。
白雨要做的第二步,就是在這鬼物身上下蠱,或者說,趁著那男人最後一口氣還沒咽下去的時候,在以那男人的肉身為肥料,魂魄為鼎爐,種蠱。
第二步成功後,接下來的兩年時間裏,白雪會安然無恙,而白雨要結冥婚。
冥婚的對象,就是那位被以魂養蠱的男人。
斃命無常,又是死於合歡之際,所以被下蠱後的那男人的鬼魂,會變的索求無度。隨時,隨地,都有可能找上白雨。
這,就是為白雪續命兩年,白雨需要付出的代價。
聽她說到這裏,我下意識地掃了眼白雨那宏偉異常的胸脯。據說女人的那地方被揉捏多了,會變的格外壯觀……不知白雨這傲人的事業線,和那兩年的經曆,是不是也有關係。
旋即,我心中暗罵了自己一聲‘下流’。
“後來呢?”我問道。
“後來……”白雨的眼中閃過一絲悵然,“後來,兩年期滿,那男人魂身養的蠱大成,他就消失不見了。”
“怎麽會消失不見了?”我失聲問道。
白雨搖了搖頭。
當初,高人叮囑的第二步,就是說了兩年為期。這兩年裏,白雪會安然無恙,而白雨則是結了冥婚後時時刻刻有可能需要和一個鬼嘿咻。
高人給白雨交代的第三步,則是需要白雪自己來完成:在一個特定的時間,去一個特定的地方,找一個特定的人。
“那個人,不會是我吧?”我有些愕然地問道。
白雨點了點頭,“你還記得你和白雪第一次見麵的情形不?”
和白雪的第一次相見,是在……S市城南一個叫鬼山的地方。
那天,寢室的幾個兄弟夥嚷嚷著節日到了,閑著也是閑著,何不登高去?攀山的過程中,下山的時候,大概是走的太快,不小心在步行棧道拐彎的地方,撞倒了個人,那人,就是白雪。
相互聊過後,才知道我們居然是在一個係的不同專業。
再後來,就慢慢的走在了一起。
想到這裏,我突然感到一陣毛骨悚然。
特定的時間,特定的地點,特定的人——九月九日,鬼山,我?
那位草街的神秘高人,在我去鬼山的兩年之前,就預判了我的行蹤,而且還特意叮囑白雪在棧道的拐角處等我?
真是日了藏獒了!
當初去提議去等高的,是寢室的老三,而決定去鬼山的,是我。按理說根本就不存在類似在服務站被人預判半個月後的行程,但實際上是有那人開著那輛黑色奔馳故意引我和穆業去後,才形成的巧合。
能未卜先知到這份上,已經不是令我信服,而是驚恐。
我和白雪相遇後,依照我個沒見過市麵的窮屌,自然是架不住白雪的投懷送抱。兩聲嬌滴滴的情話一過,再給灌點海誓山盟的迷魂湯,我從容就範。
“讓你愛上白雪,這是第三步。”白雨看了我一眼,說道。
第四步,也就是至關重要的一步,也是白雪後續續命的真正關鍵步驟——必須保持兩人氣機的獨立,否則陰陽逆亂,白雪會立即斃命。
所謂保持兩人氣機的獨立,就是……我可以亂摸,但不能邁出最後一步。
我仔細的想了想,又拚命的想了想,終於在記憶的角落中,隱約找到了一些東西。
我和白雪剛確定關係後,我就猴急的想把人給吃掉。當時白雪雖然不清不願的,但還是準許我隔著衣服上下其手,其中還有幾次是手都伸進衣服裏,差點就觸及最後的禁區。
這種情況,一直維持到畢業。
畢業後兩人同居,我本以為機會來了。哪知搬離學校後第一天,白雪就把我趕下床打地鋪,好幾次我不死心半夜爬上床,結果發現丫的穿的嚴嚴實實,我能做的,也就是隔靴搔癢。
這樣的日子,我自然受不了。
可鬧來鬧去,隻要白雪一抹眼淚,忿忿地問我是不是不愛她了的時候,我就會把那些不快瞬間拋之腦後。
“你不願意,我就不會強求。”
交往幾年中,這個大概是我對白雪重複過次數最多的一句話。
最接近成功的一次,是白雪過生日,我給用大半年的積蓄給她買了台蘋果,而後兩人又小喝了點,接著那股子迷離勁,才把她剝的幹幹淨淨,結果在我準備霸王上弓時,被白雪一把抓在蛋上,頓時霸王成王八。
現在過往種種被白雨點破說透,我隻是喟然歎息了聲。
她有苦衷也罷,我不甘心也罷,終究已然是一場煙雲,已逝。
“再後來呢?”我問道。
“再後來?”白雨眼中閃過一絲愕然,“再後來你們不是就在一起了嗎?為了不讓這件事被你識破,我幾乎都是不和白雪聯係的,直到這次出了事,雲老給我看了車禍現場拍照,我才知道出事的是白雪。”
說著,她有些疑惑地看向我,“我已經把事情解釋的很清楚了。你應該明白,白雪是不可能離開你的。你們為什麽會分手?”
不可能離開我?可惜最終還不是走了。
“她說要南下去尋找長期飯票,於是就走了。”我有些懶散地說道,“半個月前,她帶著男友回到S市,我請他們兩人吃過飯。”
白雨和雲中客對視了眼,齊聲道:“孫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