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這貨比較難纏
新入行的警察好像是有些吃驚的說:“不會吧,那麽牛的釘子戶。記者就是了不起啊。”
王所有些無可奈何的說:“記者就是那麽牛,有時候比我們警察都牛,因為他們是拿著筆杆子的。
而且,李磊這家夥,不但是給東陽地產挖坑,而且也敢給我們警察挖坑。
你信不信,今天隻要是我們不清點他的損失,回頭這小子絕對連我們一起曝光了。”
這下,前麵的兩個警察更是一起吃驚了。
新警察不敢置信的說:“這事情不至於吧?”
王所(ˉ▽ ̄~)切~~了一聲說:“這有什麽啊,李磊這小子壞著呢?
你說曝光我們派出所多難的事情嗎?用他的話,隻要是有證據,不過是橫豎多寫幾個字而已,這事情在他們記者看起來根本不是個事情。
我們今天不登記的話,明天他絕對有可能把我們派出所給捎帶上。
我就知道,這小子是讓我們給他作證呢?
不然到時候說起來到底是有多少古董,誰信啊,證據在派出所,那就容易辦多了是不是?
人家是記者,知道曝光了就是新聞,我們如果不按章辦事統計了他的損失,他真的敢曝光我們不作為。
橫豎不會輸,還能炒作自己,多好的算計啊。
這小子,從小鬼靈精一個,別看現在整天吊兒郎當的像個混混,認真起來絕對能坑死人。
你問問李家村的人有幾個沒有被他坑過的?”
前麵的兩個警察仔細想想,也是,作為記者最希望看到的可就是新聞嗎?
隨後,王強好像想到了什麽一般說:“對了,這李記者現在在局裏麵做駐地記者呢,和刑警隊的周隊,宣傳科的王科長,甚至領導都誇獎過這家夥。
記住,我們依法辦案就成了,其他的有上麵的人管呢,我們急什麽啊?”
王強自然是知道一些內幕消息了,李記者至少現在在警察這邊是非常的吃香的那種人。
果然,局裏麵是很快的就派人把東西和筆錄都給帶走了。
這一次,是王科長找李磊談話,不談不成啊,李磊這小子太能折騰了。
王科長語重心長的看了李磊一眼說:“李磊,你小子是不是閑得慌啊,就是放你兩天假,讓你腦子放鬆一下,你給我整出來了那麽大的事情來。
你說實話,東陽地產那邊到底是怎麽樣的一回事?”
李磊不以為然的說:“不知道,王科長,你說,我們家房子多少年了,別人不知道,你還不知道嗎?一百多年的房子,一百多年前建造的啊。
不過,當時你也知道,世道比較混亂,反正我聽我爺爺說過,我家這房子建造的時候就有防盜的功能。沒有經過我們家的允許拆掉我們的房子,不管是什麽人都要付出代價。”
王科長皺皺眉頭,李家的那棟房子確實是有點奇怪啊。
不過,這個不是重點,王科長神色嚴肅的說:“代價有點大啊,那些人到現在都昏迷著呢,不會有什麽生命危險吧?”
李磊十分肯定的揮揮手說:“放心,我祖上妙手仁心,輕易不會毒手的,這些人明天這個時候差不多就能夠陸續醒來了,保證活蹦亂跳的沒有什麽太大的問題。”
王科長聽到這裏,也是不由得鬆了一口氣,沒有什麽生命危險的話,那就不是什麽大的事情了。
說是實在話,東陽地產最近鬧騰的也是比較厲害,殺殺他們的威風也是沒有什麽大不了的。
這個時候,李磊其實並沒有能夠脫身。因為事情鬧的是比較大一點的。
雖然王科長是找他談話,但是那不過是上級領導找他談話而已。
畢竟李磊在公安局裏麵,是歸屬王科長直接的指揮的。
手下人犯錯誤,領導找來談話,是再正常不過的情緒了。
這個事情可不是說領導談話那麽的簡單的。
周隊長再王科長之後,也是找上門來,
沒有辦法,這事情有點鬧大了,羅凱他們雖然是昏迷不醒,但是東陽地產的其他的工作人員報警了。
董事長這昏迷不醒的,可是相當的麻煩。
因此,在這樣子的一個情況下,周隊長來了。
周隊張找上李磊說:“小李,這個事情你有一個思想準備啊,那邊東陽地產可是已經報案了,說你是再謀殺。”
李磊胸有成竹,樂嗬嗬的說:“這個事情,你放心,根本和我沒有任何的關係啊。周哥,你也不用那麽的嚴肅。
我清楚的很,第一,拆遷我房子的時候,我不在現場啊。很多人都能夠為我作證,我當時是再吃飯呢?
因此這事情和我沒有直接的關係。房子也不是我修起來的,說我違法犯罪要拿出來證據來。
有本事把我家那個禦醫老祖宗給從地裏麵挖出來啊。
我也是想見見我那個神通廣大的老祖宗。
這我聽說是他的手筆,能讓他老人家開口,也是東陽地產的本事。
還有,這是強拆,國家明令禁止的,我房間裏麵的古董沒有五百萬也是有四百多萬的。
我們家古董,就算你去故宮找專家鑒定,價格也少不了。
這被他們給砸了,這都是警察記錄在案的事情,東陽房地產那幫人敢不賠償我,我還要告他們呢?
別以為他們董事長昏迷不醒了,我就會饒的了他們。”
周隊長自然是站在李磊這一邊了,點點頭說:“這個事情你自己有一個心理準備就成了,東陽地產也是不差錢,有錢的主。
你如果憑據都很足夠,賠償應該是沒有問題的。
而且他們確實是有做的不對的地方,我就怕你到時候沒有防備,吃虧了。”
說起來,其實這個時候,周隊長還真的算是自己人了,堅決的站在李磊這一邊的。
就算是這個通風報信什麽的,那也是相當的難得了。
李磊笑嗬嗬的說:“這個周隊你放心,謝謝你的提醒。
我可能別的不算多,但是朋友多。我已經是有律師朋友幫我接手了這個案子了。
打官司,是他們的專長。
專業的事情要交給專業的人去做,我一向是認為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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