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5章 意外
關於“周教練”的財富來源問題,周家兩個女兒覺得,要弄清楚其實不難。
憑她們對老父親的了解,“周教練”如果老早就積蓄有這樣的一百幾十萬的財產(或者說他和前妻一塊積蓄下來的),他絕對不至於在遭遇前妻“重病垂危”的關頭,仍死死藏著這錢“裝窮”,不肯拿積蓄出來用。反而煞有介事的向親戚朋友(尤其重點是大女婿),積極的募款。
單單是向親友們借到的必須要還的治病費用,就有二十多萬。
假設,“周教練”在搶救前妻的那段時間就握有140多萬存款,要他拿出20多萬替“前妻”治病,那也是七分之一的積蓄而已。按照他的個性,很爽快就會拿出來的。
但他並沒有。
因此,周家女兒們更傾向於認為,老父親拿出來購置“恒大”141平“精裝房”的百萬巨款,大概率是“前妻”病逝後這大半年時間內才到手的。
或許,也正因為有了這樣的一筆“橫財”到手,“周教練”的魅力大增,那個年輕的“女學員”才特別看得上他,甚至不嫌他老了,願意跟他去扯了證了。
半年時間,就賺到了過百萬財富?以前做“電動車組裝生意”之際,似乎也沒這麽賺錢吧?
再說了,他幹點什麽“實業”,賺錢沒賺錢,有目共睹,周圍的人都看得見。現在的問題是,也沒見他參與了什麽大項目,怎麽就“憑空”短期內賺到百萬級別的財富?!
周家女兒們百思不得其解。但她倆也有點小精明,這事兒自己不好出麵打探,畢竟感覺上老父親就是被她倆“聯手逼出居住多年的老式商品房”的。
她倆把調查“周教練”近半年來“財產來源”的重任,委托給了一向辦事沉穩的“周家大女婿”。
“周家大女婿”也不負眾望,也不知道他是直接向嶽父大人“周教練”直接了當的詢問疑惑,還是通過其它屬於他的渠道,很快就了解清楚了“周教練”這半年多來的財富收入來源。
答案在意外之外,但仔細想來,其實又在情理之中。
“周教練”為了老來的“第二春”,也是拚了。居然把他一直珍藏了大半輩子的他爺爺留下來的那部“藥方”,物色到合適賣家以後,就直接出手了。
“周教練”購買“恒大”精裝房,給他自己和後妻購置了一個新家(包括全部家具和電器之類),全部費用,都來自於出售“藥方”所得。
女兒們和女婿們之所以“忽略”掉了“周教練”手裏握有的那“藥方”,多達幾十個的秘傳藥方啊,可以換取一筆不菲的收入,原因很簡單,後輩們隻看見“周教練”選取了“藥方”中的一個,把全部積蓄都投了進去,想憑此大賺一筆,連帶把祖傳秘方的“潛力”統統挖掘出來。結果大虧特虧。把經營“電動車組裝”生意十年賺到的錢,幾乎賠光。
有了上述慘痛的失敗教訓,女兒和女婿們,當然不知不覺就非常小覷“周教練”很寶貝的那些“祖傳藥方”了。
沒有那些“祖傳藥方”,或許後輩們還要好過些。畢竟“周教練”如果仍是個“千萬富翁”的話,女兒和女婿們不必說都可以從他那兒得到許多的“幫襯”。小日子當然就好過多了。
可惜,“周教練”電動車組裝的生意做得太順風順水了,以至於他這個半路出山的“生意人”,把做生意看得太輕鬆容易了。這下好了,直接就虧成了一個窮.逼。
但憑心而論,“周教練”手握的那“祖傳藥方”,還是非常有價值的。隻不過一直沒有遇到“識貨”的買家。另外,“周教練”也並非真正下定了決心要出售自己的這部“祖傳秘方”。否則,按照他交際和人脈之廣,這麽多年下來,不可能沒辦法按照他的心理預期價位,成功出售。
這不,他為了給“後妻”一個安穩舒適的新家,下定決心要打包出售那“祖傳藥方”了。這不,隻花費不到半年時間,就成功賣出了150萬高價。
當然,促使“周教練”最終拿定主意的,除了“後妻”的出現這因素之外,還有個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周教練”自己嚐試過多方融資,來投資某個“祖傳藥方”項目了,結果大敗虧輸。這讓他徹底清醒過來:想要憑一己之力把“祖傳藥方”推廣出去,同時自己也賺個“盆滿缽滿”,遠比想象中更艱難。
既然那屬於難以做到的艱巨任務,而自己又老了,還特別缺錢花,那幹脆就把“祖傳藥方”出售給有實力,又識貨的大老板得了。
如此,或許還是“祖傳藥方”最好歸宿。
關鍵還是要找一個真正懂得“祖傳藥方”價值的大老板,對方才會情願以合適的高價收購。
最終還是讓“周教練”物色到了這樣的一位大買家。
打包出售的“祖傳藥方”,作價“150萬”,“周教練”並不認為賣得貴。
畢竟那不僅僅是一個“祖傳藥方”而已,而是31個“祖傳藥方”一塊兒打包出售啊。
那位從事醫藥生產方麵生意的大老板,他有資本,逐一去實現31個“社會藥方”的投資。
當然,對方雖然有錢,但也不是大風刮來的。在投資每1個藥方項目之前,肯定要安排人手進行相關“藥品”的市場銷量情況的調查和摸底……經過反複論證,才會最終決策要不要上馬某一個項目。
“周教練”生意失敗後,也經過反複的總結經驗,自覺應該是自己太“想當然”了。都沒有經過真正的市場調查,也沒有一整套完備的“市場推廣”的方案,就憑著一腔熱血想做成功一個“醫藥產品”,事後回想起來,真有就“撞運氣”的感覺。
運氣好,就饒幸成功,像他經營的“電動車組裝”生意。運氣不好,就直接撲成狗。
很顯然,後一次經營生意,幸運之神沒再眷顧他。
總之,打包出售“祖傳藥方”給大老板,對方就可以經過權衡,嚐試上馬N個項目。就算一個“醫藥項目”沒成功,但對方有資本有實力,可以多番嚐試,“祖傳藥方”多達31個,投資失敗幾個,對方也賠得起。但隻要經營成功其中某一個,大賺特賺,那就什麽虧損都可以彌補回來。
還可以持續不斷的賺錢。變成一隻長期“下金蛋”的母雞。
從真正要做生意的大老板的角度,出資150萬購買31個“祖傳藥方”,絕對屬於劃算的買賣。當然,前提是,必須這31個“祖傳藥方”真正具有神奇藥效。
打包購買這些“祖傳藥方”的大老板,也不蠢。一方麵他比較信任幫助“周教練”聯係賣家的這位“中介”。另外一方麵,在跟“周教練”取得聯係以後,大老板也跟“周教練”先簽了一份檢測實驗藥方功效的“保密”協定。
在這“保密協定”中,“周教練”需要向大老板提供3個左右的“藥方”,以供大老板的藥企的實驗室,快速按“藥方”提煉製作成藥品,用來實驗藥效。
如果藥效達到了大老板的預期,他就打包收購“周教練”的31個“祖傳藥方”。否則,這項交易就到此為止。但因為簽了“保密協定”嘛,大老板方麵也會保證“周教練”已經提供的3個藥方不外傳。雲雲。
那是交易不成的處理辦法。如果一切順利,交易成功,就會另外簽一份全麵而細致的“轉讓協議”,約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後來的事情發展,顯然是朝著這個“合作共贏”的方向發展。“周教練”成功的簽了協議,把“祖傳藥方”打包轉讓給了大老板。
對方也挺爽快,在簽訂的轉讓協議生效以後,很快就轉賬150萬到“周教練”的銀行卡賬戶。
那次的交易,前後曆時3個多月。其實真正花的時間,都用在了驗證“祖傳藥方”中的一部分藥方的“藥效”上了。
真正簽協議到收全款,不過半個鍾頭就搞掂了。
“周教練”有了150萬在手,腰杆子和底氣,那是真的足。所以從圩上140平方的老式“商品房”中,淨戶出走,“周教練”並非跟兩個女兒“作意氣之爭”!
他已經真的不必在乎“前妻”留下來那套房產的歸屬了。留給兩個女兒和女婿,就留給她們吧。
反正小城鎮的房子,也值不了太多的錢。“周教練”替前妻治病過程中,還欠著大女婿的錢哩。而小女婿一家,欠著“周教練”的錢,但他家不是特別“困難”嗎?能幫他家一把,就幫一把吧。
“周教練”留下那套140平的房子給兩個女兒,意思就是,大女兒大女婿可得一半,算是“周教練”償還了欠他們的錢。而“小女兒”和小女婿得一半,算是“周教練”看他家困難,幫扶小女兒小女婿一把。
總之,留下那套房產,就交由兩個女兒協商分配吧。是“平分”?還是大女兒付出多的多分一些,要大半,小女兒和小女婿沒付出,少分一些?
這些分配的細節事兒,“周教練”都不打算管。就由兩個女兒協商解決吧。
總之,“周教練”另外拿自己的錢,去購置一處隻屬於他和“後妻”的新家。他從此不再欠兩個女兒(包括女婿)的什麽了。
甚至,他也可以“問心無愧”說一句:他也不再欠“亡妻”什麽了。
他對女兒及孫輩的義務,基本上都盡到了。從此,他就可以逍遙自在,和新的伴侶,過他們的二人世界。
“周教練”也計算得很明白:他已經把老的“商品房”提前充當“遺產”,交由兩個女兒分配。按照老房子值40萬左右的“市價”,等於每個女兒資助了20餘萬。
以後,女兒和女婿們過得好不好,就靠她們自己小家庭的努力了!
別再指望著從老父親這兒“撈好處”了。也不要指望他一個大老爺們的,可以幫你們“帶孫子”或“帶孫女”啊。男人一般不擅長帶孩子。尤其是,女兒們應該也不會放心讓一個年紀那麽大的老父親帶小朋友的。
“周教練”撇幹淨了自己的“義務”後,就可以真正逍遙自在,跟“女學員”一起經營小家。
不知道是“周教練”的能力太強,還是“女學員”的前夫太不給力?
“女學員”跟她前夫一起生活了大約6年時間吧,期間居然難以懷上一兒半女的。這也是導致她和“前夫”感情破滅,黯然離婚的原因之一。
然而,“女學員”跟“周教練”扯了證,搬到新家,過了沒多久,她居然就非常意外的懷上了。
這個事兒發生以後,她和“周教練”都相當意外,有點不敢相信的感覺。要知道,那一年“周教練”都已經71歲了呀!這個年紀,有孩子並非就是“奇跡”,因為有不在少數的案例。但也不容易有孩子的。
“周教練”和後妻居然就有了“愛情的結晶”?這樣的一個意外消息,頓時把這一對“打懵”了。
“周教練”一開始時候,還忍不住有點疑心:他的這位“後妻”,會不會跟其他男子有什麽不清不楚啊?或者,幹脆就是懷上了才跟他“談婚論嫁”的?到他和她“扯結婚證”之後,“周教練”就喜當爹。
“女學員”也是個八麵玲瓏之人,最擅長“察顏觀色”,很快看出了“周教練”心有疑惑。於是跟“後夫”挑明了這事,賭咒發誓不算,還表態,可以在孩子生下來以後,任由“周教練”跟孩子做“親子鑒定”。
如果科技如此之發達了,要證明孩子究竟是不是他“周教練”的親生孩子,那是非常容易辦到的一件事兒。不必太過糾結於此。
“周教練”見妻子都把話說到了這份上了,當然是“疑心盡除”,選擇相信了她的忠誠。
至於等到孩子正式“降生”以後,要不要做“親子鑒定”,再說吧。
反而“周教練”也了解過費用了,並不算貴。他完全承擔得起!
隻有“他覺得有沒有必要的問題”,而不是“經濟方麵允不允許的問題”。
“周教練”在這事上,擁有全部的選擇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