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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7章 分得好清楚

  由於“二哥”最終舍棄了他的那份“宅.基.地”,寧可挑選360平方“危險係數”更高的地兒,而“小女婿架子工”則希望圍一個50多平方的“小院子”(後期有希望可以改造成一間沿街大房的那種),這個願望的實現,需要跟“大嫂”置換空地才能完成。


  而從“大嫂”的角度呢,她有替未來可能多的“孫子”置辦固定資產的念頭,所以也提出了她所認可的“置換”方式。


  這一番“置換”下來,家裏還沒有真正“理通”的內容,則是“老排屋”和“祠堂”後老宅.基.地的歸屬了。


  從道理上來說,原本3兄弟都有份的“田”,“二哥”一個人都要完了,那“老宅.基.地”他就沒有份了。


  那“老.基.地”可是有260平方左右的麵積啊。做兩份分,“大嫂”可以占130平方,而且在跟“二哥”置換之前,她就已經計算好了,她要挨裏麵的這一邊。而“小女婿架子工”沒得選了,“一分為二”的地兒,“大嫂”選了挨裏麵的一邊,他隻能得到挨外麵的那130平方。


  而挨外麵那130平方,恰恰便是正對著“祠堂”的。


  按照“大嫂”的好算計:如果以後過上20年再建房子,而“小女婿架子工”先蓋起了房子,她家再在那兒蓋房子,新房子就不算“背對著”祠堂了。


  這在風水方麵,算是把“對祠堂”的不利影響,大大的降至最低程度。


  為啥“大嫂”家認定,會是“小女婿架子工”家今後會比她家“先建那一處的房子”呢?


  原因很簡單。“小女婿架子工”隻得兩處超過100平方以上的地皮,已經建了一處新房子了。今後20年再要建第2處新房子,當然是要建在那“祠堂”背後的一處了。


  畢竟已經沒有地皮了。連要“冒風險偷偷建”的田地,都沒有了。祖宗累積的地兒全“耗光”了。不在那一處建新房子,還能自己掏錢在外頭購地建房?!


  農村很有這樣“奢侈”的行為!本來就大把大把的地,就算用光了,也有一種固有觀念:那地本來就不必花錢購買的。真要叫農民去花大錢買一點地,沒幾個人真正舍得的!

  所以手裏原有的地兒,在子孫多起來,不夠用之時,就不會那麽“挑剔”它是“對不對著祠堂”了。


  而“大嫂”打的好算盤啊。她家以後要蓋第2棟新房子,當然是蓋緊挨著現在她家的這一處。已經從“小女婿架子工”那兒“置換”得到了40多平方。加上把“新房子”建得緊挨自己現在入住的“新房子”,又可以“偷”到近20平方的空間。再加上自己可以分得“老排屋”緊挨“廚房”這邊的40左右平方……“大嫂”已經湊夠了100平方“建築麵積”了。


  在農村,蓋個房子最少也得100平方才像話嘛。比較好設計。


  所以“大嫂”非常肯定且確定,那“老宅.基.地”歸她所有的130平方,就算以後要蓋新房子,那也是第3處新房子了。中間隔著第2處新房要建,肯定沒那麽快能開建的。遲至“小女婿架子工”之後建那處房子,有何怪哉?!

  畢竟農村普通收入的家庭,想要蓋一棟新房子,幾乎都要“耗光”半輩子的積蓄的。


  “大嫂”這也是在替她兒子“預留”今後“多孫”的用地問題。


  如果“孫輩”多起來,不說生他十個八個,就像“泥水匠爺爺”這一輩,生3個兒子,那就得需要3處地皮兒,才夠分配啊。


  現成的新房子有一處,還有兩處能“繼承”下去的地皮兒,“大嫂”覺得才算圓滿。


  她自己老公早逝,才隻得一個男丁,其餘兩個女兒最終要出嫁的。所以她寄希望於兒子長大以後,最少要保證替她生3個“孫子”吧。“孫女”的多少就不論了。孫子起碼要按她的“最低要求”保證數量。


  所以,她作為“未來的祖母”,深謀遠慮,先準備好3處“房地產”,那是非常有必要的。


  但“大嫂”哪裏知道“小女婿架子工”夫妻的想法呢?

  這一對夫妻,現在隻得3個女兒。也在暗暗的努力想要一個兒子。但估計生了一個兒子以後,就不打算再生了。繼續生下去,家裏負擔實在太重。


  如果現在生的3個女兒中,有一個男娃,“周家小女兒”都不打算再生的了。


  她是這樣的念頭,並且自己這一輩到底有沒有那麽順利的生“男丁”都無法保證。因而就算真的有了男娃,等兒子長大以後,估計“周家小女兒”也不會“像大嫂那樣”,一定要“規定”兒子必須生多少個“孫子”不可。


  所以在“周家小女兒”的預計中:或許她今後隻得一個“孫子”而已呢?“孫女”或“外孫女”、“外孫”,說不定就不在少數。


  這種情況下,預判大概率隻有一個“親孫”的情況下,“周家小女兒”和“小女婿架子工”倒沒想過很短時間內,又去建什麽第2棟新房子。


  甚至如果隻有一個“孫子”的話,未來不再建新房子都有可能。


  未來以後的事,一切都屬於“未知數”。反正按照“周家小女兒”和“小女婿架子工”現在的想法,就是建第1棟新房子都怕了。負債累累,或許窮他們這輩子,隻建這一處新房子了。


  這也是“小女婿架子工”在“裝修”階段,預算沒有做好的緣故。


  什麽都貪圖好的,結果“大大的超支”了。感覺建這樣一棟新房子,比同村任何一家都要吃力得多。


  比如像“大嫂”家,建好新房簡單裝修,“外牆”都懶得弄,節約錢,就有新房子住了。


  這種情況下,“大嫂”家甚至還沒有動用10餘萬“老公的賠償金”。那些錢存著,“大嫂”仍在努力做“普工”。節省花銷,就連打工的微薄工資都可以節省出一部分。因此“大嫂”自己存的錢,計劃到了兒子長大以後,娶媳婦的錢可以“存夠”,再蓋一棟一層簡單裝修的新房子,估計到時也可以存夠……“大嫂”當然指望著以後“孫輩”有能耐了,再來蓋第3棟新房子。


  總之,憑她“寡.母.婆”的能耐,可以弄好兩棟“現成”的房子傳下去,就挺不錯了。


  到了孫輩,真有3個孫子時,再由他們來努力弄“第3棟新房子”吧。那建第3棟“新房子”的錢,不會僅僅是繼承了那一處地皮的“孫子”出的。畢竟如果另外2個“孫子”繼承的是“現成的房子”的話,他倆肯定要各自拿出一筆錢,來“補償”另外那個沒有“現成房子”的兄弟。


  或者也不叫“補償”吧,可以換個名義,叫做“資助”更好聽。


  反正就是那樣一個“規矩”——家產的分配,總會盡量做到公平公正。按照以後的建房“造價”,來計算已經建好的2處房子的價值。然後再平分給3個兒子。如果手氣不好,沒有抽到現成的房子的,那抽到的兩位兄弟,就按照“平分的造價”,補償相應數額的錢給第3位兄弟。那些錢也由“大嫂”掌握,不能用作它途,隻能用來蓋新房子。


  這一點“專款專用”的管理方式,顯然“大嫂”也是從“泥水匠老豆”那兒得到啟發的。“老豆”賣了大部分的田以後,得到的錢,也生怕分給3個兒子,他們亂花光。結果新房子也沒蓋,沒有新家住,那就落魄過什麽了。


  總之,“大嫂”的目光真長遠,計劃也真恐.怖。直接要“管”到還不知道最終會不會“成型”的3個“孫子”身上了。


  但“大嫂”覺得壓根就沒有問題的。在農村,生3個男娃很困難嗎?

  如果像“不中用的‘小女婿架子工’家那樣生了N個女兒”呢?那有啥!繼承生下去就行了。


  終歸會生出兒子來的!

  生一個還不夠,“大嫂”的要求是必須要給她“湊夠”3個孫子。她才算心滿意足。到時候,她退休了,她都不怕專門負責帶“孫子”了。當兒子的,隻不過是負責“生”而已!這有何難!盡管的多做一些運動就可以了。


  對於“未來的兒媳婦”方麵,肯不肯多生?這事兒完全不在“大嫂”擔憂的範圍以內。


  按照如今的趨勢,農村嫁女兒,要的“彩禮錢”也越來越高了。既然當時候娶兒媳婦要花大錢,娶進門的“兒媳”,肯定是要她多生才“劃算”的。如果不能多生的,要來何用?!在挑“兒媳”之際,付出的錢跟要求其盡的“義務”,都要事先落實!總之,“大嫂”無論如何都要確保自己有至少3個的親孫子。


  “孫女”的數量,則不限定。


  如此寬鬆的要求,難道還不夠“兒媳”實現她的要求嗎?!

  “大嫂”覺得,如果不是她老公去的早,她要完成這樣的“3個兒子”的任務,那簡直是輕輕鬆鬆。毫無困難可言。


  這樣一整套“完美計劃”,隻藏在“大嫂”一個人心裏。隻有她自己知道。


  可笑那“小女婿架子工”,還在村裏到處造謠她想招個“上門郎”!屁!她如今的人生目標,就是多替兒子存錢,然後再多弄多一處“新房子”出來……然後就是替兒子娶妻生子,安排好他的多子多孫的美好人生。


  “大嫂”才沒有那麽多的“閑空”,再來找所謂的“第二春”了。


  “小女婿架子工”是真不知道“大嫂”的深謀遠慮啊。如果有所耳聞,估計也要驚得下巴都要掉下來吧。


  “大嫂”有了長遠計劃,就想著“完善”自己的計劃。按照現在的方案,其實她已經“湊”了大約100平方左右的建第2棟“新房子”的地皮了。而建第3處新房子的地皮,都不需要“湊”,直接有130平方的現成地皮。


  關鍵是她這第2處的地皮,其實仍有“擴大”的空間啊。


  也就是說,“老排屋”的那120平方,已經分作了3份了,“大嫂”占了40平方,挨近左側的40平方。


  而“二哥”,占了中段的40平方。“小女婿架子工”占了右側的40平方。


  “大嫂”跟“小女婿架子工”兩夫妻矛盾較多,不友好了。但她跟“二哥”家一直維持著非常良好的關係。甚至她還借錢給“二哥”家蓋新房子哩。


  按照“大嫂”的圓滿計劃,她打算向“二哥”購買屬於他名下的那40平方的“老排屋”地皮。


  “大嫂”認為,有很大的購買成功的希望。畢竟,“二哥”名下這“老排屋”才40個平方,建房子都建不成像樣的房子,住也住不舒服,所以把這40平賣給“大嫂”,才是明智的最佳選擇!

  果然,跟“二哥”商量以後,對方果然好說話,同意賣給她了。


  而且價格方麵,“二哥”也沒有“坐地起價”,直接叫“大嫂”開價。她覺得給多少合適,他就要多少了。不還價的。


  “大嫂”覺得“二哥”這人更好了。於是她也“慷慨”了一把,表示借給“二哥”蓋房子的一萬塊,不用還了。就當作她購買這40平方地皮的“購地款”。


  “二哥”也同意了。


  皆大歡喜。


  如此一來,“大嫂”就有了140平方的建第2處新房子的“地皮”了。


  按照她的本意,“大嫂”也希望能把“小女婿架子工”手頭掌握的40平“老排屋”地皮拿下來的。但因為“交惡”了,不太好開這個口。


  那就先“放放先”吧!畢竟這40平方,“小女婿架子工”要來也無大用!以後估計還是最終會賣給她的。


  “大嫂”至此,算是比較的心滿意足了。畢竟,3處都相當“寬敞”的地皮啊,都被她弄到手了。而且其中一處,還已經蓋好了新房子了呢。


  占據著這樣3處“房地產”,還有子女在身邊,她這輩子就算不再嫁了,又算得了什麽呢?


  反正“小女婿架子工”兩夫妻指望著她“改嫁”,好有名義不分屬於她的那份“房地產”給她,“沒門”!

  “大嫂”跟“小女婿架子工”爭吵過了,因此對他家的“成見”非常之深。但對於“二哥”一家,她則對得非常好。


  畢竟她一個“寡.母.婆”,終歸有需要請家裏人“幫忙”的時候啊。所以跟“二哥”搞好關係,對她也有利。


  至於像“小女婿架子工”這種沒有“親情”可言的冷血家夥,就沒必要跟他們維持良好關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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