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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5章 家庭瑣事

  “周家小女兒”盡管能找出一大堆的反例,來證明“生了個兒子其實也沒有啥了不起的”!!!

  但能找再多的“案例”又如何呢?

  依然無法改掉老人們那根深蒂固的傳統觀念:他們就是覺得多出一個男丁,就是比多出一個女娃要強!

  不是說,他們就不看重自己的“孫女”。隻要是自家的骨肉,都是比較寶貝的。但相對而言,是“孫子”的話,那就更加的寶貝了。這是相對而言的問題。


  老一輩就是這種思想。不可能改變了。


  別說老人們是如此,換成“周家小女兒”兩夫妻,還不照樣在孜孜不倦的想要得到一個“兒子”嗎?


  無論拿什麽“已經有了3個女兒,才想要一個兒子”作借口,反正他倆夫妻就是想要兒子。這個事實不會改變。


  連“周家小女兒”自己都不能徹底擺脫這樣的思想了,還能指望老一輩的人不“重男輕女”嗎?!

  “周家小女兒”的角度看來,像她的“侄兒”,她“大嫂”的兒子,髒得已經不止像個“泥猴”了,簡直就像一條“垃圾狗”一般不講衛生。這樣的小家夥,如果是她的兒子,感覺都丟臉死了。


  然而真到了“周家小女兒”自己的孩子不講衛生,她就沒那麽大的反應了。


  比如像她第3個女兒,這一年也3歲多了,也已經送去讀“幼兒園”了。然而這第3個女兒,遠沒有前麵兩個“姐姐”那麽聽話。在“幼兒園”時,老師就反映說,孩子經常騙老師說“要出去屙.尿”,離開了教室,其實就跑到操場去玩耍去了。


  而在周末不上“幼兒園”,在家玩。這第3個女兒也是經常想要小.便就隨時小.便,想要大.便就隨時大.便……反正院子裏就沒少留下過小家夥的“五穀輪回之物”。


  這個時候,“周家小女兒”也沒見她像嫌棄“大嫂”家孩子那樣,嫌棄自己的第3女兒呢?

  所以說,別人家的孩子就是別人家的孩子,有點看不順眼的事兒,就越看越不順眼。而對於自家的孩子,那更多的還是“包容,包容,再包容”。


  但“周家小女兒”算是“當局者迷”吧。他就是不怎麽看得慣“大嫂”家的小侄子。


  而“大嫂”本來跟“周家小女兒”完全沒有矛盾的。但因為“小女婿架子工”的緣故,“大嫂”也跟這位“妯娌”隔合起來了。


  比如說,一開始“周家小女兒”見“大嫂”下班回家時,還開口問候一下“大嫂”。但這一位因為跟“周家小女兒”的老公大吵了一架了,吵得最後的臉皮都撕破了,連帶的對“妯娌”的問候,也采取一種不回應的“冷漠”態度。


  再後來,“小女婿架子工”裝修好了新房子了,連帶也鋪好了自家門左側和麵前的小院子。用圍牆圍了起來。但在入口的“大門口”,沒有安裝大門。


  之前說過的,“小女婿架子工”和他“大哥”當初“抓閹”挑選“宅.基.地”時,“小女婿架子工”手氣最好,挑中的是沿著村裏小徑的這塊地皮,而大哥手氣次一等,挑中的是和他相鄰的,卻“縮進去”十幾二十米的這處“宅.基.地”。


  如此一來,“小女婿架子工”鋪的新房子門前的這些“院子”啊“地坪”啊,也並非全部屬於他自家“專屬”。“大嫂”一家也要從這兒出入的,哪怕圍起了圍牆,感覺也有點像自家兄弟的“公用地帶”而已。那圍牆前邊的大門口位置,是不能安裝大門的。


  至於“小女婿架子工”新房子的左側,圍起圍牆以後,看起來倒是還有50個平方左右的樣子。


  本來左側的這點地皮,按照之前的“分家協議”罷,仍有大約15個平方,是屬於“大嫂”家的。


  在圍“圍牆”之時,“大嫂”就曾經提出過:這左側的空地,大夥都有份的(隻不過她家隻占15平,“小女婿架子工”家占了40平方左右),幹脆就不要圍“圍牆”了,以後充當“停車場”來停車也好。


  然而“小女婿架子工”新房門前那麽大的“通道”都等於“充了公”不能用上,新房子“左側”的這一點“小院子”感覺可以圍起來,利用起來的。以後要“停車”也應該專屬他家的“停車場”。甚至想按照“地理佬”說的,在緊挨著自家屋側蓋個“柴火房”,左側這處“小院”也完全合適。新房子的“右側”就是“大嫂”家了。相隔不足一米的兩棟房子,不可能在“右側”騰出空地來建“柴火房”了嘛。


  反正“小女婿架子工”一方堅持要圍起自家新房“左側”的幾十平方。至於那裏麵有“大哥大嫂”家的15個平方,他打算跟“大嫂”家來換地。


  不換地的話,“小女婿架子工”打算左側“圍牆”就少“圍”它15個平方,照樣要圍圍牆的。


  “大嫂”一開始不願意接受“換地”提議的。但對方堅持要左側“圍牆”,哪怕不圍她那15平方,也要圍。


  如果不跟“小女婿架子工”的40平方合在一塊的話,“大嫂”那這15平方又不是“方正”的“車庫”式的地皮,是那種長有10米,但寬度才隻有1.5米的瘦條瘦條的15平方。一輛小車都有1.7米左右的寬度了,這1.5米寬的15平方,有什麽用處呢?反正“大嫂”就算以後想充當“車庫”,也進不了“小車”啊。


  按照她的本意,自己肯定是不會開車了。但自己有兒子啊,如今農村裏的男孩子長大了,有幾個是不開車的?


  “大嫂”這是在預先替十幾年後兒子長大了“開上小車”,來預先謀劃“停車位”。但“小女婿架子工”一家,居然不肯讓她“共用”左側的那幾十平方的地皮,硬要圍起來,看樣子就是想當成“私用”的了。


  可惜“大嫂”家在“左側”的地皮,隻有區區1.5米度的長條地皮,如果是像標準的15平方“車庫”的形狀,她說什麽也不會想到跟“小女婿架子工”家“共用”了。她自己都可以找人來圍自己那“標準車庫”。


  但太狹窄作不了“車庫”啊,“小女婿架子工”家又不肯跟她家“共用”,叫“家公”說麵說,都不管用。估計這也是大嫂越來越跟“小女婿架子工”一家“交惡”的原因所在吧。


  大嫂沒辦法,隻好退求其次了。想著以後兒子長大了開得起“小車”了,還可以把車停在圍牆進入的大通道挨“圍牆”的這一邊的啊。不至於真的連“停車位置”都沒有。


  “大嫂”於是也鬆口同意“換地”了。但她看中的是現在“小女婿架子工”用作廚房的那間房子。


  這間廚房呢,位於“排屋老房子”的左側。


  如果從正麵算起來,這些“建築物”的順序如下(從左到右):屬於大嫂和“小女婿架子工”共有的“左側”空地(打算圍起來當小院子的);“小女婿架子工”的新房子;“大嫂”家的新房子;“小女婿架子工”家的“廚房”;以前蓋的兩層“排屋”老房子……再隔個大約十多米,則是原本“二哥”挑中的那處在“祠堂”後麵的“宅.基.地”。


  按照這樣的建築物分布情況,可以看出來,“小女婿架子工”新房子“左側”的圍起來那點“院子”,對“小女婿架子工”最有用處。


  而屬於“小女婿架子工”的那處單建的“廚房”,則位於“大嫂”新房子的“右側”,這處“廚房”其實對“大嫂”家更有用處。


  而泥水匠“老豆”以前蓋的兩層“排屋”呢,現在3兄弟都有份的,還沒有真正“分”。


  按照“大嫂”的意思,她同意把屬於自己的那15平方“置換”給“小女婿架子工”一家,是有條件的。


  具體來說,就是她要求“小女婿架子工”用屬於他的那處“單建廚房”,來換她的那15平方的空地。


  那處廚房,“小女婿架子工”一開始倒沒量過麵積。聽說“大嫂”要“置換”的是它,才悄悄拿“皮尺”去量了量,計算了一下。


  好家夥!那處“廚房”別看不顯眼,居然也有40餘個平方。用它來“置換”大嫂家的15平方,相當於用多出2倍的麵積去“置換”了。


  隻不過說,“大嫂”家的15平方,是在緊挨著“村道”的好位置,因此她敢於喊出這樣的“置換”方案。


  “小女婿架子工”和“周家小女兒”暗暗商議了N遍以後,想著緊挨著鄉間小路這兒,能獲得幾十平完整的“空地”(先圍個小院),以後如果村裏也搞個什麽“菜市”之類,這也可以稱得上是“臨街”小鋪麵啊。


  就算沒那麽樂觀,村裏規劃的“菜市”沒錢弄不起來,這挨著村邊的空地,完全可以蓋一間大鐵皮房。以後開個什麽“麻.將館”的,估計村裏也不會少人來玩。


  總之,有“大嫂”家的15平方地“阻著”,壞處多多。沒有她的地“阻著”,好處多多。


  用40多平方去“置換”大嫂那長條的15平方,“小女婿架子工”兩夫妻倒也不認為“虧”。眼光放長遠些,感覺還是有得嫌!

  他家便接受了“大嫂”的這個轉換條件。


  而站在“大嫂”的角度看“轉換問題”:她現在要這狹長的15平方“空地”,一點用處沒有啊。蓋不了房,成不了“車庫”。如果“置換”了緊挨著“大嫂”她家新房子“右側”的這個“廚房”,那就不同樣了。這個“廚房”都有40幾個平方了。再加上跟她家新房子緊臨,中間大約隔1.5米左右。如果“大嫂”以後要再蓋一棟新房子,這1.5米的間隔,完全也可以用上。房子縱深是12米左右,這1.5米的寬度,完全可以多騰出18個平方。加上“置換”到“小女婿架子工”的42平方的廚房,等於“大嫂”將來要再蓋新房子的話,她就直接有了60平方的“地皮”了。


  而且,這還不算完。


  畢竟在農村,蓋個新房子,至少也得擁有100平方到150平方的“宅.基.地”,建出的新房子,才算比較像樣嘛。


  隻蓋個占地60平方的新房子,感覺就有點不夠寬裕。


  但不千萬別忘了啊,那處“廚房”的右側,就緊挨著“泥水匠老豆”當年建的“排屋”老房子啊。


  老房子麵積大約在120平方這樣。


  這處“老排屋”,現在雖然分得你兩間屋,我兩間屋的,分得“七零八落”的。但“大嫂”有了現成的60平方的“地皮”以後,她要求3兄弟“分清楚”老屋,就不像以前那種“各要幾間房”的分法了。


  按照她的見解,就算這“老排屋”在近些年不急著拆,但再過個十幾二十年,總歸是要拆掉的。因此,“大嫂”提出,現在就分了這“老排屋”。按照占地麵積來分。120平方的占地麵積,3兄弟,各家要40平方這樣,公平公正。


  而她分到的這40平方,當然是要緊挨著“廚房”的這一邊。如此一來,她本來就已經能“擠出”60平方的“地皮”了,再加上從“老排屋”那兒“分”到的40平,就可以直接“湊夠”100平方了。


  有這100平方的“地皮”,過多十幾二十年後,她再想蓋一處新房子,那也完全的夠麵積啊。


  不是說“大嫂”有多少個兒子,要替兒子謀劃蓋兩處的房產,才夠分。


  她就一個兒子和兩個女兒。兩個女兒肯定以後出嫁了,不會跟“弟弟”爭這家產房產。而“大嫂”也不打算再嫁,再生多個兒子。她就守著這些家產了。


  但如果可以替兒子多爭取“預留”了100平左右的“宅.基.地”,以後兒子長大了娶妻生子了,他如果給她生兩個“孫子”呢?這兩處的房產,也才剛剛夠分。


  如果再給她分3個“孫子”,這兩處房地產,都不夠分呢。


  所以“大嫂”還是有“長遠眼光”的。所以她要提前做好長遠的準備。


  如果“小女婿架子工”和“二哥”各分到“老排屋”的40平方而已,他倆嫌40平方才太,又不好建屋,“大嫂”還準備也跟他倆“換過來”呢。


  她如今已有的100平方,是“板上釘釘”了的。如果再能多“置換”到80平方,她手裏擁有的“地兒”,就更寬裕,更好安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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