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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3章 建房三兄弟

  結了婚以後,“架子工”家裏欠下的債務,他又花了兩年時間,慢慢償還一清。


  這期間,周家小女兒有了第1個女兒。


  要照顧這頭一胎女兒,周家小女兒隻得辭了工,當起了全職的家庭主婦。


  又由於頭一回當母親,沒有“育兒”的經驗,加之老公做那些工,天南地北的跑,一年回家的時間加起來,估計也不足一個月。如此情況之下,周家小女兒便幹脆跑到“娘家”去(從安.胎階段就開始回去,一直到第1個女兒降生)。


  一直把女兒養到2歲多可以去上“幼兒園”了,就丟在“娘家”圩上最大的那個“幼兒園”去。如此一來,有父母幫照顧、接送“外孫女”。周家小女兒又打算繼續去做她的“普工”了。


  不是周家小女兒心心念念想著要打工,而是夫家兄弟太多了,“架子工”也沒建有新房子給她住。必須要自己兩夫妻一起努力,去掙錢蓋新房子,去裝修一個舒適的新家。


  “架子工”的父母,屬於典型的農村人思維,一輩子生了3個兒子,3個女兒。3女兒出嫁了也不需要父母替她們“破費”,但3個兒子各自要娶妻生子,想過更好些的生活,已經各自分家,不蓋新房子怎麽得?!


  以前當泥水匠的父親,隻蓋了兩層的“排屋”,就是一排過去都是“房門”,一層有六、七間房子這樣。以前許多單位的“宿舍”,包括學校的“學生宿舍”,都弄成這樣的格局。


  這樣的舊房子,兒子又多,每個兒子分兩、三間房,老人再住一間,放車用一間,吃飯用一間……基本上也沒什麽空房子剩下。


  而且那種“舊格局”的房子,周家小女兒和她老公也隻是“暫時”先住著。並沒打算一輩子就這樣不思進思,沒有新房子住也得過且過!新房子仍然是要蓋的。


  農村嘛,其它什麽都不多,就是地多。


  甭管手續齊不齊全了,當然自家占到的“地”多,就是自家的。“架子工”的父親盡管有3個兒子,但他家地多啊。就算建成了“排屋”的老宅沒有哪個兒子願意隻要這一處,那這“舊屋”可以先不分。


  3個兒子,各分它180平方的地皮來建房,那也才分了“老豆”5、6百平方而已。“老豆”還有舊屋也差不多200百,還有“雞舍”啊,“豬圈”啊什麽的比較零碎的地兒合計100多平。


  所以說,“架子工”的老豆,當年拿的地,足足有900多平方。這還不包括他家承包的“耕地”好幾畝哩。


  盡管是所謂的“農村地”,但周家小女兒嫁到的這個“農村”,其實屬於挨近“國.道”的村子,國.道一頭連著圩裏,一邊連著城區,交通極其便利。因此“架子工”老豆的那幾畝承包田,後來也被征.收了。


  雖然賠得不多,但每畝6萬多塊是有的。這樣幾畝地也能有差不多30萬的補償。


  這些錢,“架子工”的老豆也有計劃。如果是吃吃喝喝的亂花,他絕對不給兒子們。畢竟錢也不算多,真正要亂花亂使,那也經不起大手大腳的花使。


  他3個女兒,每個人就給1萬塊,意思意思。畢竟在農村有種風俗,嫁出去的女兒沷出去的水,“娘家”這邊有點意外收入,好講的就給你一點好處。不好講,一分錢不給也有可能。


  “架子工”的老豆還是不錯的,每個女兒給1萬。剩下的27萬,他自留6萬塊,預作養老之用。剩下21萬,則分成3份,每個兒子分7萬塊。


  而這每個兒子分到頭上的7萬塊,也並非直接就分給你。需要等到哪個兒子要真正動土建房之際,才真正可以從“老豆”那兒拿到。兒子沒有真正建房之前,這分到他頭上的7萬塊,就放在那兒不能動。由“老豆”來負責保管。


  至於3個兒子分家裏的3塊地(麵積都差不多在180平方這樣),“宅基地”的位置也有些好些,有些差些。


  最好的那一塊,當然是緊挨著“村.道”的那一塊。而與這最好“地塊”相鄰,離“村.道”則縮進去大約20來米的那一塊,位置則次之。


  位置最差勁的第3塊“宅基地”,則是再往內“縮”進去幾百米,剛好在“宗.祠”背後的地塊。


  自古以來就有一種說法,在“祠.堂”前後是最不好建新房子的。因為無論前或後,所建的房子,按照.迷.信的說法,都不宜建高過“祠.堂”。


  “祠.堂”一般才高5米左右,不能高過它,你這新房子到底建多高啊?蓋個一層半嗎?那也太矮了吧?!

  反正3塊“宅基地”中,就有那麽一塊是在“祠.堂”背後的地塊(上麵還有不知建於哪一年的破舊老泥屋)。既然大家都特別嫌棄那樣一塊地,“老豆”也不希望哪個兒子有怨言。為公平起見,就以“抓閹”的方式,來決定誰得到哪一塊“宅基地”吧。


  這樣看來,這位“老豆”還是非常公道的。不會特別的偏愛大兒子,連分個“宅基地”也按照從大到小的“順序”來分。那樣隻能讓另外兩個兒子都對他有意見。


  最公平公道的作法,就是“抓閹”了。3個兒子一視同仁。不管是哪一個,想要分到較好的“宅基地”,全憑手氣。


  你自己的運氣如此,好或者壞,都不能怨到父母,怨到別人。這也免得以後可能產生出“兄弟不和”的矛盾。


  3兄弟都不希望抽.到那一塊臨近“祠.堂”的“宅基地”。在父親邀請族內有威望的老人來作“見證”之前,各個兄弟都不知道背地裏去拜了多少回佛祖保佑了。


  連周家小女兒一向不怎麽重視“拜佛拜菩薩”的人,也暗暗的祈禱:自家老公一定要抽.到最好的緊鄰村.道的地塊啊。


  結果呢?不知道是不是周家小女兒的“誠心誠意”感動了老天爺了,居然他老公手氣最佳,心想事成的抽.到了最好的這塊“宅基地”。


  老公的大哥則抽.到了縮進去20米的第二佳的“地塊”。


  老公的二哥,手氣欠佳,那“祠.堂”邊的“宅基地”,被他收入囊中。


  真是幾家歡喜幾家愁啊。


  “宅基地”各自歸屬“塵埃落定”,“架子工”的3兄弟就各自努力掙錢,準備自建各屋了。


  其實呢,除了“老豆”學了一門泥水活手藝,他的這3個兒子,都“架子工”的。


  老大做“架子工”屬於最節約的那種腳色,平常時過生活都非常節省。所以老大最先存起了十餘萬,就開始建新房子了。


  當時各種建材的價格都沒有像後世那樣瘋漲,建好房子的2層主體(包括打“地基”在內),也就花了8萬塊而已。裝修方麵,大哥隻是簡單的裝修(外牆都為了省錢沒有弄的那種“裝修法”),隻作簡單的“內裝”——結果裝修方麵的費用,也不過跟“蓋主體”按照1:1的比例支出。


  “老豆”按照之前約好的,在“老大”蓋2層房子之時,掏出了許諾給他的7萬塊征.地補.償款。


  “老大”蓋新房子隻用了180平宅基地的三分之二,也就是占地120平,剩下的當“院子”用。因此蓋新房及裝修的總費用在16萬左右。老豆支持了7萬,蓋“主體”的錢差不多夠了。“老大”賺有10多萬,除了裝修花費,還能剩餘幾萬塊,添置一些必不可少的新家具。


  另外,大擺“進人酒席”的花銷,也差不多夠了。


  “老大”家非常迅速就搞掂了新房子,並且順利“擺酒”後入住了。


  而“二哥”這邊呢?沒有“老大”努力,掙錢沒有老大多。或者更準確來說,是沒有“老大”家節約啊,“二哥”就是不怎麽省得下錢來。


  論起家庭負擔,“老大”家有三個兒女要養,負擔比“二哥”家還重哩。但“二哥”早些年談了個對象,沒結婚就替他生了個兒子。後來又嫌他家窮,溜了。兒子也留給“二哥”了。因此“二哥”要自己負責養大一個兒子。負擔不小。


  但這負擔應該是沒有3個娃的“大哥”家重的,“二哥”這麽多年來存錢不多,沒辦法建新房子,也跟他是個“有兒子”的“單身漢”處境有關。


  “有兒子”,意味著“二哥”的家庭開支必然不少。而身為沒有老婆的“單身漢”,“二哥”也經常要找女人來解決某些方麵的要求啊。因此,他出去做“架子工”賺到的許多錢,一半用在兒子身上,一半倒也用在一些“野”女人身上了。


  他是3兄弟中最存不起錢來的。


  周家的“小女婿”,也是當“架子工”,收入方麵比他“二哥”高,但不及他大哥。這種情況下,他逐漸的存錢想蓋房子,大概也得努力存個十年八載才行。


  但周家也不想自家的小女兒一直跟著“小女婿”受苦,住黑嘛嘛的舊屋。於是在不鬆裕的情況下,仍然借了10萬給“架子工”小女婿。


  另外“架子工”小女婿當時手頭上存了約4萬塊錢。他“老豆”保管著他的那份建房基金7萬塊。這幾筆錢加起來,完全可以蓋新房子了。


  “架子工”小女婿,於是在他大哥建房後兩年,也開始建起了新房子了。


  本來嘛,自有積蓄4萬,加上“老豆”掌管的建房專用的7萬“補償款”,這也有11萬了。就算建材和人工,都比兩年多前“大哥”建房時漲了老大一截,但唯有“鏍紋鋼筋”的價格,在“小女婿”建房那年“跌”到了最穀底。


  因此之故,“小女婿”建房的成本,其實跟他“大哥”建房時的“造價”,基本打平手。


  有180平的“宅基地”,隻建120平方的2層小樓,剩下的幾十平就圍個“小院子”。都是這樣的設計。如此一來,建主體的成本,也就一目了然,也是8萬左右。


  那還剩有3萬可以用來簡單裝修一下。


  如果按照“大哥”那新房子的“簡單裝修”模式,“小女婿”這新房子頂多再舉個3、5萬塊的“債”,也就可以弄得差不多。


  但周家的這位“架子工小女婿”,一向虛榮慣了的,生怕被別人家看不起,不肯簡單的裝修,要精裝修,如果能勉強的達到“豪裝”的程度,那就更理想了。


  可惜,裝修就是個“無底洞”啊,想要多麽豪華的裝修,你投多少錢進去,都是完全可以“塞”下去的。而且沒有“塞滿”的可能。別的不說,單單是地麵貼的“瓷磚”為例,普通人家用“割磚”,幾塊錢可以買一塊。貼一層樓的地麵,也無非就花了幾百塊錢,都差一些不到千元。而有錢人用大品牌的地磚,一塊地磚就賣好幾百。一層的地麵鋪貼下來,就得大大好幾萬。


  裝修這東東,窮人是最“攀比”不了的。


  可惜“小女婿架子工”不懂這個道理。在新房子的裝修方麵,他花錢如流水。直接裝好兩層,居然就花了20萬。比建造“主體”時的花費,貴了一倍不止。


  一般農村房,建主體和裝修的花費,能達到1:1,裝出來的效果就能住個舒舒服服。但“小女婿架子工”非常要麵子。他的積蓄都沒他大哥多呢,但裝修新房子的花費,卻是“大哥”的3倍不止。那20萬的裝修款,“小女婿架子工”就八方去借債。


  他追隨的“老板”借了5萬給“架子工”。老板這也是“放長線、釣大魚”,畢竟“小女婿架子工”說是借他錢也好,說是“預支工錢”也罷,既然拿了他5萬塊錢,未來一、兩年內,就隻能跟隨這位“老板”去做工“還債”。而且“搭架子”的每天工價,就完全由“老板”來定了。“老板”在以前給他的“工價”基礎上,壓個百分之三十左右,“架子工”也隻能忍受。畢竟“老板”一下借了好幾萬給他,也沒跟他計較“利息”啊。你“做工還債”,還能有什麽諸多的要求嗎?

  總之,“小女婿架子工”未來兩、三個年頭,就得“綁.死”在老板的船上了。


  就算“老板”慷慨的借了5萬給他。但裝修款仍有10多萬的“缺口”,怎麽解決呢?

  照樣得繼續向各位“親朋好友”舉債。


  像周家小女兒的父母,主要是周教練比較慷慨,也借了5萬給“架子工小女婿”。


  剩下的資金“缺口”,架子工繼續向親戚朋友借。雖然每位都借不多,但一處借給他幾千到萬把的,多借些人,慢慢就把裝修的錢“借”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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