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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3章 父輩的福蔭

  呂父替兒子在本單位,謀得一個有“編製”的好崗位。


  趁著自己雖然“退居二線”,但仍沒有正式退休,在工商係統內仍具一定的影響力,呂父決定用最後在職的四年時間,好好扶持兒子。


  最好就是可以替他在單位內謀得個一官半職,副科長不用想,資曆不夠,那就謀取“享受副科待遇”的股長之類小頭目,也可以啊。


  總之有了一官半職在身,兒子的位置才算真正穩了。


  在國內那個年代,有“編製”等於有了鐵飯碗,除非你自己做死,犯罪觸法,否則就算連單位的一把手也不能開除掉你。


  當然,給你“小鞋”穿,讓你過得痛苦不堪,當上級的還是輕鬆可以打熬你的。


  有了“編製”之後,如果不想一輩子在單位裏受氣,那就得混成個“小頭目”。


  隻要有了一個位置有了一個頭銜,哪怕上級對你有意見,頂多就是奪掉你的位置,讓他自己的“心腹”頂替,讓你坐“冷板凳”就完了。不至於對你“趕盡殺絕”,非把你折磨得像個鬼不可。


  呂父在位多年,深知以本單位的特點,沒有那“一官半職”充當“防身符”,上級要修理他的兒子的話,最直接省事的辦法,就是讓呂浩子去單位轄下最邊遠的“工商所”。


  派駐你到偏僻農村的工商所去收地攤錢,你去不去?


  不去,就有理由開除你。去,這簡直就等於變相的被流放了,何其悲慘!


  如果在單位內有“一官半職”護身,何至於淪落至此?

  呂父的目標,就是用他最後四年的影響力,替兒子謀得個區中心位置的,本單位轄下的“城東工商.所”的副職,那就挺不錯了。


  這城東工商.所,負責收取的,都是一些像“購物廣場”啊,機電城啊,汽車城啊之類商家的“工商管理費”,既好收,又能不斷的拓展人脈……怎麽都強過去鄉鎮農村收“地攤管理費”吧?!

  呂父的計劃非常完美。


  他隻得一子一女,對自己唯一的兒子,當然舍得花錢。


  拿下了兩塊地皮之後,合計有240平方的超大麵積呀。呂父在單位做了二十年的一把手,可不是吃素的。雖然大貪沒有,但各種福利不斷,逢年過節的禮品紅包也沒少收。


  他家以各種名目辦的酒宴,也辦過幾次,比如像兒子的“大學酒”啊,當時呂父在單位的位置仍“穩如泰山”,那一次收下屬的祝賀紅包收到手軟,事後一清點,下屬小頭目們封的“紅包”,就沒有少於8000塊的,單單那一次辦酒,就進賬逾60萬。


  難怪古人有雲:“三年清知府,十萬雪花銀”。對這一點,呂父深有體會。他自認就是個不貪的清官。但正常合理的“紅包”為啥不收?不收?豈不寒了下邊屬下的一片忠心嗎?


  單單是呂父自認為“合理合情”的收入,多年積累起來,就足夠他把那兩塊合計240平方的地皮,一口氣蓋個9層高樓。


  蓋9層樓,有部分的建築屬於“違.建”了。呂父蓋完大樓後照樣“三證齊全”,把需要辦的證統統都辦妥了。


  在正當性.方麵,一點問題都沒有。


  並非呂父仍然有什麽大的影響力。他在當地經營多年,“人脈”方麵,自然是有的。但時代不同了,政.務都要求公開了,行違.規之事,容易被民眾舉報,因而呂父即使在位上,他在“住建部門”的人脈,也不敢太幫他行違.法之事。


  更何況,呂父已經“退居二線”,相對的,“價值”就大大“縮水”了,更不值得為他這樣一個過氣的老友去做違.規的事情。


  但呂父半輩子的積蓄“不容小覷”,他蓋房子就圖大,圖氣派,屬於“違.建”的部分,“住建部門”就按照法規,該罰多少就罰多少得了。呂父都認。一分不會少的。


  隻要不亂罰,罰過之後,給呂父辦妥“準建證”,他就沒意見。


  結果呢,蓋9層樓,有最上邊的2層挨罰款。


  這都是合乎規定的。如果不是沿街的一線鋪麵的話,住建部門隻批準建5層樓,而呂父這地是沿街的,按規定可以建7層。


  多建的2層,才屬於違.建,要罰款。


  當時“住建部門”的違.建罰款標準,是一平方罰70塊,呂父一層樓240平方,連著前後“外飄”的麵積,差不多300平方了——就按300平一層來罰款,一層需要罰2萬1千塊了。


  而且更夠嗆的是,“違.建罰款”從來不是按照“超建”多少罰多少,而是按照你的整個有“違.建”行為的建築的整體麵積,來進行罰款。


  以呂父的9層高樓為例,他不是被罰最上邊2層共4.2萬,而是要被罰9層共計18萬9千塊錢啊。


  也就是說,足足罰他2700平方麵積的“違.建罰款”。


  呂父背後痛罵了一通“住建.部門”的那群灰.佬!想錢想瘋了。也不知道當年是誰定下的罰款規則,居然不是違.建多少罰多少,直接把人家不屬於違.建的部分麵積,也計算進去罰錢——罰個違.建款,也搞古代的“連坐”嗎?


  但“遊戲規則”就是如此,早就定下來的。住建部門的人脈朋友們,並非特別針對他老呂的。


  另外,呂父覺得非常不合理的一點,就是整棟樓繳納了違.建的“罰款”之後,居然還不給補辦“準建證”,還需要另外按照建築麵積,來收取大約60塊每平的辦證費用。


  這真是“雙重收費”呀。


  呂家建的大樓,可是達到了2700平方的總麵積了。按照60塊每平收取“辦證費”,那又得額外支出16萬2千塊。


  上述兩項費用,辦證費和罰款費相加,直接得多出35萬多啊。


  難怪,許多在農村的和在城裏的“城中村”的人家,覓地建房時,都懶得去辦什麽“準建證”了。收費何其昂貴啊。有屁用?這樣一筆“巨款”,無非就是“進貢”給住建.部門的那些家夥,發資金福利!!!

  像呂父支出這麽大一筆費用,補辦“準建證”的,在農村都可以蓋兩棟大樓了。


  沒準建手續又如何,頂多每蓋一層,要打樓麵時,城.管就有人跑來幹涉。那也不怕。按照“潛.規則”,給個千把兩千塊對方“濕.濕”,就不幹涉你蓋房子了——眾多違.建就是這樣蓋好的。


  隻要以後不征到你這些房子,可以世世代代住下去。


  何必要白白花那麽多的錢,辦下準建手續。


  當然,無可否認,辦個“準建證”的好處,也挺多的。雖然辦下來挺貴,但土地證,準建證,還有以後蓋好房子之後的“房產證”,要去銀行辦理抵押貸款的話,必須上述的三證齊全,才能貸到款。


  另外,“三證齊全”,想要出售之時,辦理產權過戶,才能辦下來啊。不然,沒產權證的房地產的交易,也隻能停留在“協議交易”的層麵,無法辦好過戶手續的。


  能過戶或不能過戶,直接導致你擁有這宗“不動產”的價值。比如沒有證的地和房,能賣個100萬的話,“三證齊全”的不動產,就可以賣到200萬甚至更貴。


  辦理“準建證”的費用,比起高昂的房價,也就不算什麽了。因此,就算“住建.部門”收費和罰款奇貴無比,仍然有人情願罰款,繳納這費那費,隻求辦妥“建築工程規則許可證”及“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這兩證——也就是俗稱的“準建證”。


  那才是“準建證”在有錢人眼裏必不可少的最大原因。


  倒不是僅僅為了在蓋房子時,不被城.管幹涉。


  呂父就毫不猶豫的辦了“準建證”,前後為這證投入了35萬多,也認了。


  他建造這棟總麵積達到2700平方的高樓,主體造價,就花掉了多少錢呢?

  按照當時500塊一個平方蓋主體工程,2700平方總麵積,單單是蓋好9層樓的主體,就花了呂父135萬。


  這還根本不計算240平的地皮的價錢。


  呂父是從單位購買的“福利地皮”,隻出了單位拿地的成本價,每個平方他買時花500塊多些,連同辦妥土地證,差不多560塊錢每平方的成本吧。


  240平的地皮,他花了13萬4千4百塊而已。


  相對於高昂的建造房屋的費用,購地成本,便宜得幾乎可以忽略不計。


  呂父這叫有門路,並且是早幾年“讓出”了一把手“寶座”的補償啊,才便宜拿到這麽多地。拿了這次的便宜地塊,以後就再沒有這種便宜好事。


  當年呂父建9層樓之時,當地相同位置的地皮價格,就突破了1萬塊每平方了。


  也就是說,呂父這240平的土地,剛到手,都不需要等待,直接按照市場價,都至少值240萬了。


  為啥說“至少”呢?


  因為那隻是參考周邊相同地段的地皮價格。並未計算呂父那地皮可是“一線地皮”的溢價。


  那一片區域的二線地,都可以賣到1萬多每平方,如果是“一線地皮”,價格可以比“二線”的翻上四倍。


  按照這個規率,大概一算,呂父那一線地皮240平方,每平就值4萬了。呂父擁有的這塊地皮,市值在900多萬。


  連同9層樓的造價,呂家的樓房,妥妥超千萬了。


  擁有這價值千萬的樓房,呂父會因為心痛35萬的辦理“準建證”的費用,就幹脆不辦“準建證”嗎?


  他才沒那麽蠢。


  畢竟“三證齊全”,他手裏這棟樓,價值才能最大化。


  之後數年間,呂父還非常積極的砸大錢,來進行樓房的裝修工程。


  他和妻子,一輩子窩在單位的“宿舍房”,雖然名義上宿舍有“三房兩廳”,但當年建的房子,麵積能有多大?格局很老舊,外觀也陳舊,沒有一點拿得出手、上得了桌麵的感覺。


  好不容易,老來有了那樣一棟“稱心滿意”的超大麵積的樓房,呂父焉能不用心去好好裝修它?力爭裝出心目中的理想境界?!

  據當時知情人士的小道消息,呂父在那大樓的裝修上,投資過百萬。不說別的,單單在私人住宅內安裝的那部電梯,就花費了15萬。


  呂父也是那一次“出手”,兒子呂浩子,才知道自家老頭子在位二十載,積蓄實在不可謂不豐啊。


  呂父有了積蓄之後,不去盲目的投資什麽生意,隻蓋房子的舉動,當時在朋友們看來屬於“太保守”的理財方式。二十年後再來看時,才發現是最正確無比的。


  就在呂父建房之後十幾年間,“魔都”那一片原本沒怎麽注重投資開發的區域,因為上邊的重新重視起來,要把當地開發成為一個國家級的“新區”,那一片區域,房價頓時迎來了“井噴期”。


  當地的房地產價格,直接翻了十倍。


  “魔都”那一片區域發展起來後,可以直接“對標”東方明珠的特.區房價的。


  在後世,“東方明珠”的房價,“均價”都達到10萬每平方了。貴的地段的房價,更是達到了40萬每平的恐怖高位。


  梁騰重生前,有個新聞令他記憶深刻——那是“東方明珠”的李超人的小兒子,在“東方明珠”的黃金地段,給新情人買了60坪的房子。


  一開始內.地人看新聞不懂行情,嘲笑李家二少“太摳門”了。之前“包”梁洛施時,還舍得一億一億的掏錢,對新女友卻隻肯買個60坪的小房子。這值個什麽錢啊?

  結果梁騰去查了查,才知道“東方明珠”的麵積單位“坪”,不同於內地的“平”,60坪的房子,就相當於200多平方了。


  而且李家二少購買的那地段的房價,貴得離譜,一平方就得44萬了。因此他買200多平的房子給新女友,那也得差不多9000萬。


  不過呢,李家二少找女友,都找出經驗來了,他替女友買房可以,但選擇的是分25年的付款方式。


  估計那“天價房”是新女友要求他買的,李家二少不買說不過去,但一口氣買下送新女友,對對方而言,就少了許多約束力了。所以選擇25年的“按揭”。


  如果有朝一日,女友能像前任梁美人那樣,替他生下兒子,估計李家二少也會不吝嗇,提前付完“天價房”的全款吧。


  總之,呂父投資“魔都”的新區內的房子,絕對是蒙對了。“瞎貓碰到死老鼠”的好運。


  事實證明,給一個工商部門負責人的位置他,也比不上多要一塊地的價值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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