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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章 一千八百萬到賬

  吳瑕和花依珊,聽過梁騰好幾首的歌曲。


  都是頂尖的歌。


  在梁騰重生前的那個星空下,他拎出來的每一首歌,都曾經做到了風靡大江南北。


  梁騰出售的那幾首歌,都有著共同特點:就是非常強調個性及新潮。


  不是說其它的“神曲”就沒有個性。


  隻能說,許多經典的歌曲不會那麽強調特色。它們會有一種“傳承”,一種對於傳統的兼收並蓄。包容的味道更濃厚。


  梁騰也不是刻意要挑最張揚的一些歌曲。覺得貼合場景的,他就會選擇。


  比如現在,由他清唱的這一首歌曲,就保留著一小部分輕快的民.謠的風格。


  但整首歌,已經把這種民.謠的味道融入進去了,然後大大的前進,使得歌曲既通俗,又有了煥然一新的麵貌。


  這樣的歌曲更容易被接受,能最大範圍吸引各類人的喜愛。


  前世這歌其實就在2007年問世。一經推出,馬上火遍了各地。無論老幼都覺得悅耳,朗朗上口。


  這不像許多經典歌曲,愛它的人讚不絕口;厭惡的人毀之不倦。兩極分化。


  梁騰現在隻不過提前一年讓它誕生。


  如果再遲的話,恐怕就不能再抄它了。會被捉個現行的。


  這一首歌,不僅吳瑕和花依珊聽著,宛如一股清泉在心間汩汩流淌,就連齊大海、李校長和齊齊都聽得心情舒暢。心頭一片寧靜詳和。


  梁騰用一種輕柔的嗓音,輕輕緩緩的唱了起來。聲音中帶著一種淡淡的惆悵之意——


  “讓我掉下眼淚的,不止昨夜的酒。


  讓我依依不舍的,不止你的溫柔。


  餘路還要走多久,你攥著我的手。


  讓我感到為難的,是掙紮的自由。


  分別總是在九月,回憶是思念的愁。


  深秋嫩綠的垂柳,輕撫著我額頭。


  在那座陰雨的小城裏,我從未忘記你。


  魔都,帶不走的,隻有你。


  和我在魔都的街頭走一走,喔~~

  直到所有的燈都熄滅了,也不停留。


  你會挽著我的衣袖,我會把手揣進褲兜。


  走到青石路的盡頭,坐在小酒館的門口。


  分別總是在九月,回憶是思念的愁。


  ……”


  整首歌已經很久沒唱,但梁騰並不用刻意去記詞,就能毫無阻礙的唱完了整首歌曲。


  有些記憶,不僅僅記在了腦裏,甚至還深深銘刻在了靈魂深處。


  這歌裏麵若說梁騰有改動,也隻不過改了一兩個地名。


  畢竟原歌曲中,提到的那個西南部的大都市,梁騰從來沒去過。


  歌曲中提及的城市名,改成了“魔都”。


  魔都當然更出名,梁騰也真真正正去旅遊過。所以經得起刨根究底。


  唱完之後,梁騰特別對花依珊強調,他之前創作電影主題曲時,吳瑕曾經把電影劇本交給他看,熟悉劇情。


  梁騰覺得,自己拿出的這一曲《魔都》,可以用在電影男主角和女主角在“魔都”第一次告別的場景。


  花依珊跟他想到一塊去了。難掩興.奮的道:“好。這首歌曲我也買了。繼續,嗯,繼續按照之前兩首的價格吧?”


  最後一句,談到歌曲的轉讓價格時,有些猶豫。


  不是花依珊覺得這首歌不值那個價,也不是她吝嗇,是她如今手頭上可以動用的現錢,有點不夠鋪排了。


  之前兩個六百萬,她拿出來還頗為輕鬆。


  但手頭上掌握的資金也快要掏空了。


  大約還剩下三百來萬。


  她和吳瑕都不是懂得節儉持家之輩。所以像齊齊那小女生“收入”比她倆少得多,能存下千多萬的存款。花依珊和吳瑕卻大手大腳慣了,未必能存下這錢。


  花依珊之前用來向梁騰買歌的1800多萬,是電影投資方的錢。超過1.5億的巨額投資,就用剩這麽些了。


  本以為這1800多萬足夠從梁騰手裏拿到想要的幾首歌曲。


  誰知,梁騰展現了“歌神附身”般的創作實力,那錢剛夠買下三首歌。而她需要買的歌一共有五首。


  資金缺口太大了。


  不過按照花依珊的本意,隻要梁騰的歌好,不怕砸錢。


  就算手頭一時緊張,花依珊也可以向朋友借錢來周轉。


  她做事就是如此神勇。


  現在比較為難的,花依珊跑到了這個三線小城市,可以夠得上交情借錢的(特指借巨款),也就吳瑕一個。


  可吳瑕的情況是正.處在困境。平時借千把萬給她應急,也不是沒試過。現在吳瑕卻是連一百萬也拿不出。


  此一時,彼一時啊。


  這就是花依珊想要爽快開價購買梁騰的歌曲版權時,突然猶豫起來的緣故了。


  猶豫是猶豫,但已經承諾的三首買歌款共計1800萬,花依珊並沒有想過,要從中打“折扣”,縮減開支。


  隻是有些為難了,還剩下兩首歌曲,該支付什麽樣的價格好呢?

  一開始沒想過要向梁騰購買那麽多的歌曲啊。在賣第一首歌的時候,花依珊以為在報價“500萬”的基礎上,按吳瑕的提議多給個100萬,不算什麽大問題。


  結果呢,梁騰的好歌好曲層出不窮。後續的歌曲絲毫不弱於第一首,感覺壓價是對這些“神曲”的汙.辱!於是自然而然,參照600萬一首歌的價格,一連敲定了三首歌。


  買下三首歌後,花依珊驚醒自己竟然把投資方逾1.5億的投資,花得隻剩下300來萬了。


  已經拿定了主意,不惜一切代價,必須斬獲“嘠那電影節最佳原創音樂大獎”,因此哪怕傾其所有,請梁騰打包創作電影的全部音樂,也在所不惜了。


  大不了,電影的宣傳工作都擱淺吧,反正也拿不出錢了。這個花依珊確實不怎麽在乎。


  但現在的問題是,就算電影的宣傳資金統統拿來買歌吧,也還有兩首歌不夠錢買啊。


  必須花依珊出麵想方設法解決,無論是借也好,向投資方請求追加投資也罷,都是她必須解決的一大難題。


  看著花依珊的表情由最初的神采飛揚,逐漸變得局促苦惱起來。


  吳瑕似乎看出了些什麽。


  她善解人意的說:“依珊,你也不需要給自己太大的壓力。梁董一開始就同意了,你可以等他創作好剩下的歌曲,再跟他談妥那兩首歌的轉讓費。”


  當然,安慰老朋友是應該,但吳瑕作為梁騰公司的總經理,自然也要自覺地維護公司的權益。


  對於已經談妥了的三首歌的轉讓費用,吳瑕不打算減免,哪怕梁董授予她適當的減價的權限,她也不打算減了。


  吳瑕:“之前談妥的一首主題曲,一首片尾曲,一首男主角與女主角在魔都第一次分別的背景音樂,每首歌售價600萬,合計1800萬。這筆款項,依珊你決定等到咱們合同擬定之後,一次性的打給梁董嗎?”


  本來老朋友資金吃緊的話,吳瑕可以建議“分期付款”的。


  但一旦采取“分期付款”的結賬方式,梁騰和公司要承擔的風險就太大了。那是難以承受之重。


  為什麽這樣說?

  假設,分期是兩、三個月的分期法,對花依珊來說,意義不大。


  她麵臨的資金緊張是長期緊張,吳瑕就算替她爭取到三個月的分期,照樣無法緩解她的資金緊張狀況。


  假若分期是分兩到三年,24期或36期還款,就像如今“車貸”流行的分期那樣,花依珊資金沒那麽緊張了。但梁騰和公司這邊,要冒的風險就比較大了。


  因為隻要再過一段時間,花依珊導演的電影的真正票房成績出來了,大虧特虧的話,作為電影投資而支出的“音樂版權購買專款”,電影投資方肯定不會再承認了。


  廢話!就像按揭買房,房貸沒還完,房子卻一場意外地.震震沒了,“房.奴”是繼續還貸還是不還?理論上必須還。但現實中繼續還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按照常理,投資方拒付剩下的幾十期音樂分期的款項,概率大極了。


  電影投資方都拒付的錢,難道讓花依珊自己想辦法去募款,去還債嗎?


  感覺也挺不現實。


  到那時候,梁騰的音樂版權費就變成了一筆呆壞賬,難以追討。


  吳瑕綜合考慮之後,覺得替梁董替公司,甚至也替花依珊著想,必須趁著花依珊還掌握著一部分電影後期製作及宣傳費用,先替梁騰落實掉他的音樂創作版權費用。


  所以思前想後,吳瑕覺得五首準備出讓的歌曲,可以分成兩批出售。敲定價格的三首共計1800萬,必須盡快的拿到錢。


  剩下兩首價格待定的,可以緩一緩,跟花依珊談妥了價格,再商量著看什麽時候支付費用。


  正因為考慮周全,吳瑕才會直接了當詢問花依珊:一共1800萬的音樂版權轉讓費,是不是簽好合同就付清?


  吳瑕對花依珊的性格太了解了。


  這位大小姐吃的苦,比自己要少得多,脾氣更大,屬於一個死要麵子活受罪的典型。


  吳瑕壓根就不提24期或36期的分期付清買歌費用的建議,還拋出了簽合同後付清款項的提議,花依珊為了麵子,肯定不會主動提分期付款,甚至不會拖拖拉拉。


  花依珊聽了吳瑕的詢問後,暗自盤算起來。


  這1800萬,如果走電影投資方的賬,勉強還能付得起。幹脆還是先結清這筆音樂版權轉讓費吧。


  “按照我靈驗無比的‘直覺’,我導演的這部電影虧定了。與其把剩下這點製作費用‘浪費’在電影的宣傳方麵,不如拿來跟梁老板買歌……一旦電影能在‘嘠那電影節’斬獲‘最佳原創音樂大獎’,也對得起這項音樂投資了。電影投資方也不好說什麽。就算再來埋怨我,我也不怕挨他們說。”


  拿定了“死豬不怕開水燙”的主意之後,花依珊對吳瑕道:“不需要等到合同擬好了。我說過,我相信吳瑕你的。既然梁老板已經拿出了三首質量極為可觀的歌曲,價格咱們雙方也友好協商,一早敲定,我不認為還有什麽必要,再拖拖拉拉不結賬!”


  說到這,又扭頭對梁騰道:“梁老板,我這人沒有其它好處,就是做事喜歡幹幹脆脆。不信你可以問吳瑕。以後接觸機會多了,你也會知道我的為人!”


  花依珊自我吹噓了一通,梁騰仍在為1800萬的金額數字,頭暈乎乎,產生一種患得患失心理。她說什麽就是什麽了,梁騰無不點頭表示認可。


  最後花依珊向梁騰索要銀行卡的賬號。


  梁騰這才頭腦清醒過來。


  以一種稍覺有失風度的速度,掏出了手機翻找起來。


  梁騰沒刻意將銀行卡賬號背得滾瓜爛熟的程度。


  一般來講,能把自己的銀行卡號“倒背如流”的,除了在校學生之外,就隻有那些生意做得頗大,經常用到銀行卡轉賬的商家。


  並且還是比較細心類型的商家才會去熟記卡號。


  梁騰頂多把自己的身份證號背下來,他感覺自己已經挺不錯。


  得要掏手機查找。那裏麵就保存有銀行卡號碼。


  報給了花依珊之後,這一位也不拖拉,拿起她那最新款的蘋果手機,就低頭.操作起來。


  梁騰很慶幸自己手機綁定的銀行卡,開通了短信提醒服務。


  不過功勞應該歸到重生前的另一個“自己”頭上。銀行卡“短信提醒”業務,是剛上大學時就開通了的。當時的梁騰,還是個不折不扣窮學生,因為每個月要多支出28塊錢的“短信提醒”業務,猶豫了一段時間呢。


  現在就享受到“短信提醒”的便利了。


  否則,對方即使轉賬成功了,你手機沒有短信提示,也隻能跑回住處,找到銀行卡,再跑到最近的ATM機子去查賬。


  這期間,耽誤時間不說了,還很沒有“逼.格”啊。


  有錢收,你查個賬都要弄得拖拖拉拉、麻煩無比。人家一眼就能看穿你不是個做大生意的老板啊。起碼以前不是個做大生意的老板!


  以前做過大生意的,絕對無法容忍,查個賬都要大費周章。


  幸好,當初沒為了每年省幾十塊錢,取消掉銀行卡“短信提示”啊。否則今天就要丟臉了……


  梁騰也是個要麵子的家夥。思之暗暗有些“後怕”。


  就在他胡思亂想之際,手機響起了清脆的接收到短信的聲音。


  梁騰回過神來,內心“砰砰”亂跳,卻故作鎮定的拿起手機,解鎖,打來未讀短信,仔細閱讀。


  “您尾號8818卡2月14日19:18手機銀行收入(轉賬)元,餘額.78元。(XX銀行)”


  簡單的幾十字的一條短信,梁騰卻看了足足有五分鍾。


  主要還是銀行提示短信裏的金額數字,都是阿拉伯數字,也就是俗話說的小寫數字。


  從來沒見過有“小字數字”和“大寫數字”混用的。所以這到賬的1800萬金額,就是元。一大串的零,少一個,那就是少了一千多萬啊。


  梁騰這輩子,呃,準確說是前後兩輩子,都還沒見過如此一筆巨款哩。


  網上銀行轉賬就是方便快捷啊。就算去銀行的櫃台轉賬,都需要等2個多小時之後再能到賬。而手機銀行幾乎是“轉賬”實時到賬的。


  所以,梁騰此刻一邊按捺著激動無比的心,一邊用心的去數長長的一串數字。


  耗時五分多鍾,反複數了十多遍了,才終於確定了花依珊直接了當就給他轉了1800萬。


  而梁騰銀行卡內本身就存有5萬多的活期,因此餘額就顯示1805萬餘元。


  那原本少得可憐的5萬多塊錢,還是近期梁騰跟“係統”結算過幾次,“係統”按照創業盈利額,折算成了現錢,然後再通過某些梁騰無法尋到“蛛絲馬跡”的超自然力量,把錢“打入”到了他的銀行卡裏。


  如果不是這個月有收益,按照大學創業前三年的那個梁騰的收入,銀行卡裏的餘額,連五萬塊都不會有。


  如今1805多萬的巨款在手,對比之前自己擁有的5萬多塊,梁騰悲喜交集。內心真有一種說不出的複雜情緒。


  又沉默片刻,好不容易調整了心情,梁騰終於開口了。


  聲音略帶些嘶啞,對花依珊道:“嗯,已經來短信。確認1800萬轉賬成功了。花導演真是太客氣了。”


  花依珊看著手機上提示的隻剩下300多萬的餘額,強壓下一陣陣“心虛”不淡定的感覺,假裝渾不在意的道:“這有啥。我這人就喜歡幹幹脆脆的。既然梁老板能拿出讓我滿意的歌曲,當然要按照起初談好的價格付賬。音樂版權轉讓協議,可以交給吳瑕擬定。等到她擬好了合同,咱倆看了確認無誤,再簽個名,就算走完程序了。”


  “我當然完全沒問題。擬合同的事兒就交給我吧。”吳瑕滿口答應下來。


  說到這,吳瑕又笑著替梁騰追問一句:“依珊,要不要我把你加盟咱公司的用工合同,也一塊擬好讓你過目?”


  花依珊有些心動。


  想了想,還是決定謹慎行事吧。


  電影製作和上映的各種事宜尚未完成,她接下來一段時間,依然要忙個不可開交。


  另外,在跟投資方簽訂的合約不曾徹底完成履約之前,也不宜另簽其它公司。否則,以後真鬧到打官司的地步,對她對梁騰的公司,都是很不利的。


  花依珊沒把上述的顧慮說出來,免得有“邀功”之嫌。花依珊隻是重複了梁騰之前的說辭,要好好的深思熟慮之後,再給答複了。


  吳瑕也不勉強她。轉而詢問梁騰:“梁董,還剩下兩首歌沒擬定價格啊?你覺得賣多少合適?”


  說時,使眼色給梁騰,示意他適當的出個低價出售版權可以了。這是個向花依珊示好的機會。


  按照吳瑕對花依珊的了解,知道她現在的資金也是有些捉襟見肘了。剛才花依珊轉賬的時候,吳瑕就特別留意了一下她的賬戶餘額,看到隻有區區三百多萬了。


  估計那個錢,也是電影方麵的資金賬戶。


  現在距離電影上映還有個把月,期間,電影方麵估計仍有一些無法避免的瑣碎開支。所以無論花依珊如何不看好自己導演的電影,不想再替它浪費一分錢了,但想歸想,氣話終究還是氣話!這三百多萬其實已經不能再用作它途。


  電影投資的1.5個多億,現在所剩無幾。


  按照吳瑕對花依珊的了解,這家夥在帝都跟她經常玩在一塊的時候,每月可以從家裏支取25萬的“零用錢”(跟吳瑕的零用錢差不多),結果呢?吳瑕每月都能存下10幾到20萬,而花依珊卻是典型的“月光族”。


  花依珊就是那種存不下錢的人。所以現在看到她“電影投資的賬戶”上沒多少錢了,更別指望她個人的銀行卡裏能有什麽錢!


  在不熟悉花依珊的旁觀者眼裏,看她隨隨便便就“豪擲”1800萬去買梁騰的三首歌,無不相信她手裏最少掌握著過億的“私.房錢”啊。否則怎麽可能如此花錢無節製,大手大腳毫不心痛?!

  卻不知道,世上就有這麽一種豪爽之人。


  花依珊認為值得的東西,砸重金買回家當擺設,她也不會後悔;不合她心意的東西,就算送給她她也不會要。


  包括梁騰和齊大海在內,除了吳瑕,真沒有誰看出花依珊快要破產了。


  吳瑕示意梁騰開低價出售剩下兩首歌,既是為花依珊著想,也是為梁騰著想。從現實的角度,花依珊就算說個高價買你的歌,她一時掏不出錢來,也白搭。剩下的途徑,隻能走“分期”的辦法來買剩下兩首歌。


  上麵說過,分期買歌,短期內花依珊想還清買歌錢,是不可能了。


  不妨算一筆賬。


  花依珊唯一的收入來源,就是家裏頭每年給予她的300萬零用錢。這些錢,她也有自己必不可少的“日常開銷”啊。不可能都拿來“還債”。


  算她每月存下5萬塊,每年也就存個60萬(這算是花依珊的極限了)。假若梁騰仍然按照600萬一首的價格賣歌給她,剩下兩首歌那就是1200萬。以花依珊每年存60萬的速度,付清1200萬給梁騰,那足足需要20年光陰。


  實在不現實啊。這20年裏變數太多。


  所以吳瑕才強烈主張剩下兩首歌曲,不要賣太貴的價錢。


  梁騰哪裏知道這裏麵的內情?


  好在他正激動著,也沒留意吳瑕示意他的表情動作。所以沒在心裏犯疑惑。


  梁騰隻是單純的覺得,已經從花依珊手裏撈到真金白銀的1800萬,自己出產的“神曲”又是“拿來主義”,得來全不費工夫,所以要“知足常樂”了。


  人家花依珊有錢是人家的事。就算人家有幾個億,你賣歌能賣出千多萬,也該知足了。否則就是貪得無厭。這不符合梁騰的性格。


  都不必吳瑕提醒,梁騰主動就對花依珊道:“剩下兩首歌,給多少錢,什麽時候付款,都由你自己決定吧。我和吳瑕都不會催你的。”


  此言一出,不僅僅是花依珊這位當事人,對梁騰的好感瞬間飆升到了曆史最高點。


  就連吳瑕啊,齊大海父女啊,李校長啊,在座的所有人都對梁騰有了莫大的好感。


  世上有誰會不欣賞慷慨大方的老板呢?尤其是這位大老板,就是自己認識的朋友的情況下,那好感值總要大漲的。


  特別像李校長,因為自己賺錢太難了,自然沒辦法像齊大海父女那麽看得開。老實說,李校長一開始帶了點“仇富心理”看待梁騰的“日進千萬金”的。然而見識了梁老板的慷慨大方後,那種“仇富心理”明顯淡化了許多。


  不是“為富不仁”的富人就好,以後說不定,還有事情需要仰仗到梁騰這位慷慨朋友的時候哩。


  想通後李校長對梁騰的好感,也有了極大幅度的躍升。


  收獲了所有人的好感,特別是花依珊都忍不住頻頻開口感謝他了。


  “梁老板的高義,依珊銘記於心了。以後依珊決定找一家公司當‘長期飯票’了,肯定會把貴公司當成優先考慮的對象……到時梁老板可別嫌我太能虧錢就萬事大吉了。”


  “就是怕你不敢花錢。你越花錢大手大腳我越高興。到了我的公司,不怕你花錢。虧損了也是看得起我,因為信任我,才會放心大膽的去開創新道路嘛……”梁騰也跟她笑哈哈的說著一些真心話。


  隻有這時候梁騰才敢說些真心話。因為聽在花依珊和旁人耳裏,隻會以為他是在安慰花依珊。以為他在說一些客套的豪爽言語。


  沒人相信,梁騰對“虧損天才”那真是到了“求賢若渴”的地步。


  梁騰心情很好。


  他暗暗在心裏尋思:無論如何,我不會吃虧的啊。從她本人的態度來分析,我已經算準花依珊有高達九成九的可能,最終要加盟我的公司的。


  我已經許諾給她開出跟吳瑕相同的薪酬待遇。那就是120萬的年薪。如此一來,就算花依珊不給我兩首歌的版權費,到時我也可以從她工資裏扣。


  或者換個思路,她欠了我那麽多錢不還,也相當於跟我的公司簽了“賣.身契”,綁定了我的公司了。她能跑到哪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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