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1、情路坎坷
小楊:嗬嗬,治平哥說的這些奇葩事兒啊,我還是頭一回聽說呢!你是不是編的啊?
治平:這可都是真的啊!你想想,要是沒有這種事,我那時候才二十八歲,還是一個大小夥子呢,最後能要了韓梅這樣的離婚女人嗎?哈哈哈!
韓梅:去你的!你算什麽狗屁小夥子?你不也是個離了婚的嗎?
治平:可是我沒有孩子,沒實實在在跟前妻過過日子啊!
韓梅:再說了,就算你真是個毛頭小夥子,我還不一定看上你呢!就你這幅尊容,我要是個大閨女的時候,絕對不會跟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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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平:不管咋說,你起碼還是比較正常的人。沒有像我前妻那樣古怪。咱倆正式談了大約一個月,就在一起同居生活了。
韓梅:切!還不是你強烈要求的?還讓我把衣服都弄過去。不過,要是從咱倆見第一麵算的話,也得有三個多月了吧。
治平:嗯,說起來,我們也是分分合合,反複過好幾次的。
小楊:咋反複的?給我講講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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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平:嗬嗬,小楊可能還怪納悶,不知道這些事兒,也好,我就給你講講我跟韓梅的這些糗事吧!
話說2004年10月份,我在一個學生家長組織的酒局上,認識了一個婦女,她是一個媒婆,專門吃婚姻介紹這碗飯的。吃飯的時候,她就坐在我的身邊。
那時候我已經跟前妻分居了一年,下定決心跟她離婚,也已經去法院起訴了。我相信很快就會離開婚的,所以才決定先找對象談著的。
因此在那個酒席上,我就對我旁邊那個婦女小聲說,我已經離婚了,正要找對象,讓她給我介紹一個。
那個婦女爽快地答應了。不過她說,她現在手頭上的大姑娘不多,倒是有好幾個離了婚,但條件還不錯的女人,問我願不願意談。
我當時喝得醉醺醺的,衝動之下就說了,隻要長得漂亮,工作好,脾氣好,離了婚的也可以考慮。
她辦事果然很利索,第二天就跟我說了韓梅的情況,給我了韓梅的電話號碼。我很快就跟韓梅聯係了一下,約定了會麵的時間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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頭一回我去找韓梅,是2004年10月24日的晚上。我們在明珠花園超市門外見了個麵,在路上散著步,一直走到南方商城,那時候那地方還是一片玉米地呢!大約談了半個小時,韓梅給我留下的印象很好。
可惜第二天上午,韓梅就打電話拒絕了我。唉,她一個離了婚的女人,居然也沒有看上我!這讓我很是鬱悶,自信心備受打擊。
搞婚介的那個婦女很熱情,很快又給我介紹了幾個女的,有一個還是黃花大閨女呢!我給你說說,為啥跟那個大閨女也沒談成吧!
那姑娘當時24歲,長得還可以,個子也不矮,但是畢竟不如韓梅漂亮。她在蓮河小區物業工作,這種工作收入有限,也不如韓梅工作好。
韓梅雖然那段時間在經營超市,可她是機關事務管理局的正式在編員工,是停薪留職出去創業的,可以隨時回單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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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關鍵的是,我和那個女孩談的感覺很不好。那時候蓮河公園剛剛建起來,我們在那裏散著步,聊了大約一個小時。
我的感覺呢,就是這個女孩太世俗太物質了,幾乎所有話題都圍繞著我和我父母的經濟收入,無非就是談票子房子車子的問題,洋溢著一股濃濃的人民幣的味道。
對比一下,韓梅就沒有對金錢表現得這麽關注。韓梅知道我是個高中老師就足夠了,家庭經濟什麽的事幾乎就沒怎麽問,主要是聆聽我的誇誇其談。
而且我覺得那女孩的性格也很尖刻,可能並不比我的前妻好對付。所以我當天就拒絕了那個姑娘。
此外介紹的其他幾個女人,我也沒有相中。此後的幾天,因為我對前妻有些回心轉意,就沒有再去見別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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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真正的緣分總是割不斷的。又過了一個多月之後,我跟韓梅見了第二回麵。
那是 2004年的11月中旬,具體日子我已經不記得了。那天韓梅突然打給我電話,說想再跟我談談。
那段時間,我前妻的父母一再托人勸我不要離婚,法院裏也在努力給我們調解,法官勸我撤訴,我正處於猶豫不定的時候。
可以說,我是在心情彷徨之中去了韓梅家。當時隻有韓梅和母親在家裏,韓梅母親做了四個菜,我在那裏吃了一頓中午飯。
不過,這回是我主動拒絕的。本來白天我還是對韓梅很熱乎的,可是到了晚上,定性定性了之後,我考慮到那時候我還沒離開婚,就又打退堂鼓了。實際上當天晚上,我就應前妻父母的要求,又去她家裏談判了。
我深思熟慮了一夜,還是決定去跟前妻求和,繼續忍耐那場不幸的婚姻。於是第二天我就拒絕了韓梅,回話的理由是我父母不同意我們談。嗬嗬,這回就該輪到韓梅很失望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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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過了一個多月之後,到了2005年1月16日,才有了我們的第三回見麵。
這是我與前妻的關係徹底破裂之後的事了。我記得很清楚,那是在1月15日晚上,我最後一次去前妻家裏。
在談話過程中,一言不合,前妻竟然又過來打了我一個耳光!就在那一刻,我才意識到她真是狗改不了吃屎的,我終於下定了決心離婚。我不可能忍耐這樣的女人一輩子啊!
有一個細節,可以看出我放棄前妻的決心和思慮的周密。
在此之前幾個月,學校集資蓋的新樓剛剛竣工,我也貸款購買了一套120平米的房子,學校發給我了新房的鑰匙。
那時候我跟前妻分居已經快一年了,但我立刻就給她送去了一把鑰匙。可惜前妻並不珍惜我跟她和好的誠意,竟然從未到我的新樓去看過一次!
那把鑰匙,前妻就隨手扔在了客廳的窗台上,也沒當什麽寶貝東西。那天晚上,在憤然離開她家的時候,我從窗台上拿手套之時,就順手從窗台上取回了我給她的新房鑰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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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出前妻家的大門之後,我第一個事情就是想到了韓梅。我覺得韓梅又漂亮又大方,個子也比我前妻高,氣質也比她好得多。
其實我在跟韓梅第二次見麵的時候,就看出她在家人意見的影響下,是真心想嫁給我的。此時我決心立刻就聯係韓梅。
可是,我找遍了手機裏的號碼簿,也沒有韓梅的電話!我才想起,我竟然已經把韓梅的電話刪掉了。大概也是怕在與前妻談判複合的過程中,她看了我的手機,發現了我有外心的蛛絲馬跡吧。
在回家的路上,我想起來,第二次見麵前我是在辦公室接到韓梅的電話,曾經順手把韓梅的電話記在了一張紙上。那張紙後來好像扔在了我辦公桌下的廢紙簍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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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晚我就趕到了學校裏,翻箱倒櫃地,終於找到了那張紙。可是給韓梅打過電話去,卻怎麽也打不通了,也許已經成了空號,韓梅可能換了手機號啊!
我思考了一夜,決定跟韓梅建立戀愛關係。第二天正好是星期天,我有自由時間。吃完早飯,我就立即騎上自行車,直奔明珠花園小區韓梅家了。
這一次我見到了韓梅家裏更多的人,而且再一次在韓梅家裏吃了午飯。看樣子,韓梅娘家的人也基本上都認可了我。
就在這一次見麵之後,我們才正式建立了戀愛關係。然後關係就飛速發展,勢如破竹,不到一個月我們就同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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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楊:哎呀,聽治平哥這麽一說,你跟梅姐的關係也還挺曲折的呢!
韓梅:你知道他那次去找我,有多麽可笑啊?他買了一箱子牛奶,居然放在屋門後麵,開門的時候不就看不見了嗎?
他是怕如果拿進了我家的門,一旦我找了對象,到時候他不好意思帶走了!他敲門之後,是我姐姐開的門,高治平居然張嘴就問:
“嫂子,韓梅找對象了沒有?”
當時我不在家。但是家裏人也知道我正跟一個軍人談著。不過他們也都很鬼,為了多個讓我選擇的機會,就連忙說:
“還沒談。”
這樣高治平才從門後拿出牛奶,進了家門,等著我回家的。
小楊:哈哈哈!治平哥的會過日子,真是無時無刻不體現出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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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平:哈哈,那時候韓梅也是腳踩兩隻船的啊!明明還沒有跟那個當兵的斷開,就跟我談上了。
韓梅:切!咱們第二次見麵,你拒絕我之後,有人給我介紹了那個特種兵。他長得一米八多,比你可帥多了!而且已經當了連長,將來轉業,幹個好工作問題不大。
隻可惜他是外地人,而且還沒結過婚,我家人替我擔心,怕他的父母嫌棄我是個離過婚的。大家都反對我跟他好,支持我跟你好,所以最後咱倆才成了啊!
而且我隻跟他見過兩三次麵。他是軍人,自由時間有限,我們也就是打打電話發發短信。不像你,自從第三次見麵之後,天天都來黏糊我,我當然就慢慢傾斜於你啦!
咱們同居之後,我告訴他,我找了對象了,不要再聯係我了。他還專門請假跑來找了我一次,為了挽留我,都給我跪下了!可是我硬起心腸說:
“父母家人都不允許我找個外地人。”
他流淚說:
“我也可以留在無州找工作啊!”
我狠心說道:
“你是個未婚青年,我是個離婚婦女,將來很難家庭幸福。還是算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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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平:就算這樣,他還不死心呢!要不是我看你的手機,發現他還給你不停地發短信,還不知道啥時候是個了局呢!當時氣得我給他打了電話,威脅他:
“我跟韓梅已經正式登記結婚了!你要是再給韓梅打電話發短信,就是騷擾有夫之婦!我就給你們部隊打電話寫信告你!讓你當兵這幾年的苦白吃了,把你的軍官也擼了,也撈不著轉業找個好工作了!你考慮清楚後果啊!”
這才嚇得他不敢再跟韓梅聯係了。韓梅同時腳踩的這兩隻船,才隻剩下我這條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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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梅:嗯哼!可別在這裏坑人了!你就是一條破賊船!你明明連婚都沒離開,就騙我跟你同居了。到後來你前妻告了你,警*察都來調查你是否重婚了,嚇得我隻好又搬回到明珠花園娘家住去。
治平:此後我們被迫分開了大半年,這期間你不是還感情不堅定,一個鄰居趙大爺又給你介紹了一個對象嗎?
韓梅:我父母非得讓我跟你斷開,另找對象呀!誰讓你還沒離開婚呢?你這是欺騙我在先,我另找對象沒什麽可內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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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楊:老趙介紹的那個男人是啥情況?
韓梅:哈哈哈!那個人也太不像樣了,個子也不高,土裏土氣的,直接就拿不出門來啊!我們見麵的時候,他居然還穿著一雙黃球鞋!你說這個年代,還有穿著黃球鞋相親的嗎?也忒看不起人了吧?
他褲腿腳上甚至都有黃泥巴點子!一看就知道是個老農民,真是個名副其實的“泥腿子”啊!
小楊:也可能是他剛幹完活,都沒工夫收拾打扮一番就來相親啦!
韓梅:就連一向看著高治平不大順眼的我二嫂都說了:
“我的娘哎,老趙這是給你介紹了一個什麽玩意兒啊?還不如那個高治平像點人樣呢!”
小楊:哈哈哈!像點人樣?對你二嫂那個毒舌來說,這就算對治平哥的高度評價啦!
韓梅:這以後我才下定了決心,就跟高治平算啦!等著他離了婚,就鐵了心跟他過日子吧,我就沒再另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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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平:唉,要是我跟韓梅同居的事,不被前妻知道的話,也就不會有後來這一段波折了。
韓梅:都怨你不早跟我說你還沒離開婚的事!
小楊:你們同居怎麽被她發現的?
治平:嗬嗬,我跟韓梅第三次見麵後,正好快到她母親的生日了。她想讓我也到場,讓她們家的人都見見我。可是她嫌我穿的衣服看上去怪寒酸,就非得陪著我去馨百超市買件新衣服。
韓梅:哼!你當時穿的那個黑襖,都油得發亮了,都有股子怪味了!我能讓你繼續穿著給我丟人嗎?所以我才給你買了一件挺洋氣的大紅羽絨服啊!當時男人也穿紅棉襖,挺流行的。
治平:嗬嗬,結果就在那個超市裏,被我前妻的同事看到了。那個人是認識我的,她就給我前妻打了個電話。從此之後,前妻惱羞成怒,愛恨交加,更下決心拖著不離了,我們離婚的事情也就更難操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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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楊:這之後,高治平才跟我坦白了還沒離開婚的真相呢!你想想,都已經同居了,才知道你還沒離開婚,你這不是欺騙是啥?也怨我大意了,沒事先看看你的離婚證。
治平:不對!這是扯淡!你不要捏造曆史啊!你這不是混淆因果嗎?絕對是你知道我還沒離婚之後,你才跟我住到一塊的!這一點我記得很清楚!你母親是臘月十二的生日,咱們是到了臘月十七,才同居的呢!
韓梅:滾蛋!你才是混淆黑白呢!你這個一貫臉皮厚如豬皮的家夥!這會兒咋還想要開臉了?我不可能記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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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楊:好了好了,咱不討論時間先後了。關鍵是為啥治平哥不趕緊離開婚呢?
治平:我前妻不肯離,我也沒辦法啊!事情就是這麽荒謬邪門啊:開頭是她願意離婚,我不想離;後來我願意離婚了,她又堅決不離了!
小楊:可是隻要你真想離婚,她不願意也得判離啊!
治平:你忘了我跟你說過的一個最大阻礙嗎?我前妻的一個親戚在無州的政法係統工作,還很有實權呢!隻要他不允許離,那個法官也不敢給我們判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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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梅:那女人也真是個傻子,豁上自己的青春,熬了三年!最後看看實在沒辦法,高治平不可能再回心轉意了,這才跟高治平訛去了十萬元錢,同意離婚了。
小楊:三年青春換了十萬塊錢,這不就是個傻瓜賬嗎?她既然這麽不願意跟你離婚,當初她還主動起訴離婚幹啥?
治平:唉,她成天打我罵我,我忍無可忍之下還了手嘛!她咽不下這口氣,就告到法院,想嚇唬住我,讓我以後在她手裏老老實實的。她可沒想到最後弄假成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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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梅:唉,說一千道一萬,你高治平真是欠我的情啊!那幾年我跟著你受了多少折磨急氣啊!
本來那時候我還是個大美女,是無州賓館裏的館花呢!有的是好男人喜歡我,結果沒想到就跟了你這麽個其貌不揚的現世寶啊!
小楊:嗬嗬,姐姐也別再抱怨啦!你跟治平哥畢竟也在一塊十六年啦!你看東東都十四歲啦,成了大小夥子啦,個子比你都高了!治平哥已經用十六年的愛和體貼,彌補了對你的缺欠,姐姐就知足吧!
韓梅:十六年的愛和體貼?你說的可真好聽!他這個混球是折騰了我十六年啊!
治平:哈哈哈!好吧!我就是個混球!我準備繼續折騰你一萬年,行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