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9章 仙人跳局
在正泰小鎮的野牛酒吧中,李承見到正在喝悶酒的傑夫,麵前已經擺放兩隻空啤酒杯。
“威爾斯,你回來的真是時候!”與李承抱抱,傑夫的語氣充滿無奈。
“到底怎麽回事?安德烈怎麽會被扣押?現在怎麽樣?”李承對走過來的侍者擺擺手,示意暫時不需要服務,緊跟著,他連問三句。
傑夫雙手抱頭,使勁撓著頭發,“哎,我和安德烈很可能被人盯上了……”
他將事情的原委,簡述一遍。
兩年前,李承脫離安德烈團隊之後,傑夫與安德烈的發展還是不錯的。過去的一年多時間,倆人時賺時賠,總體來說還是盈利的。
倉庫挖寶這行當,人們更願意傳頌挖出多少錢,對賠錢的事情一概不提,因此,就有了安德烈和傑夫團隊成為“新晉百萬富翁挖寶人”的傳言。
誰苦誰知道!
倆人真的沒賺那麽多,再加上這行當要經常在外漂泊,什麽都要花錢,安德烈一向大手大腳,幾無積蓄,傑夫稍好些,也不過幾萬幣的存款。
盛名所累,他倆被人盯上了。
就在一個禮拜之前,安德烈不知從哪兒掃來一條消息——南達科塔州瀑布市的印第安保留地中一個部落,準備北遷蒙大拿,整個部落留下來房屋清掃工作,將對外拍賣。
這條消息原本毫無價值——印第安人很窮的,他們搬家恐怕連地皮都會搜刮幹淨,全部打包帶走。
可是,就在第二天,傑夫從夏安族的族人處,聽到一則閑談式的消息——莫霍克人的黃金權杖,兩百年前就遺失在現在的聚居地——搬遷的部落,正是印第安蘇族分支莫霍克人。
倆人一合計,去吧,看情況再說。
一柄印第安人的黃金權杖,為何引得兩人上當?
實在是這位權杖的主人,很不簡單。
在也就是十七世紀下半葉到十八世紀這一階段,印第安人雖然偶有反抗,但當政者還是很有智慧的,他們拉攏部分印第安族群打壓另一部分。
當時北美蘇族莫霍克部落就屬於被拉攏對象。
約瑟夫布蘭特就是當時莫霍克部落酋長的小兒子,他被邀請至留學,並取這麽個名稱。
等他回來後,列克星敦的暴亂響起,北來洲成立戰爭爆發。
布蘭特此人很有軍事天賦,他依靠支援,很快搶到部族首領地位,又以“不甘忍受北來洲起義者對印第安人地盤的侵蝕”為借口,聯合了其他部落組成“易洛魁聯盟”。
整個戰爭期間,布蘭特領導下的易洛魁聯盟,多次對嶺國起義軍及其支持者發動襲擊。
第一次較大規模的戰役,發生在1778年夏天到1779年秋天。
這一事件讓布蘭特第一次背上“屠夫”的惡名。
第二次讓他被嶺國曆史記錄為“反麵人物”的事件,是“威廉克勞福德上校之死”。
多次戰役的勝利,讓他很有地位。
1782年,他被推舉為易洛魁聯盟的總首領,印第安人為其打造一根“黃金權杖”,重達五公斤,同時皇室賞賜一塊重達一百四十克拉的藍寶石,鑲嵌在權杖上,以示嘉獎。
這就是“莫霍克黃金權杖”!
隻是,布蘭特的下場不太好。
1782~1783年在巴黎舉行的北來洲地位問題和談中、做出巨大犧牲的印第安聯盟,卻沒有獲得邀請一起參與談判。印第安人被“盟友”出賣了。根本沒想過征求印第安人的意見,就把本屬後者的領地“慷慨”劃給了嶺國;
最後大軍從北來洲大陸撤離,約瑟夫布蘭特和易洛魁聯盟,遭受嶺軍的嚴厲打擊。
1796年,易洛魁聯盟被嶺國人分化瓦解並擊潰,約瑟夫布蘭特死與當年的一場戰爭。
嶺國人的心腹大患被除掉,可是,後世人怎麽也查不到“莫霍克黃金權杖”的去向。
傑夫與安德烈,倒也沒想過真正找到“莫霍克黃金權杖”,隻是恰逢那幾天沒啥拍賣,才決定走一趟南達科塔州瀑布市。
這一去,踏進深坑中。
印第安保留地,外人進去是件挺危險的事。
不過傑夫也是印第安人,雖然不是同一族群,但畢竟是“大印第安”的統一名頭下,所以,倆人在進入瀑布市莫霍克族群居住地時,並未遇到什麽阻攔。
莫霍克族群確實在做搬遷的準備——瀑布市的遊客太多,莫霍克族長老會認為蒙大拿那邊更清靜些,利於保持印第安人的純粹性。
倆人在居住地走訪了兩天,意外地得到一條消息——莫霍克黃金權杖並沒有失蹤,而是被洛瓦科家族(約瑟夫布蘭特的後裔)偷偷掩藏起來。
安德烈很喜歡湊熱鬧,聽到這則傳言後,立即來勁了,想要看看這則名動北來洲的權杖真容,拜托中間人幫忙聯係約瑟夫洛瓦科(洛瓦科部落酋長的第三個孩子)。
在花費一千的“介紹費”後,安德烈和傑夫,見到約瑟夫洛瓦科,一位四十來歲的粗壯印第安人。
約瑟夫洛瓦科對家族是否擁有莫霍克黃金權杖,支支吾吾的。
安德烈照例,金錢開道,以“五千”利誘約瑟夫洛瓦科,讓他偷偷將家中權杖偷出來,自己兩人看一眼即可。
約瑟夫洛瓦科答應下來。
就在前天,倆人接到約瑟夫洛瓦科的電話,說可以安排倆人參觀“黃金權杖”。
前天下午,安德烈與傑夫在洛瓦科指定的一處住所,見到傳說中的權杖——一根拇指粗細的鍍金權杖,頂端鑲嵌著一枚巨大的綠鬆石。
這就是傳說中的“黃金權杖”?
兩人都很失望,安德烈手欠,想要拿起這跟手杖仔細看看,結果悲劇了……鑲嵌在手柄位置的綠鬆石,直接滾落下來,摔在地上,碎成好幾塊!
這下,事情大條了!
還有更大條的事情發生——當倆人與約瑟夫洛瓦科爭執這件事的責任時,洛瓦科部落酋長帶領一幫人,將住所團團圍住。
人贓俱獲,安德烈與傑夫,攛掇族人,盜取“族寶”的罪名,怎麽也推卸不掉!
更何況,安德烈還弄壞了人家的“族寶”!
賠償一百萬幣,一個大子都不能少!安德烈被扣押,傑夫被放出來籌錢!
事情複雜麽?
在李承看來,並不複雜,就是個“仙人跳”的局——將女色換成“黃金權杖”而已。手端算不上多高明,古董行中設計的騙局,比這精細多了。
可是,事情想要解決,卻並不容易——牽扯到保留地的印第安族群。
關鍵還不是懷俄明州,如果是懷俄明的夏安族,傑夫就不會如此煩躁,而是南達科塔州的蘇族,那邊的印第安族群很不好溝通,州府都頭疼。
印第安族群難搞,與印第安保留地的“自治”與“自決”法令有極大關係。
提到嶺國的內部矛盾,人們不由自主地會想到“種族歧視”與“黑人的抗爭”。
其實,所謂的黑白之爭,那隻是新主人與新房客之間的“名利”之爭,不會動搖嶺國國本。北來洲真正的內部不穩定因素,在於印第安族群——北來洲這座房子的老主人與新主人的“所有權”之爭,這才是致命的。
曆史上,嶺國與印第安簽訂N次條約,基本上每一條都承認印第安人對北來洲這座房子的所有權,所以……如果這幫人真的鬧起來,還真的可以從“法理”上顛覆嶺國。
簡單舉兩個例子。
《拉勒米堡條約》(嶺國曆史上關於印第安人的最重要的條約之一)第三條規定:考慮到在先前條款中得到的權利和特殊待遇,嶺國政府同意在該條約批準後保護上述部落免遭嶺國人的破壞和襲擊。
注意措辭,“嶺國”及“嶺國人”,都是被獨自拎出來單獨說明,也就是說,印第安人不是嶺國人,因此,這份條約更像是一份國與國之間的外交條約。
另一個條款,《密西西比河法令》
1834年6月10日嶺國國會公布一項法令,確認密西西比河以西全部地區屬於印第安人,未經批準,白人不得在那裏居留和定居,印第安人擁有自治和自決的權力。
也就是說,嶺國國會曾經以法律條文形式,承認印第安人自治。
類似以上兩條的法令或者條約有很多,基本上都圍繞著“印第安保留地”及“印第安自治”展開。
正因為有這些“主權漏洞”存在,每一屆嶺國政府,都會殫精竭慮地想辦法或拉攏、或分化、或孤立、或打壓、或同化印第安族群。
他們利用經濟扶持、資源開發等借口,逐漸向保留地滲透,擠壓印第安人的生存空間,並利用嶺國優渥的生活條件,逐步誘導印第安年輕人脫離族群,融入嶺國現代生活。
傑夫,就是典型的例子,他已經被同化為一名真正的嶺國人,連夏安族整個族群,也因為旅遊開發等原因,都已經嚴重嶺國化。
但有些印第安族群依舊很頑固,譬如扣押安德烈的蘇族莫霍克部落——部族長老認為受到威脅,開始轉移居住地。
李承有些想不明白的是,安德烈和傑夫這倆人,究竟得罪誰了?對方竟然能說動如此守舊的一個部族來參與並執行這次“仙人跳”?
想不明白就不去想,現在不是考慮如何“破局”,趕緊把人撈出來吧,也不知道安德烈那家夥有沒有挨打。
李承很快做出決定,“傑夫,我需要準備一下,明天你帶我去瀑布市莫霍克部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