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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章 騰達老頭

  商量了半天,犧牲了一小半的野生香菇之後,總算把這群馴鹿安撫住了。


  原來是暴風雪很快就要來了,馴鹿是來叫醒他,趕快上路。


  動物對於天災人禍都有非同一般的預警提示,既然是暴風雪,那麽想來不會是小型風雪。


  大災難如果真的來臨,定然是大雪封山,比台風天過境要恐怖得多。


  到時候,恐怕很多小樹都會被積雪壓倒,別說趕路了,恐怕到時候就要困死大山裏麵了。


  當即,林書豪也不敢耽誤,一邊打開直播,一邊眼疾手快地收拾行李,盡快出發。


  “暴風雪馬上就要到來,所以我得馬上跑路了。因此,等下的直播,就是風雪大逃亡。


  大家祝福我吧,希望可以盡快離開受影響的地方。”


  他這麽一說,直播間的觀眾自然都送了祝福和關心,安小熙倒是很糾結,也不知道應不應該給他打電話。


  糾結了一會兒,她還是打電話了。


  然後,沒信號,她頓時傻眼了!

  緊接著,她打賞了,然後留言,讓他注意安全。


  沒想到挺有效果的,林書豪注意到了,說了一句謝謝。


  還剩下六斤的野生幹香菇和兩隻熊掌,林書豪把其中的一半幹香菇給了馴鹿。


  幾頭馴鹿開心地咀嚼著,催促著他趕快把雪橇套好,它們要出發了。


  架!

  黑夜裏,一輛雪橇在雪地裏疾馳,幾頭馴鹿歡快地狂奔。


  有幾頭年幼的馴鹿還調皮地叫喚了幾聲,然後被那頭體型龐大的母馴鹿嗬斥了一句,頓時變得無精打采了。


  這一幕落在鏡頭下,讓觀眾們看了也是會心一笑。


  大家都覺得這幾頭馴鹿真是有意思,通人性不說,還特別老實聽話,簡直就是人類最好的朋友。


  一個上午,從黑夜到白天,在幾頭馴鹿風馳電掣之下,跑出了兩百多公裏,幾乎都沒怎麽休息。


  馴鹿的時速可達每小時48公裏,即便是幼崽,出生兩三天就可以跟著父母一起趕路,一周後,也能像父母一樣跑得飛快。


  林書豪是淩晨五點多出發的,到白天,也就是中午十二點左右,跑了七個小時。


  因為要全力趕路,害怕被暴風雪困住,因此途中都沒怎麽休息。


  一路上全是雪地,有些地方的積雪居然比大山還有厚,難以置信。


  不過,剛好大中午的時候,林書豪就幸運地遇到了人類。


  一個全身裹著厚厚動物皮毛的通古斯男人,準確地說,是一個老頭。


  全身裸露在外的隻有一張臉,手上帶著厚厚的手套,頭上還帶著毛茸茸的帽子。


  直播間的觀眾就調侃林書豪,看看人家這才叫保暖。


  打招呼,聊天,林書豪才知道,這人叫騰達,乃是一個九十歲的老獵人。


  騰達是來取幾天前放的套子,看看有沒有獵物,半路上就遇到了他。


  看著馬背上昂首挺胸的騰達老頭,林書豪語氣充滿了尊敬。


  兩人寒暄了一下,然後騰達老頭發出了邀請,邀請林書豪到他們家去作客。


  後者欣然應允,同時跟著對方一起去取獵物。


  跟在騰達老頭後麵,林書豪對著虛擬鏡頭簡單解釋了一句,然後觀眾都炸鍋了。


  “這老爺子居然九十歲了?九十歲的腰還能挺那麽直?還能一個人去打獵?”


  “我丟,我感覺我活到了狗身上,這老頭很厲害啊,四個兒子?”


  “果然,看二師兄的直播,總是驚喜不斷。現在,就算二師兄跟我說,他要直播修仙,我都信了!”


  “六六六,九十歲的老頭,果然是牛逼PLUS!”


  一路調侃,林書豪隨時聊上幾句,同時也跟騰達聊幾句。


  有四個兒子和兩個女兒的騰達,雖然已經九十歲了,可他還是跟年輕時候一樣,喜歡去打獵。


  隻不過因為上了年紀,所以打獵也都在附近下下套什麽的,而不是去更遠的地方。


  騰達對附近的地方都非常熟悉,有什麽獵物,怎麽下套,都一清二楚。


  可以說,他是方圓幾百裏最厲害的獵人。


  其實,他這還真不是吹牛,因為方圓幾百裏就他幾戶人家在。


  聽他說,從他家去最近的市集,大概還得走上一百多公裏的直線距離。


  地廣人稀,可見一斑。


  當老頭得知林書豪是一個人在深山裏生存了一周之後,頓時露出了敬佩的眼神。


  同時,得知他還能馴服馴鹿作為自己的坐騎拉雪橇,更是驚訝不已。


  兩人就這麽互相交流,然後在雪地裏走著。


  很快,兩人就來到了騰達下套的地方,有收獲,兩隻雪兔和三隻鳥。


  兩隻野鴨和一隻白天鵝,白天鵝特別的白,很大,很漂亮。


  林書豪看到白天鵝的第一眼,就很想吃,垂涎欲滴呀。


  國內可吃不了這種動物,因為這是國家二級保護動物,全球易危物種。


  可惜,在老獵人騰達眼中,它就是他的獵物而已。


  直播間的觀眾有很多聖母,紛紛獻言,希望林書豪能說服老頭,把白天鵝給放了。


  對於這種行為,林書豪表示無能為力。


  別說他跟對方隻是一麵之緣,如此交淺言深的話,他可沒有這個臉皮說。


  何況,他也想嚐一嚐白天鵝的味道。


  隻是,沒等他開口,便看到騰達老頭把白天鵝身上的套子取下來,然後從身上拿了不知什麽東西,在白天鵝身上抹了抹,就把它放飛了。


  林書豪詫異不已,連忙問為什麽。


  騰達老頭解釋了,說每年都會獵到這愚蠢的候鳥,他不喜歡這種鳥。


  同時,他還說了,他打獵隻是興趣而已,獵物不在多少,在於開心。


  一番話,讓林書豪汗顏不已,尤其是他剛才居然還有吃白天鵝的念頭。


  簡直罪不可赦。


  不過,按理說白天鵝應該很聰明才對,怎麽會被老頭套中呢?

  騰達老頭滿臉不屑和鄙夷,白天鵝是候鳥,每年都要從北極遷徙到南方過冬,半路上總會停留,餓極的時候,就算是誘餌也得吃。


  林書豪把話翻譯給觀眾,大家頓時都喊起了六六六。


  想不到這個滿族老頭那麽叼,也讓大家了解到,傳說中的白天鵝也有這樣的一麵。


  隻不過,大家對林書豪一口流利的滿語更加感興趣。


  通古斯語即通古斯語族,是世界語言分類阿爾泰語係下的一個分支,而滿語則是通古斯語族的一個分支。


  在整個世界,使用通古斯語的人群已經不足四十萬人口,可想而知林書豪能說一口流利的滿語,有多麽令人驚奇了。


  林書豪沒有解釋,畢竟他是花了不少屬性點才把滿語升級到LV8的。


  多懂一門外語,其實也就是那樣,沒什麽值得好炫耀的。


  接著,老頭把他的獵物都綁在馬屁股後麵,然後帶著林書豪前往他家。


  走了一個多小時,終於來到了一處幽靜的小山穀。


  遠遠望去,有幾戶人家,炊煙嫋嫋,一片祥和寧靜,很有世外桃源的感覺。


  騰達一家子十分熱情好客,尤其是林書豪一口流利純正的滿語腔,讓他們覺得十分親近。


  房子外麵看著一般,是石頭加木板建造的,看樣子就很粗糙。


  而騰達卻十分驕傲,說這些房子就是他親手建造的。


  看他臉上能夾死蒼蠅的褶子,滿滿的成就感,林書豪適時送上了吹捧和讚美。


  老頭很開心,要殺牛款待林書豪。


  在他家的後院,有一個小型牧場,裏麵有給牛羊建造的房舍。


  一頭老牛被遷到外麵的小樹林,騰達說,他們一般都在這裏殺牛,以表示對牛的尊重。


  這是他們特有的方式。


  一刀封喉,迅速放幹牛身上的血液。


  殺死牛之後,必須在半個小時之內把牛皮剝掉,同時進行肢解,否則零下幾十度的氣溫,牛很快就變成石頭一樣僵硬,刀子都下不去。


  騰達老頭才五六歲的玄孫女,長得很可愛,白白淨淨的,也拿著毛巾在一旁幫忙。


  林書豪也沒有幹坐著,幫忙把牛皮剝了下來。


  他的刀工很厲害,沒有炫技,卻在最短時間內完成了任務,讓騰達一家瞠目結舌。


  就算騰達這個老獵人,在年輕的時候,也沒有這樣厲害的刀工啊。


  老頭的幾個兒子看向林書豪的眼神充滿了敬畏,旋即他們也就釋然了。


  畢竟前麵林書豪就說過,他可是一個人在深山裏麵生存了一個星期。


  剛開始的時候不信,現在看到林書豪的刀工,他們倒是信了。


  蠻族人都這樣,或者說大部分人吧,隻有你表現得足夠強大,才能贏得他人的尊重。


  晚飯是牛肉大雜燴,他們這邊最好的美食,有看起來黑乎乎的血腸、牛肉湯等等

  血腸聽說是牛血、牛內髒等等剁碎灌在大腸裏麵,然後丟在鍋裏麵,跟牛腿等一起煮。


  聽騰達說,這是他們最喜歡吃的食物。


  看老頭玄孫女眼神渴望地盯著血腸,林書豪也有些好奇了。


  切了一片來吃,他差點沒吐掉,因為有一股子怪味。


  這可能就是很多人吃香菜時的感覺吧,喜歡的人愛到極致,討厭的人吃過一次,就再也不會嚐試了。


  第一口都難以下咽,更別說嚐試第二次了。


  因此這種美味,林書豪都讓給了他們,自己則是吃起了牛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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