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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十四章 疑犯歸案

  老徐這個老公安的能力和責任心不可小噓!


  第二天中午他就把李軍明帶到所裏,一起陪同來的還有李軍明的母親。


  期間他做了大量的工作。


  他說他天還沒亮就又去了趟李軍明的家,給他的父母做政策說服工作。


  比如包庇窩藏的法律後果等等。


  李軍明果然在他的姐姐家裏。


  翻過湯嶴西邊的那座山就是朱溪的黃家嶴村,黃姓人家集居的一個村落。他姐姐的婆家應該和黃所長是同一個族上的人。


  我們辦完傳喚手續後馬上對李軍明開始第一次問訊。


  考慮到案件的性質,我既擔任主審同時負責記錄,王耀平和林華呈一起參加審訊。


  “你叫什麽名字?”


  “李軍明。”


  “今年幾歲?”


  “23歲。”


  “你把出生年月等本人基本情況說一下。”


  “…”


  在進入實質性問話之前,我對他進行了一番政策教育。


  “…”


  “以上這些政策法律規定,你聽明白了沒有?”


  我再次從心理上給他施加壓力。


  “聽明白了。”


  他很小聲的回我的話。


  “你知不知道今天叫你來所裏,為了什麽事?”


  “知道的。”


  “知道你說。”


  “問人借錢的事。”


  “向誰借錢了?”


  “一個做生意的。”


  “男的還是女的?”


  他低頭想了一會。


  “是女的。”


  他好象在思索著什麽。


  “你認識她嗎?”


  “剛認識不久。”


  “你把認識她的情況說一下。”


  他編了一個故事,說是認識一個做魚鮮生意的婦女,一起合作做生意。她借了四百元錢給他,讓他去進點貨。他臨時有事,轉道寧波回家一趟,辦完事再去買魚貨。


  “都是慌話!”


  我拍了一下桌子,讓他站起來靠牆邊立好。


  “站好!”


  王耀平上去讓他兩腳並攏緊貼牆壁站直。


  我加重聲音對他進一步作了一番教育。


  “要想人不知,除非已莫為!”


  “門後麵拉屎天要亮的!”


  “你做的事情,我們都已經掌握得清清楚楚!”


  “你要爭取主動,爭取寬大處理!”


  他站在那裏麵無神色,手腳時不時的輕輕發抖。


  我感覺時機已差不多了,繼續發問“你騙了人家多少錢?”


  “400元。”


  “到底多少?”


  “好象是700元。”


  “你把過程說一下。”


  他這個時候心理防線已被完全攻破,一五一十的把騙錢的過程交待了一遍。


  在一些細節問題上我專門拎出來進行提問,使調查過程中做的筆錄內容能夠得到印證。


  “你知道她的名字嗎?”


  “她叫蔣虹。”


  “你為什麽要化名叫劉軍明?”


  “我不想讓她找得到我。”


  “叫你同鄉出麵為了什麽?”


  “讓她相信我有關係,能買到便宜的魚。”


  “拿了她的錢後你有沒有去開發票買魚?”


  “沒有。”


  “你從那裏離開的?”


  “冷庫的後門。”


  “離開後去了哪裏?”


  “寧波、上海。”


  “去幹什麽?”


  “去戲(玩)。”


  問完這些細節,敲定了詐騙犯罪的性質後,我直點最關心的問題


  “現在這些錢在哪裏?”


  “去外麵戲用得差不多了。”


  “沒有了嗎?”


  “身上還剩一點。”


  我叫他先自己拿出來。他把一小疊錢放到桌上。


  “你給他再搜一下。”


  我叫王耀平把他身上所有東西都翻出來。


  點了一下總共70多元錢。


  我翻看了一下桌上的物件,夾在錢中間有幾張發票,其中有一張是從上海到昆山的。


  “你去過昆山?”


  “是的。”


  “幹什麽去?”


  “想去那裏找工作。”


  我想他不可能把這麽多錢都用光,再三拷問下,他交待還有300元錢藏在自己房間的床頭櫃抽屜下麵。


  我考慮到追錢要緊,結束了訊問。


  用手拷把他拷在樓梯下的小房間裏。


  那時,所裏沒有規範的留置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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