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十四章 疑犯歸案
老徐這個老公安的能力和責任心不可小噓!
第二天中午他就把李軍明帶到所裏,一起陪同來的還有李軍明的母親。
期間他做了大量的工作。
他說他天還沒亮就又去了趟李軍明的家,給他的父母做政策說服工作。
比如包庇窩藏的法律後果等等。
李軍明果然在他的姐姐家裏。
翻過湯嶴西邊的那座山就是朱溪的黃家嶴村,黃姓人家集居的一個村落。他姐姐的婆家應該和黃所長是同一個族上的人。
我們辦完傳喚手續後馬上對李軍明開始第一次問訊。
考慮到案件的性質,我既擔任主審同時負責記錄,王耀平和林華呈一起參加審訊。
“你叫什麽名字?”
“李軍明。”
“今年幾歲?”
“23歲。”
“你把出生年月等本人基本情況說一下。”
“…”
在進入實質性問話之前,我對他進行了一番政策教育。
“…”
“以上這些政策法律規定,你聽明白了沒有?”
我再次從心理上給他施加壓力。
“聽明白了。”
他很小聲的回我的話。
“你知不知道今天叫你來所裏,為了什麽事?”
“知道的。”
“知道你說。”
“問人借錢的事。”
“向誰借錢了?”
“一個做生意的。”
“男的還是女的?”
他低頭想了一會。
“是女的。”
他好象在思索著什麽。
“你認識她嗎?”
“剛認識不久。”
“你把認識她的情況說一下。”
他編了一個故事,說是認識一個做魚鮮生意的婦女,一起合作做生意。她借了四百元錢給他,讓他去進點貨。他臨時有事,轉道寧波回家一趟,辦完事再去買魚貨。
“都是慌話!”
我拍了一下桌子,讓他站起來靠牆邊立好。
“站好!”
王耀平上去讓他兩腳並攏緊貼牆壁站直。
我加重聲音對他進一步作了一番教育。
“要想人不知,除非已莫為!”
“門後麵拉屎天要亮的!”
“你做的事情,我們都已經掌握得清清楚楚!”
“你要爭取主動,爭取寬大處理!”
他站在那裏麵無神色,手腳時不時的輕輕發抖。
我感覺時機已差不多了,繼續發問“你騙了人家多少錢?”
“400元。”
“到底多少?”
“好象是700元。”
“你把過程說一下。”
他這個時候心理防線已被完全攻破,一五一十的把騙錢的過程交待了一遍。
在一些細節問題上我專門拎出來進行提問,使調查過程中做的筆錄內容能夠得到印證。
“你知道她的名字嗎?”
“她叫蔣虹。”
“你為什麽要化名叫劉軍明?”
“我不想讓她找得到我。”
“叫你同鄉出麵為了什麽?”
“讓她相信我有關係,能買到便宜的魚。”
“拿了她的錢後你有沒有去開發票買魚?”
“沒有。”
“你從那裏離開的?”
“冷庫的後門。”
“離開後去了哪裏?”
“寧波、上海。”
“去幹什麽?”
“去戲(玩)。”
問完這些細節,敲定了詐騙犯罪的性質後,我直點最關心的問題
“現在這些錢在哪裏?”
“去外麵戲用得差不多了。”
“沒有了嗎?”
“身上還剩一點。”
我叫他先自己拿出來。他把一小疊錢放到桌上。
“你給他再搜一下。”
我叫王耀平把他身上所有東西都翻出來。
點了一下總共70多元錢。
我翻看了一下桌上的物件,夾在錢中間有幾張發票,其中有一張是從上海到昆山的。
“你去過昆山?”
“是的。”
“幹什麽去?”
“想去那裏找工作。”
我想他不可能把這麽多錢都用光,再三拷問下,他交待還有300元錢藏在自己房間的床頭櫃抽屜下麵。
我考慮到追錢要緊,結束了訊問。
用手拷把他拷在樓梯下的小房間裏。
那時,所裏沒有規範的留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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