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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八章 難說再見

  我的警校錄取通知就是在錢倉夏飛琴家裡抓賭的那天接到的!

  每當我想起寧波象山工作的往事,我一直在反思對湯嶴村治保主任老徐的女婿做得太過絕情。當時就我們倆對峙在遠離村子的山地,只要我稍微有點雜念,沒有人會知道這個事。

  最讓我自責的是我離別錢倉的頭一天還與老徐的小女兒,也就是那位被我追了數里地的「姐夫」的小姨子,做了一章四十年揮之不去的「醜事」。

  好在這個事情,如果不是我良心發現,在這懺悔自己,或許終將沉寂在緩緩流淌的歲月長河裡。

  世間有多少此等醜事被永久的沉寂了的,誰都希望它被深埋,深埋在不見陽光的河底!

  或許我是個特例,我不想欺騙自己!

  我把那位姐夫拉到夏飛琴家裡,王東建他們己經清點完戰利品,登記好他們的信息,凶煞煞的對他們開展法制教育。

  所里其他的同志可能也有認識這位姐夫的,沒有過份的追究他的出逃行為,按例對他進行搜身登記。

  考慮到所里已有人員留置著,沒有當場帶他們到所里調查處理,留了一句話:「等候處理!」。

  記憶中這場賭卜的參與人員都是小羅羅,總共也沒幾十元賭資,就是圍觀的人多了一點。

  一回所里,我被武警杭州指揮學校錄取的信息通過各種途經向我傳遞過來。

  首先是當天的值班員,好象是鍾志國值班,攔住我就給了我肩上一拳。

  「你錄取通知來了!」

  他這句話象是炸D炸了鍋一樣,引來一片反響。

  「哇!要請客啰!」

  大家象明星一樣圍擁著我進值班室看電話記錄。

  緊接著,劉仕軍、邱仕良、於幹事、黃所長紛紛向我傳遞了這個喜訊。最最開心的還是黃所長,笑得兩眼只剩了一條縫。

  「太好了!太好了!我們錢倉派出所出了人才!去看看通知準備準備!」

  這時候感覺黃所長的象山話特別的親切。

  「畢業以後要再回錢倉來看看!」

  「當大官了不要忘記我們!」

  說的聽的都是很走心的話。我兩眼飽含淚水,一個個的回應大家的祝賀。

  林華呈等幾個新兵更是拉著我的手、攀著我的肩,好象我馬上就要離開似的。

  這會已到了吃飯的點,我急忙掏了二元錢交給林華呈,讓他去買二斤黃酒。

  鄭松見狀轉身去推了自行車帶他去二百米遠的供銷社,那傢伙人長得小小矮矮特別機靈。

  大夥心照不宣的一邊聊我錄取的學校的有關事情,一邊等酒,破例推遲吃飯。等到買酒的一回來,值班的鐘志國吹響集合哨,沒有按規定集合整隊,直接下了個口令:「進飯堂!」

  大家你一口我半兩的倒上一點酒,不約而同的舉碗為我慶賀。那種一次能裝一瓶啤酒的大瓷盆撞擊時發出「叮叮」的聲響。

  燒飯的徐龍年在我們等酒開飯那一會特意加了一個花生米。

  那天的那份花生米特別的好吃,以致到現在我一直把花生米當作最好的下酒菜。

  當天中午,我照常參與對留置人員的審查,繼續上午沒有完成的工作。

  經過大家的共同努力,把一些疑點逐個的進行了確實。

  晚飯前幾個主要的辦案骨幹在所長辦公室碰了下頭,對這三個人提出了初步的處理意見。其中有兩個人暫先放他們回家,另有一人再留一天。

  當天晚上於幹事自告奮勇自掏腰包叫人買酒加菜為我慶祝。

  那種形式的「請客」,就是在正常飯菜標準的基礎上買兩斤散裝酒,加一二個下酒菜,化不了四五元錢。如果是在食堂的食材中加菜,就按照主料的購買價格計算。所以幾個幹部都輪流著請我客,那幾天就象過年,餐餐有酒,熱鬧非凡。

  席間飯後,我和大家單獨或三五成群談心交流,把藏在心底的話用不同的方式表達出來,生怕留下些許的遺憾。對領導說的最多的是感激和幫助,對骨幹和同鄉主要是相互交心,對新兵談得最多的鼓勵的話。

  總感覺那時有說不完的話。

  接到通知到我離開,中間也就間隔兩天時間,所長叫我不再參與工作,而事實上我一刻也沒停下來過。

  第一天晚上我幾乎沒有休息。一方面因為高興又喝了點酒,精神很亢奮。另一方面還掂記著被留置的那個供銷社青年人的事情。

  讓他繼續留下的原因是因為有一個他曾經找過對象的女孩子筆錄中反映,和他發生第一次關係是不情願的。而他自己一直堅持是兩廂情願的,而且以後還多次自願發生關係。

  我想到自己馬上要離開這裡,不能把工作的尾巴留給其他的戰友,而且我確信自己有能力讓他講出實情。越想越睡不著,就乾脆不睡了。

  起床后,我把鄭松叫醒,讓他陪我一起參加審查。

  那個職工年紀有二十四五歲了,還未結婚,家住塗茨街上。好象是訂父親的班進的供銷社。

  他也許至今都不會明白,我在深夜裡提審他的緣由。

  我想速戰速決,一開始就直奔主題。

  "你找過幾個對象?"

  "二個。"

  "現在的對象叫什麼名字?"

  "。。。"

  「前面那個叫什麼名字,哪裡人,年齡多大,幹什麼的,詳細情況說一下!"

  他就把前面那個女朋友的情況說了一遍。

  "你有沒有和她發生過關係?"

  "發生過。"

  "幾次?"

  "好多次,記不起了。"

  "第一次在哪裡?"

  "在塗茨外面的田邊。"

  "她自願的嗎?"

  "自願的。"

  他還是堅持原來的口供。

  我一急,走過去把他從坐位上拎起來,讓他靠牆邊站直。

  "不講清楚甭想睡覺!"

  我開始對他施加心理壓力。同時,我對他進行了一番"洗腦",消除他的饒幸心理,還提示他我們已經找過那位小姑娘,兩個人做的事情是瞞不住的。

  一直交鋒到下半夜,他才鬆開。

  "是我強迫的。"

  我進一步追問詳細過程,他就從頭到尾描述了一遍。

  把他前後講的,包括我重點提問的,概括一下就是這麼一個過程:那是夏天的一個晚上,他倆一道看完電影。他騙她到沒人的村外,目的是為了與他發生性關係。她發覺上當想返回,他拉住她沒讓她回。然後就兩人坐靠在田埂上。他親她摸她。沒見她反對,要脫她的褲子,一直不肯。到了下半夜三四點了,他就不管她反對,強行脫了她的褲子,和她發生了性關係。期間,她喊過痛,他也沒停止。

  在筆錄的最後,我還專門問了他一句:"你這是強姦嗎?"

  他回答:"是的。"

  從我當時的認知程度,我也認為這是強姦行為。但我為了寫這個章節,專門聯繫了兩位同批入伍的戰友,讓他們回憶有沒有處理過這個人,他們都給了我否定的筨案。也讓我一直浮在心裡的一塊石頭落了地。

  年青時誰沒犯過錯啊!

  不過這期間還有一件錯事是我一直不能願諒自己的。

  第二天上午,黃所長叫我陪他去中堡一個老熟人家裡。他家開了個沙發廠,算是當地有名的老闆了。家裡住的也是少有的樓房,既作住宅也做廠房。

  中午就留在他家裡吃飯。

  現在想起來應該是所長變相的請我客。酒自然設少喝,下午美美的睡了一下,補上前一晚沒睡好的覺。

  在我離開的頭天,我先前認識的一位定海同鄉(婚嫁到錢倉),叫人帶信要我去她家吃中飯。

  我想到下午所里要開歡送會,沒有時間和老徐等一幫治保幹部作別,吃了早飯就買了點糖去老徐家。進了屋只見僅有他的小女兒愛女在家。

  我說明來由后,她不知為何落了淚。我問她她也沒回答,反而哭得更凶。

  在我勸的過程中,兩人不知不覺的抱到了一起。

  "去后間。"

  她很輕聲的在我耳邊說了一聲,可我聽得很真切,我已明白要發生什麼。在我們來到她家後面那間她的哥哥和弟弟睡的房間,正想成事的當口,她媽大聲地喊她:"愛女!"

  似乎能聽到有腳步聲從前屋傳過來。

  她急忙抽身整好衣杉迎過去。好在那是個夏天。

  "他昨天醉酒了要休息一下,我帶他過來。"

  我聽到她與她媽說的慌話,繼續裝睡。過了半小時不到的樣子,她小步回到我睡的床邊。

  "來說媒的,回去了。"

  "快點!"

  我一把將她拉了過來。。。。

  當我騎車返回所里去的時候,在村口我見到愛女的母親正在與那位"媒人"道別。我一下子明白了愛女急著催促我的原因,她應該算計好她母親往返的時間。

  我與她除了第二天在丹城又見了一面,就再無聯繫。十多年以後通過她的父親才了解到她嫁到了珠山腳下的一個村莊。

  種種跡象表明,那天來的「媒人」是來對接愛女與男方婚姻的具體細節的。這樁婚姻對她來說或許已沒得選擇。

  現在想起來她為我的送行方式顯得有些悲壯!

  相比來說,戰友們的送行多了一些熱烈和依依不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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