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七章 柔情鐵骨
從李乄家出來,回所里去的路上,我一直在回味他的父親說的那幾句話。
「我第一次給別人看這些東西。」
「我沒死算是好的。」
「…」
眼前總是浮現他遞東西給我們看時的那份神色,有兒童間的那份純真,有朋友間的那份真誠,有親人間的那份信任…
我在想或許是他這麼多年一直沒碰到過值得讓他們看的人,或許是他不想去觸碰那段歷史,或許是由於我們正好穿的是軍裝,或許是由於其他什麼原因。
但我從他熟練地翻開包裝物的情況來看,他應該不止一次地翻看過這些東西。
我思忖會是在夜深人靜的那一刻,也可能是妻子改嫁的那日夜,或者是兒子出走的這幾年。
我越想心裡越沉重。
「我能幫他點什麼呢?」
我真的考慮過這個問題。
我首先想到的是要把他的兒子挽救好,這也是他最大的心愿。
在我們與他道別的時候,他曾經問我:「他在外做了什麼壞事了嗎?」
「沒有,沒有!就是交的幾個朋友不是很好,我們怕他走了彎路,想與他談談。順便向他了解一些別人的事情。」
我不想太讓他擔心,沒有說他兒子的具體事情。不過從現有材料來看,他的兒子也就是參與了偷幾隻雞的事情,其他一些事他只是在場或者知情而己。
「如果他回家來的話,讓他來所里找我。」
他滿口答應,要求我能幫助教育他。
我當場也是答應得好好的,但事實上我已經不再有機會去履行這個諾言,只是在學校的時候,夢裡夢見自己坐在邊三輪摩托車的車鬥上,沿著熟悉的馬路到處找他的兒子…
在向所長彙報的時候,我明確的表明了自己的態度:「那個李乄好幾年不在家了,在外打工很難找到他的落腳點,也不和家裡聯繫。其他人的事情不找他也基本能認定,他參與的極少,性質不嚴重。可以列為幫教對象加以管控,與他家裡也已經交待過了。」
「好的,那你等任松平回來以後對接好。」
黃所長對我還是充分信任的。
「你幫王東建把供銷社那個事情一起突擊一下吧,早點了結掉。」
「好的!」
那個時候只要有案件辦勁頭十足。
我連夜看那個案卷。
王東建軍事素質不錯,搞沖衝殺殺也有一股蠻勁,但真正干細活還是差點火喉。他們整的案卷有點零亂,我邊閱卷邊幫他們整理。
這是供銷系統內部整出來的事情,當時各單位都在宣傳發動。
涉及的是三個男性職工,一個稍大一點已結過婚,二個二十齣頭的還未結過婚。
其中一個最年輕的我還認識,是從錢倉供銷社調過去的。他的姐夫是白岩山鹽場的副場長,我第一次跟王國民下鄉見過的那位年輕副場長。
從己經審查的情況看,主要有三個方面的問題:一是在電影院結夥打架。二是要挾領導。三是與內部職工與社會上的女青年有不正當的男女關係。
審查筆錄、旁證筆錄做了一大堆,但仔細疏理性質並不嚴重。
打群架只有一次,是從發生口角開始臨時起因,對方傷勢並不嚴重,而且已經作過停解處理,陪了醫藥費。
與供銷社領導的糾份源自不正當的男女關係,下屬撞見領導與女職工不雅行為,以此要挾領導並在此後也光顧了那位女同事的身子。
記得筆錄中記載這個情形是這樣描述的——「我看見他倆在一把椅子上抱著,衣衫不正,在發生關係。」看了這段話我感到不可思議,所以影響也就特別深刻。
另外幾個男女關係的事情似乎都跟找對象有關,更象是亂找對象。
不過當時的農村風俗,找對象期間發生關係也是被斥之以鼻的臭事,是被上升到作風不好的高度的。
有句流行的話叫做「不以結婚為目的的找對象就是流氓」。以找對象為名亂搞兩性關係那絕對是犯罪行為。
對一些重點的筆錄我反覆看了幾遍,審查筆錄與旁證筆錄有出入不相符的內容我都一一作了扎錄。
當時這三個人都被傳喚在所里,第二天上午我就參與了對他們的審查。
當我們正在審查的過程中,十點左右,有人來報告:「有人在錢倉聚眾賭卜」。
我們都放下手頭的活,由我帶隊立即奔赴舉報的地點。
有些事說來很巧,舉報人指向的那戶人家居然就是我們之前去取過旁證的夏飛琴家裡。
我安排人員分頭守住前後門,假裝賭客敲響了大門。在門拉開一條縫的瞬間撞門而入。
「不許動,全部抱頭蹬下!」
屋子裡擠了半屋人,被我們的氣勢一下子鎮住了,紛紛蹬在地上。
在我們逐個的搜身,清點登記賭款的時候,有一個蹬在靠近門邊的參賭人員,乘我們守門的同志不注意,推開大門往外跑。
我見狀立馬追了出去。
那是一個三十來歲的男人,跑得挺快。而我則是個剛強化訓練過的高手。他在前面跑,我在後面追,始終在我的視線範圍內。
跑過幾條小弄,我倆的距離在漫慢接近。他開始往村子外的小山上跑,那裡是連片的番薯地。
越過一塊地,又是一塊地…
我骨子裡有一種念想:「決不能讓壞人佔便宜!」
在我的連番追擊下,我們只剩了幾步距離。
他突然停了下來。轉身向我喊了一聲:「張班長,我是徐正財的女婿。別追了。」
在他喊話的過程中,我也已經認出他來。
我在老徐他們家農忙時幫助割稻種田見過他。
我一把將他拉住。
他半跪在地上求我放了他。
我沒有同意。我甚至連半點放他的念頭都沒有過。一用力就把他往村子里拉。
路上,他還是不停的求我放他。他也知道,他的岳父徐正財是和我關係最好的治保主任,也是我們公安戰線的老前輩。但我心中就一個執念:「我不能詢私情,那是原則!」
他還曾要求,把身上的錢給我,人放他走。
我都沒有同意,一直把他拉到賭卜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