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三章
出版行政主管部門對出版單位實行年度核驗製度(也稱“年檢登記製度”),以加強對出版活動的日常監督管理。
期刊出版單位的年度核驗每年進行一次,圖書出版社、音像製品出版社、電子出版物出版社的年度核驗每兩年進行一次。年度核驗資料提交省局。對於期刊出版單位,省局進行全麵審核後,作出予以通過年度核驗、暫緩年度核驗或不予通過年度核驗的決定。暫緩年度核驗的期限,由省局確定。省局應該將有關文件報總局備案。
對於音像製品出版社和電子出版物出版社,省局進行全麵審核後,作出予以通過年度核驗、暫緩年度核驗的決定。音像製品出版社的暫緩年度核驗期限為3個月,電子出版物出版社的暫緩年度核驗期限最長不超過3個月。省局應將有關文件報總局備案。對於圖書出版社,省局核驗後,須出具審核意見報送總局,由總局做出予以通過年度核驗、暫緩年度核驗或者不予通過年度核驗的決定。暫緩期限為6個月。
凡是通過年度核驗的出版單位,予以登記。凡是不予通過年度核驗的出版單位,撤銷其出版許可證,注銷登記。凡是被暫緩年度核驗的出版單位,應在暫緩期滿時重新辦理年度核驗手續。如經過整改已經達到年度核驗要求,予以登記;如仍未達到年度核驗要求,撤銷其出版許可證,注銷登記。
出版專業職業資格是國家對從業人員從事出版專業技術工作所必備的素質和能力的認定。
出版專業技術人員是指在圖書、非新聞性期刊、音像、電子、網絡出版單位內承擔內容加工整理、裝幀和版式設計(即技術編輯)等工作的編輯人員和校對人員,以及在報紙、新聞性期刊出版單位從事校對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出版專業職業資格是國家對從業人員從事出版專業技術工作所必備的素質和能力的認定。
出版專業技術人員是指在圖書、非新聞性期刊、音像、電子、網絡出版單位內承擔內容加工整理、裝幀和版式設計(即技術編輯)等工作的編輯人員和校對人員,以及在報紙、新聞性期刊出版單位從事校對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在出版單位擔任社長(副社長)、總編輯(副總編輯)、主編(副主編)、編輯室主任(副主任)職務的人員,除應具備國家規定的任職條件外,還必須具有中級及以上出版專業職業資格並履行職業資格登記、責任編輯注冊手續。
凡在出版單位擔任責任編輯(或責任校對、責任技術編輯)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必須具有中級及以上出版專業職業資格,並辦理注冊手續,領取責任編輯證書;否則不能擔任責任編輯。
3.凡進入出版單位從事出版專業技術工作的人員,必須在到崗2年內取得出版專業職業資格證書,並按規定辦理登記手續。
初、中級資格的取得,實行全國統一考試製度。高級資格的取得目前實行評審製度,將要實行考試與評審相結合的是職業資格續展登記的必備條件之一。
出版專業技術人員每年參加繼續教育的時間累計不少於72小時。其中接受總局當年規定內容的麵授形式繼續教育不少於24小時,其餘48小時可自願選擇參加省局、總局認可其形式的繼續教育。
製度。
已取得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應當在取得證書後3個月內由所在出版單位統一申報職業資格登記;未能及時登記的,在按規定參加繼續教育的情況下,可以保留其5年內申請職業資格登記的資格。
職業資格首次登記,應提供:出版專業職業資格證書原件、身份證複印件、職業資格登記申請表職業資格登記有效期3年,每3年續展登記一次。如有特殊情況,登記有效期可適當延長,但最長不超過3個月,逾期仍不辦理續展登記手續的,原登記自動失效。
續展登記時,需提供:出版專業職業資格證書原件、職業資格續展登記申請表、近3年繼續教育證明,並由申請人所在出版單位於有效期滿前30日內申請辦理手續。職業資格登記失效後,按規定參加繼續教育的,可以保留其5年內申請職業資格續展登記的資格。
已登記的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變更出版單位或取得高一級職業資格的,應在3個月內按職業資格首次登記手續申請變更登記在考試過程中有上述6類違規行為之一或有下列2類違規行為之一的人員,如果其已經得以騙取職業資格證書進行登記,則收回資格證書,注銷登記:①抄襲、協助他人抄襲試題答案或者與考試內容相關的資料。②互相傳遞試卷、答題紙、答題卡、草稿紙等。
已經進行職業資格登記的人員,如果因違反出版法規而被追究刑事責任,出版行政主管部門取消其出版專業職業資格並注銷登記;如其已持有責任編輯證書,同時注銷。
出版單位如果聘用未取得責任編輯證書的人員從事責任編輯工作,或者未按國家規定履行出版專業技術人員登記注冊手續、責任編輯注冊手續,總局或者省局將給予警告,同時還可處以3萬元以下罰款。各單位領導都要在當年內或任職後半年內參加崗位培訓班,學完規定課程並經考試、考核合格,方可取得《崗位培訓合格證書》。
該證書由總局統一印製,由指定培訓機構頒發,在全國新聞出版行業有效,有效期為5年。
單位領導持證上崗率應列入出版單位年度核驗內容,達不到一定要求的,年檢主管機關給予警告或暫緩年度核驗。
中層領導幹部也有持證上崗的要求。重大選題備案製度和年度出版計劃備案製度,均屬於保障圖書質量的出版宏觀調控機製中預報機製的組成部分之一。
重大選題是指內容涉及國家安全、社會安定等方麵,對國家的政治、經濟、文化、軍事等會產生較大影響的選題。
重大選題應當經省局審核後報總局備案。總局自決定受理備案之日起30日內,對備案申請予以答複或者提出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