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25章 保安經理之死(13)
江一明和周挺在房子裏繼續尋找著,周挺發現胡可的枕頭裏竟然藏著3萬元人民幣,都是沒有開封的,他為什麽要把這麽多現金放在家裏呢?會不會正在準備逃跑呢?
必須趕緊找到胡可!
江一明叫項洪配合,因為項洪有胡可的手機號碼和微信,溫小柔說用微信定位更準確,她電腦裏有專門定位微信的軟件,不需要對方同意接受,就定位出來。因為呂瑩瑩已經住院待產,所以由溫小柔去做。
溫小柔對胡可的微信進行定位,一會兒就定位到了:胡可的微信出現在良田鎮的一棟爛尾樓裏,並且在慢慢移動,好像在走路。
江一明叫上周挺、吳江、小克、劉小偉和史威,各自帶上自己的佩槍,開著地方牌車向良田鎮的爛尾樓駛去,江一明又叫上良田鎮派出所的民警,一起去,這樣一來,就有25個人從四麵八方向爛尾樓包圍過去。
這是一棟獨棟的爛尾樓,它蓋到12層就沒有蓋了,大家都看見胡可坐在一樓的樓梯口抽煙,江一明看清楚之後,叫大家向胡可圍攏過去,同時,胡可也發現了他們,他猛然起身向樓上飛奔而去。
大家看胡可手裏沒有手槍和凶器,於是向胡可追去,江一明叫胡可不要跑,是跑不了的。但是胡可不聽,身手像猴子一樣敏捷,飛快地往上跑去,小克和周挺在他背後緊緊追趕,但是他倆的速度並不比胡可快,很難追上胡可。
江一明跑到8樓時,忽然想到:胡可為什麽會往樓上跑呢?那可是一條死路啊,難道他想跳樓?對,他肯定是想跳樓,否則,憑他聰明的腦子是不可能往死路上跑的。
江一明大聲叫小克和周挺不要追,他倆覺得莫名其妙,眼看胡可就要跑到樓頂了,他倆好著急:萬一樓頂上有飛行器,比如無人機、翼裝、載人氣球之類的工具,那胡可不是可以輕易逃跑嗎?
正在他們停下來不到一分鍾時,胡可已經跑到樓頂,他站在陽台上大聲叫起來:“媽……我在天堂等您……”說罷雙腳一蹬,展開雙手,像一隻被擊落的大鳥,從12樓往下掉,隻聽“叭”地一聲巨響,胡可麵孔朝下撞到水泥地上……
大家趕緊向下跑,他們跑到胡可的麵前,看見他的腦袋像西瓜開瓢似的,鮮血和著腦漿流了一地,觸目驚心。江一明深深地歎一口氣:“唉,可能我們沒有抓到活的。”
“算了,他想死,誰拉得住?”小克似乎在安慰江一明,又似乎為胡可的死而惋惜,嫌疑人自殺,這件案子就不完美。江一明後悔明目張膽地圍捕胡可,如果悄然無聲地將胡可抓捕歸案,他連自殺的機會都沒有。
當然,江一明從沒想到胡可的身手那麽敏捷,竟然跑得比小克還快,小克在警校可是得過年段百米賽跑冠軍的。
江一明隻好叫人把胡可的屍體運回法醫中心,等待羅進去屍檢。
羅進在屍檢時,發現胡可的褲袋裏有一封信,是用打印機打印出來的,上麵有胡可的簽名,信的內容比較很細,將近3000字,信是寫給江一明的:
江隊,當你看到這封信時,我已經死了,你一定很惋惜,謀殺唐明詩、方為海、成歸來和林希的凶手隻落下了一具屍體。你們一定想明白我為什麽用整整20年時間去完成這個殺人計劃。
其實我想你們能把目標鎖定在我的身上,也就說明你們知道了事情的來龍去脈,但是,不妨我在這裏再說一次吧。先說一說我的金蟬脫殼之計。
我父母絕不相信我會殺程曉月,事實上程曉月不是我殺的,我是被解強利用去當替罪羊,當時我躲在程曉月的衣櫃裏時,聽到解強在客廳裏和程曉月在吵架,沒有吵幾句,程曉月就開始喊救命。
我當時真想衝出去救程曉月,但是我又不想背著做賊的罪名,最終隻好繼續躲在衣櫃裏見機行事,等解強走後,我趕緊出來,這時,我看到程曉月的右後腰插著一把匕首,嘴裏還有一絲微弱的氣息,我想趕緊把她送去醫院搶救,但是,我猶豫了,最終下定決心一走了之。
結果我被保安堵在三單元大門口,並被保安綁了起來,又被送到江北區刑警隊……這一切就像做夢一樣不真實,我真後悔自己財迷心竅,上了解強的當。
以成歸來為首的專案組要我坦白,我按照事實說了幾十遍,但是他們不相信,於是,他們天天逼著我承認殺害程曉月,我不說,他們就不讓我睡覺,我坐審訊椅上一睡去,他們就用針把我紮醒。這樣連續好幾天,但是我依然實話實說,不肯妥協,我想用堅強的意誌戰勝他們,結果我想錯了。
後來,他們用更殘酷的方法,把我的雙手反銬在窗門上,雙腳隻落地一點點,這樣我隻能用雙腳去支撐我的身體,一旦我的雙腳沒有力氣了,我的雙手就會被手銬勒得疼痛難忍,甚至流出鮮血。他們還用電棍電我,把針從我的指甲下刺入……總之,無所不用其極,搞得我痛不欲生。
一個月下來,我的體重從125斤減至95斤,最後,我隻想一死了之,於是開始編造我是如何殺程曉月,為什麽要殺程曉月,我按照他們事先編好的說法去說。反正他們叫我說什麽,我就說什麽。因為說了很多遍,連我自己似乎也相信真的是我殺了程曉月。
但是,我並不死心,認為還有翻身的機會,因為案子還要經過檢察院和法院這兩大關卡,可是沒有想到,唐明詩作為主訴檢察官,竟然認為我殺程曉月的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充分,已經形成一條完整的證據鏈。
更可恨的是方為海竟然相信警察和檢察院胡說八道,判決我死緩,我一聽,氣得暈過去,原來公檢法三家都是狼狽為奸沆瀣一氣的,我徹底失望了。我的律師也失望至極,但是,他勸我別上訴,因為方為海沒有判決我死刑,已經是最好的結果了。
可是,我是一個倔強的人,入獄之後,我還一直上訴,結果都被上級法院駁回,監獄領導也勸我別上訴,否則一輩子都甭想出獄,兩年後,我才真正死心,聽領導的話,好好改造。
但是,我父親和我一樣,絕對不相信我會殺人,我當小偷不止一次,有一次在行竊的過程中,我也是被事主突然回家遇到,我隻是用手掌把她打暈,然後匆匆忙忙地跑掉,我行竊時從來不帶銳器。我父母為了我的案子繼續上訪,結果沒有用,直到我父親因為氣憤和悲傷得了肺癌,才停止了上訪。
其實唐明詩和方為海都明白我可能是被冤枉的,否則,他們不會判我死緩,肯定會判我死刑,但是,他們怕麻煩,怕得罪刑警隊,不信的話,你們可以去看我的卷宗,裏麵原始的筆錄編號都不是按順序的,而是這裏一頁那裏一頁訂在一起,所以,唐明詩和方為海也是我冤案的製造者。
林希是我最恨一個,他充當打手,所有的酷刑都是在成歸來的授意下,讓他來實施的,所以,他是要最後一個死,我要讓他在死之前,感受被死神折磨的痛苦,最好能讓他的精神崩潰。
其實我動了謀殺他們的念頭是我父親得了肺癌以後,如果我沒有坐牢,我父親是不會得癌症的,我們本來是一個美滿幸福的家庭,我妻子溫柔賢惠,女兒可愛,父母身體健康,唯一不足的是我不會掙錢,而且禁不起誘惑。
這樣一個好家庭,就因為我一時的糊塗而家破人亡,妻離子散,所以,我心心念念就是想報複那四個衣冠禽獸,我在監獄裏絞盡腦汁地想如何能逃離牢籠,成功殺死那四個人渣,皇天不負有心,我終於想出了詐死的妙計。
我憑自己一身高超的遊泳技術,故意裝作不小心被洪水衝入清水河之中,我沒有掙紮,而是順著洪水漂流到一段沒有人的地方,剛好那段河流比較平緩,我成功地從河裏遊到岸上。
到了晚上,我偽裝一下,粘上胡須,戴上墨鏡,把從殯儀館裏買來的屍體扔到清水河裏,那天夜裏依舊大雨傾盆,沒有一個看見我扛著一個屍體……7天後,漁民發現屍體,我父母趕緊去認屍,結果演出一出悲情戲劇,成功地騙過了成歸來他們,後來的事,你們都知道了。
我來聊一聊,這20年是怎麽過的吧。
我用假身份證租下了間房子,買了一套開銷工具,我得重操舊業,否則,我無法生活,因為我不敢去打工,怕被人認出來,也不敢和家人接觸,怕被警察發現,隻好選擇巧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