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9章 交通事故(2)
他住在江西區的來龍小區,離工廠10公裏路,上下班都駕著東風雪鐵龍來往於工廠和家之間,工廠裏有專門負責煮飯的阿姨,所以,他中午就在工廠裏吃飯。
工人是傍晚6點下班,張洋則要等工人下班後,收拾車間裏的雜物,看看有什麽不對的地方,特別是火源和貴重物品。這天張洋下班時,已經是6:30,他照常駕駛著雪鐵龍向家的方向駛去。
因為風緊一陣,慢一陣,所以白霧斷斷續續地從他眼前飄過,他走的是107縣道,然後再進入國道。因為今天下班比以前遲了15分鍾,他老婆占梅已經打電話給他,催他快點回家吃飯了,所以他把車開得快了一點,時速在70到80公裏之間。
當他開到下梅路段時,忽然飄來了一團白霧,擋住了他的視線,他下意識地鬆了油門,就在這時,他突然看見前麵一輛電動車閃著刹車燈,他趕緊鬆掉油門,竭盡全力去踩刹車,輪胎和路麵發出一陣驚心動魄的摩擦聲。
但是,因為車速太快,刹車無法控製車輛,隻聽“啪”地一聲,車子撞上了電動車,電動車瞬間被撞倒,一個穿雨衣的女人被撞得飛出路麵,倒在路邊,這時,張洋的車也停住了。
他趕緊下車,跑到路邊去看那個女人,隻見她躺在地上痛苦地呻吟著,額頭上的血不停地往外流。張洋驚慌失措,趕緊掏出電話打120和110電話,他邊打電話邊往路中間走去,完全忘了他已經走過馬路的中線,沒有意識到危險正悄悄靠近他。
就在這時,一輛廣本轎車飛速向他駛來,瞬間撞上張洋,張洋被廣本車撞飛起來,然後跌到路上,打了幾個滾,才停止不動。廣本車也停下來,車主丁群下車查看情況。
隻見張洋躺在地上不能動彈,臉上血肉模糊,不知是死是活。丁群伸手去摸他的頸動脈,結果還有微弱的搏動。丁群趕緊掏出手機撥打122和120電話,還沒有打完,救護車和交警就趕到。
醫生和護士對張洋進行搶救,因為張洋的顱骨被撞破裂,深深地凹陷進去,已經無藥可醫。醫生當場宣布張洋死亡。醫生接著又去搶救被張洋撞倒的女人。
醫生發現她的心跳、脈搏、呼吸都很正常,隻是額頭被撞破,流了一點血,沒有生命危險,為了確保她的生命安全,醫生叫男護士把她抬到救護車上,送去醫院進行進一步的檢查。
五個交警在事發路段前後都放好了警示樁,把現場封鎖好,進行仔細勘查。
經過勘查,確認這是兩起意外的交通事故,死者張洋由於車速太快,撞到林立花的電動車之後,發現她躺在路邊流血,才打電話給120和122,在打電話時,他越過馬路中線,從而被丁群的車撞死。
丁群當時的車速沒有超過限速的90公裏,而且看見張洋之後及時刹車,並下車查看情況,再報警,沒有嚴重過錯,一般情況下隻能負部分責任,甚至不要負責任。
江西區第二交警中隊的隊長寧夏天叫來拖車,把三輛肇事車都拉回交警隊的停車場裏,準備進一步檢測。萬一這是一樁精心設置的謀殺案,刑警可以從這三輛車中找到蛛絲馬跡。
當晚,寧夏天和同事對丁群進行了詢問,並做了詳細的筆錄。
“丁群,你從事什麽職業?”寧夏天問。
“我和朋友經營一家化妝品公司,主營國內外各大的品牌的香水,公司地址位於天香大廈1202室,我隻占公司10%的股份,是批發部的經理。”丁群平靜地回答。
丁群中等偏瘦的身材,皮膚稍白,五官並不好看,但是眼睛非常有神,上身穿著一白色T恤,下身穿著一件米色西褲,看上去是個精明能幹的人。他出生於1988年6月1日,朋友喜歡叫他兒童節,今年29歲了,還沒有結婚。住在江南大道145號的華東小區,和父母住在一起。
“我們計算過,你當時開車的時速為80公裏,請問你為什麽要把車開得那麽快?”寧夏天看著眼前這個年輕人,覺得他並不像外表那麽本分,寧夏天已經52歲了,從警30年,不僅閱人無數,而且辦案無數,所以,他才有這種感覺。
“事發路段限速為90公裏,我並沒有超速啊。”他有點不悅。
“可是你有10年的駕齡,有雨有霧的天氣,時速不能超過60公裏,這是對你自己的安全負責,也是對別人安全的負責。”
“可是當時下的是蒙蒙細雨,雨量不大,我開車的時速80公裏,並沒有錯啊。如果沒有下雨,我最少會把車速提到限速的極限。”
“你當時要去哪裏?經常開車走這條路嗎?”
“現在生意不好做,我們經常送貨上門,甚至晚上也得送貨,江西區龍門鎮上開著一家天源化妝品店,我當時是送貨給這家店老板向曉陽的,沒想到會出這種事,真是倒黴透頂了。”
“一個月要去幾次?”
“不一定,最少十幾次,向曉陽是一個漂亮的女孩,我為了親近她,經常有事沒事往她店裏跑,她雖然沒有對我追她表示什麽,但是我肯定她也喜歡我,所以我下班後,帶著一箱寶格麗香水去她那裏,準備和她一起吃晚飯,這吃不成了。”
“當時你怎麽沒有看見路中間站著張洋呢?”
“張洋穿著一套黑色的衣褲,並不反光,我心裏想著向曉陽動人的倩影,根本沒有看見路中間有一個人站在那裏……還有,當時好像一陣白霧飄過我的前方,瞬間又飄走了,就在這時,我才發現有人,趕緊急刹車,結果因為路麵太滑,刹不住車,飛快地撞上了張洋。”
“你認識張洋嗎?”
“我怎麽會認識他?看樣子他已經40多歲了,我不喜歡和有代溝的人一起玩。”
丁群的話沒有一絲破綻。寧夏天已經調閱當時的交通監控錄像,在丁群刹車前,確實有一陣白霧從他的前方飄過,三秒之後,白霧被吹散了,這時丁群的車離張洋大約35米,他發現張洋之後,開始急刹車,但是車禍已經不可避免地發生了。
“好吧,現在已經快12點了,今晚你先回去,等候我們的事故鑒定結果,你放心,我們會秉公執法的。”寧夏天站起來,送丁群走出交警隊的詢問室。
這時雨下得更大了,霧氣也更濃,風停住了,所以,濃霧化不開,齊聚在城市上空。丁群跑出交警隊大門,站在屋簷下躲雨,同時掏出手機,用滴滴打車約車,一會兒,一輛私家車來把他接走了,他消失在茫茫的雨霧裏。
雨霧中的城市變得更加撲朔迷離。
2
三天之後,張洋的妻子占梅收到了江西區第二交警中隊的信,她打開來看,原來是交通事故認定書,內容如下:
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第04631號。
2017年9月25日18:41,張洋駕駛東風雪鐵龍小轎車(車牌號為:江AB2861)在107縣道往市區方向行駛,時速為80公裏,行至下梅路段時,看見前麵林立花的電動車突然刹車,由於張洋的車速過快,雨天路滑,刹車不及,把林立花的電動車撞倒在地,林立花被撞到路邊。
張洋下車查看林立花的傷勢,發現林立花的額頭流血不止,趕緊打求救電話,他邊打電話邊走,沒有意識到他已經越過馬路中線,這時,丁群開車廣本轎車飛速駛來,因為車速過快,加上路麵上空有霧,丁群的車一頭撞上了張洋,致使張洋當場死亡。
這起車禍主要是由張洋造成的,張洋需負主要責任,林立花不需負責任,丁群因為車速過快,撞死張洋,應該負次要責任……
占梅還沒有看完認定書,淚水已經模糊了她的雙眼,她無法接受這樣的裁定。她認為丁群應該負主要責任,甚至認為這可能是一場精心策劃的謀殺案,而丁群就是凶手。
占梅今年40歲,兒子正在讀高一,張洋不幸罹難,就像頂梁柱斷了,整座房子就像要塌下來一樣,對她和兒子的打擊是巨大的,她無法承受這一切,必須找交警隊討個說法。
占梅來到江西區交警第二中隊,找到寧夏天,說她不服他們的認定書。
“當事人如果對交警作出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不服,可以自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送達之日起3日內,向其上一級公安交管部門提出書麵複核申請。上一級公安交管部門收到當事人書麵複核申請後5日內,就會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寧夏天像背書一樣地對她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