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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8章 踩踏事件(3)

  他進浴室匆匆忙忙地洗個澡,把自己放到溫暖的床上,準備睡覺,但是睡不著,腦海裏總有個疑問:誰在電子大廈的天台撒錢?他為什麽要把錢撒向密集的人群?會不會是他故意製造混亂,達到一種不可告人的秘密?如果這個人不是瘋子,裏麵肯定有問題!可是瘋子一般沒有那麽多錢。


  小克一直在思考這問題,直到天邊露出淡淡的曙光才沉沉睡去。


  3

  小克睡到中午才醒來,他腦子裏縈繞著昨晚出事的場景,怎麽發生11個人傷亡的事故?搶錢這事當然不能怪市民沒素質,天上掉錢誰不想多搶一點?要怪隻能怪那個撒錢的人,他(她)才是罪魁禍首,必須抓住此人,追究他的法律責任。


  小克穿好衣服,從床上爬起來,隨便洗漱一下,便打電話給江一明,把昨晚發生的事故說一遍。江一明說他已經看到新聞了,但沒有想到小克和呂瑩瑩在現場,目睹了一切,因為新聞的時間局限,記者沒把小克在現場搶救傷員的事跡報道出來。


  小克說撒錢人可能有陰謀,否則誰會把好幾萬甚至十幾萬元往人群裏撒?他希望江一明批準立案調查,給傷亡者一個交代。


  江一明叫小克和呂瑩瑩去他辦公室細談。江一明沒有用休假的借口回絕他,他非常開心,一個能幹的刑警需要一個支持他的好領導,才能燃起他們的激情,因此苦活累活也就變得輕鬆了。英明的領導,善於激勵下屬,挖掘下屬的潛能,並且和下屬並肩戰鬥到底。


  小克和呂瑩瑩約好一起去隊長辦公室,呂瑩瑩沒有因為小克的多管閑事而葬送掉休假而生氣,反而很開心,這是心有靈犀,還是她喜歡和小克一起工作?她叫小克打的去她樓下接她。


  小克接到呂瑩瑩之後,來到刑警隊,沒想到江一明比他倆更早到了。他們坐下來之後,小克把整個事故過程說得非常詳細,沒說到的地方由呂瑩瑩補充說明。


  江一明知道這件事影響非常大,剛才在來刑警隊的路上,分管公安的鄧副市長已經打電話給方理華局長,一定要徹查此事。這麽大的公眾事件已經引起市民的高度關注。方局長便打電話江一明,征求他的意見:這事要交給1號重案組查還是交給治安科查。


  江一明以小克和呂瑩瑩在現場目睹事故發生為由,讓1號重案組來偵辦,方理華同意了江一明的要求。


  江一明決定把正在休假的吳江、周挺和羅進叫回來,正式立案調查。吳江和小克去第三人民醫院,把江水明的屍體拉回法醫中心,讓羅進和助手屍檢。


  吳江對江水明的衣褲進行勘查,灰色夾克襯上有很多鞋印,鞋印相互重疊在一起,非常淩亂,但因那天晚上下著毛毛細雨,地上是濕潤的,所以,夾克襯上的鞋印清晰可見。


  吳江拿出放大鏡仔細地查看鞋印的形狀和大小,發現上麵不完整的鞋印竟然有12種,這些鞋印沒有參考價值,說明不是一個人在江水明身上反複踩踏,事發時江水明被人推倒,在他身上踩過人肯定不止12個,也許有幾十個,甚至上百個。一個身材瘦小的人被推倒之後,應該沒有力氣爬起來,隻有忍受著無數人踩踏。


  江水明牛仔褲的兩個膝蓋被磨破了,上麵沾滿雨水和汙泥,顯然他在倒下時,曾經多次試圖爬起來,所以牛仔褲的膝蓋處會被磨破,但是他始終沒有爬起來。那麽,會不會存在這種可能:江水明被他人故意推倒,然後快準狠地踢中他的後腰,使他的腎髒破裂,從而殞命西天?

  如果是這樣,凶手肯定會在夾克襯上留下鞋印,但是,要做到準確地踢中腎髒部位,而使他腎髒破裂是很難做到的,除非凶手經過無數次練習,而且此人的力氣非常大。


  腎髒深藏於腎窩,受到周圍結構較好的保護,腎後麵有肋骨、脊椎和背部的長肌肉,前麵有腹壁和腹腔的內容物,上麵則被膈肌罩住。正常腎髒有1到2厘米的活動空間,因此腎髒不易受損。所以,吳江認為江水明被人故意踢破腎髒的可能性比較小。


  但為了慎重起見,吳江對夾克襯上的鞋印進行分析,其中有一個月牙形的鞋印特別清晰,好像是他人竭力去踢江水明而留下的,可惜的是這鞋印隻留下鞋尖和3厘米左右的鞋底,沒辦法看到鞋底的花紋。假如這個是踢破腎髒的鞋印,也沒有證據意義,就像十分之一的指紋沒辦法比對一樣。


  吳江把這個可疑的鞋尖印拍成圖片,在電腦的數據庫裏進行比對,結果沒有和它相對應的鞋印,這在他的意料之中。他用電腦對鞋尖印進行分析,判斷它是一雙大約33碼的皮鞋,那麽,這皮鞋的主人最少180厘米以上。


  第二天,江一明召集大家開會,他先問羅進:“江水明的死因是什麽?”


  “死者的左腎受外力重擊造成破裂,腎髒大出血,血向腹腔周圍浸透,血流盡之後,瞬間造成腎髒衰竭死亡,與醫生的說法完全一致,死者生前的腎髒雖然有輕度衰竭,但總體還算健康,這種輕度的衰竭不會對死者身體造成很大影響,所以死者不會看去醫生,當然,因為出現衰竭現象,更容易導致腎髒破裂。”


  “能不能判斷出死者的腎髒破裂是幾次造成的?”


  “我把死者的左腎取出,放在解剖台上仔細觀察它傷口的形狀,發現它隻受過一次重擊,就是說其他踩踏死者的人沒有對腎髒造成傷害,因為腹腔和背部很好地保護著腎髒。”


  “死亡時間?”


  “2016年1月1日00:20到01:20之間。”


  “老吳,你那邊有沒有發現什麽?”江一明問。


  “我在死者夾克襯和牛仔褲上提取了12種淩亂的鞋印,分別屬於不同的人,其中有一個可疑的鞋尖印,但是在數據庫裏比對不出是哪種鞋,這鞋尖呈月牙形,通過電腦分析,鞋尖印大約是33碼皮鞋留下的,也是最清晰最原始的,當然,這不能說明什麽,因為它被其他鞋印覆蓋,沒有什麽價值。”吳江說。


  “你認為江水明是不是被人故意踩踏而死?”


  “這不能肯定,我覺得在鞋印上很難找到線索,即使我們如有神助,有‘天眼’看見踩死江水明,也不能證明他是故意踩死他。我們應該從撒錢人入手,找到此人,才能對我們有所幫助。”吳江說。


  江一明問其他人有沒想法,大家都說沒有,江一明吩咐吳江和周挺去走訪受傷者;小克和呂瑩瑩去電子大廈查看監控。


  吳江和周挺先來到第三人民醫院,找到當晚在醫院接受治療的所有傷亡者的資料。


  死亡的小女孩的母親楊麗娟。假如這是一個精心設置的謀殺案,那麽凶手的謀殺對象可能是小女孩。


  小女孩名叫米香兒,一個非常美好的名字,她才5周歲,上幼兒園大班,是個漂亮、乖巧、可愛的小女孩,深受老師和家長的寵愛。


  楊麗娟住在市區的金山小區,金山小區屬於高檔住宅,以綠化好、空間開闊和管理完善著稱,深受金領麗人的喜愛。


  吳江摁響楊麗娟家的門鈴,來開門的是一個年近四旬的男人,他見是兩個級別比較高的警察來訪,有點疑惑:“你們找誰?”


  “我們是市局刑警隊的,這是楊麗娟的家吧?”吳江本來想說米香兒的名字,但怕刺激對方,因為他可能是米香兒的爸爸。


  “是的,進來吧。”他語調悲傷低沉,應該是楊麗娟的丈夫。


  他倆走進客廳,見楊麗娟坐在沙發上,懷裏緊緊地抱著一個紅色的小書包,手裏拿著一張米香兒的照片,眼睛直愣愣地盯著,似乎沒有感覺到他倆的到來。


  “我是孩子的爸爸米健,你們找麗娟想了解什麽情況?”米健請他倆坐下,倒了兩杯水遞給他倆。


  “我們對米香兒的離去深表惋惜,請你們節哀順變……對於此次事故我將徹查到底,給傷者和亡靈一個交代,所以,我們必須在你們最傷痛的時候打攪你們,對此,我們表示歉意。”吳江在想如何開始問話,因為楊麗娟的表情讓他一陣刺痛,他不忍心詢問楊麗娟。


  “你們盡管問,我們一定配合調查,讓我們的寶貝女兒瞑目九泉之下。”米健是個堅強的人,他必須堅強,如果他也被悲傷擊倒,那麽誰來扶楊麗娟呢?

  “請問你們有仇人嗎?或者說得罪過什麽人?”吳江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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