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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1章 交通事故(5)

  “我憑什麽帶你去?”他不買賬。


  “我看不像個正經人……”


  “你憑什麽這樣說?”牛仔臉更紅了,“憑什麽”是他的口頭語。


  “我看你眼睛無神,瞳孔發黃,精神萎靡,雙手皮包骨頭,像個吸毒人,跟我去醫院檢查你的血液,如果發現你吸毒,我們要把你送到戒毒所治療。你想好了,要配合我們,還是去戒毒所?或者去你家搜查?”小克一眼就看出他是白粉仔。


  “別別別,我配合你們,走——”他邁開腳步走在前麵,從大街趕往小巷,再拐進更小的巷子,因為陽光照不進巷子,巷道整年都濕漉漉的,充滿一股黴味。


  他在一棟樓前停下,用手指著關著門的房子說:“他就住在一樓。”說完想走,被小克叫住,他隻好站在旁邊等候吩咐。


  小克從狹窄的落水溝側身進去,看看有沒有後門,結果發現隻有大門可以出入,他從防盜窗往裏觀察,屋裏的燈關著,一片漆黑,這棟房子一層不到40平方米,不開燈看不見屋裏的情況。


  小克打電話給轄區派出所,叫片警過來,片警小強很快就趕到,他又打電話給房東。房東住在頂樓,他說馬上下來。


  房東下來之後,小克拿出相片給他看:“大爺,您認識這個人嗎?”


  “他是我房客,住在一樓。”


  “你把他情況說一說。”


  “他叫馬小理,在我這裏住了一年多,是廣西梧州鄉下的,有時用摩托車載客掙點小錢,今年38歲,沒有妻小,也沒有朋友,經常在家裏睡覺,是個懶漢,特別愛喝酒,他經常沒錢交房租,我想趕他走,但又不忍心。”房東白發蒼蒼,語調沙啞緩慢,不時還咳幾聲。


  “他現在去哪裏了?”


  “不知道,我很少看見他,他經常不回家,在天橋下睡覺。”


  “為什麽有房子不住要睡天橋下?”


  “唉,他是個可憐,醫生說他是個間歇性精神病人,一旦發作,就不省人事,連尿也拉到褲子上,所以經常睡在天橋下,有時還在垃圾桶裏揀飯吃。”


  “他摩托車牌號是多少?”


  “好像是……應該是長AH18602吧?對,就是這個號碼。”


  小克覺得奇怪:“為什麽精神病人能申請到摩托車駕駛證?”


  “這我不懂,聽說車是本市人賣給他的。他沒有駕駛證,怕交警查車,所以,隻能晚上10點以後出去載客,直到淩晨才回來。”


  “您多少天沒看見他了?”


  “好久了,最少有十天吧。”


  小克覺得房東年事已高,記性不一定準確,先去交警隊查摩托車再說,於是他和呂瑩瑩驅車去江北區交警隊,車牌號碼是江北區交警大隊發放的。


  交警隊的汪良花在係統上查詢摩托車主的信息,查到這輛車是本市芳村村民王大利的,王大利不是馬小理,因為王大利才21歲,還在讀職業中專。


  汪良花突然說:“哦,這輛車昨天好像出事了,被我同事拉回交警隊,放在倉庫裏。”


  小克想:糟了,也許馬小理出事了。他叫汪良花打電話給出現場的同事,讓他快點來營業廳,市局刑警隊的警官要找他。


  他很快就來到營業廳,他自我介紹叫金起,問小克什麽事?小克問他長AH18602摩托車的情況。


  金起說:“昨晚有人報警說230縣道平陽路段發生一起車禍,我們接到報警之後,趕往事發地點,看見一輛五菱麵包車停在路邊,長AH18602摩托車倒在路中間,摩托車主卻不見了。”


  “肇事車主是誰?”


  “他叫曾冬輝,是他報的警。這起車禍非常蹊蹺,我們找遍四周,一直找不到摩托車的主人。我想他可能是喝酒發生車禍,怕被交警拘留逃跑了,不可能被人撞死後毀屍滅跡,因為現場沒有任何血跡。”


  小克覺得事情沒金起說的那麽簡單,馬小理是江渚車禍的嫌疑人,他的失蹤絕非偶然!

  小克叫金起帶他和呂瑩瑩去車禍現場,並打電話給曾冬輝,令他務必及時趕到現場。


  現場位於230縣道中段,230縣道全長115公裏,是省城通往白馬縣三級公路,因去年修成通往白馬縣的高速公路,這條舊路便很少輛車行駛,隻有為了省錢或者附近村莊的車輛走這條路。


  半小時之後,他們到了現場,曾冬輝已經等候在那裏。金起向曾冬輝介紹小克和呂瑩瑩,相互認識之後,小克對曾冬輝說:“請你把昨晚發生的事說一遍。”


  “我昨天不是已經說得很清楚了嗎?交警也作了詳細的記錄……”


  “交警是管交通事故的,我們是管刑事偵查的,是兩個不同的性質警種。請說吧,越詳細越好,記住:不許說謊,否則要追究責任的。”


  曾冬輝愣了一下,暗想:這事怎麽和刑事案有關呢?

  曾冬輝說:“昨晚我朋友請我在江邊大排檔吃宵夜,我朋友很熱情,點了五大碟海鮮,因為我非常愛吃海鮮,點來的海鮮我幾乎吃了一大半,吃飽之後,大約12點,我開車回家,開到半路,大約12點半,我開始鬧肚子,應該是海鮮惹的禍,我便把麵包車開到路邊,靠右停下,因為路邊是荒地,我找個草叢拉屎,剛蹲下不久,突然聽到‘怦’一聲巨響,我嚇一跳,趕緊站走來看,遠遠看見一輛摩托車倒在我車後的路上,應該哪個人撞到我車上了,我怕負責任,更被流氓敲詐,於是又蹲下拉屎,拉完後,我還不敢上前查看,後來想想不對,怎麽會沒有人吭聲呢?我怕肇事後見死不救的罪更重,於是跑到路上看,結果沒有看到人,隻見摩托車倒在路中間,我的車左後廂被撞了個窟窿,這簡直是見鬼了,我害怕了,我趕緊打122,叫交警前來處理。半小時之後,交警就趕到了。”


  小克和呂瑩瑩也覺得很詭異,怎麽可能出現這種事?駕駛摩托車的到底是不是馬小理?為什麽車主失蹤了?因為這是縣道,很少有安裝電子眼,無法查證曾冬輝說的是不是真話,但是,交叉路口或者學校應該電子眼。


  6

  “曾冬輝的麵包車在哪裏?”江一明問。


  “麵包車是肇事車,被交警拖回交警隊,停放在倉庫裏,和馬小理的摩托車擺放在一起。”小克說。


  “摩托車和麵包車的撞痕符合嗎?”


  “用肉眼看是符合。”


  “我們都知道羅卡定理:‘凡是兩個物體接觸就會產生物證轉換,會帶走一些東西,也會留下一些東西。’用肉眼看不嚴謹,也許是假象,隻有儀器才不會欺騙人。”江一明望著小克說。


  “江隊,你認為有疑點嗎?”


  “為什麽現場沒有摩托車的主人?我看過交警隊的卷宗,摩托車的時速為70到80公裏,路麵沒有刹車痕跡,這麽快的速度撞到麵包車上,車主非死即傷,傷後逃跑的可能性非常小,我懷疑車主在沒有撞車前已經遇害,凶手把摩托車開到現場與麵包車相撞,在撞車之前凶手已經跳車,如果凶手穿著防護服,加上他受過特殊訓練,跳下摩托車之後就地一滾,他可以不受傷離開現場,所以,我覺得應該把摩托車和麵包車相撞而留下的油漆提取回隊檢驗,否則怎麽解釋車主憑空失蹤呢?”


  “江隊想得周到,我們應該做得更細致更嚴謹一些。還要對摩托車把手進行指紋提取,如果能提取到DNA樣本更好。我們再去交警隊走一趟。”小克說完和呂瑩瑩走出江一明辦公室,叫上吳江和周挺,一起去交警隊勘查。


  他們到交警隊對摩托車進行全麵檢查,因為摩托車把安裝了橡皮套,橡皮套是指紋和汗漬很好的附著體,他們從車上提取了幾個相同的指紋和DNA樣本,以及摩托車和麵包車撞擊時留下的油漆。


  他們到馬小理的住處,叫房東開門,打開馬小理的房門,在他用的玻璃茶幾和茶杯中提取了他的指紋,在他穿的兩雙鞋子裏提出DNA樣本。


  吳江擅長指紋比對,經過比對,證實摩托車車把上的指紋是馬小理的。


  羅進把DNA樣本拿到實驗室檢測和比對,兩種DNA指紋100%相同,這表明那輛摩托車就是馬小理駕駛的。馬小理被先殺害、而後凶手駕駛摩托車撞擊包車的假設被否定,事實證明是馬小理駕駛摩托車撞到麵包車上的。


  可是馬小理怎麽會在發生車禍後消失得無影無蹤呢?他到底去了哪裏?唯一的辦法是查看230縣道的監控錄像。


  呂瑩瑩打開電腦,進入交通監控中心,找到230縣道入口處的錄像,因為知道車禍發生的大約時間,很快就找到當時的錄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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