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70章 偽造(10)
第1270章 偽造(10)
「汪總最倚重的人是保安經理榮流緒,他原來是濱河市的警察,後來因為犯錯誤被開除了,汪輝就請他來公司當經理。榮流緒的智商非常高,而且有一身好武功,做事膽大細心,說一不二,還很講義氣,當然,他是看不起我的。還批評我說整天沉溺於遊戲之中,人生沒有規劃和理想。可我覺得做一個善良的平凡人也很好。」
吳江謝過成金之後,就和小克回隊,把情況向江一明彙報。江一明把目標鎖定在榮流緒身上,叫視偵組查在華宇小區18棟樓的監控錄像中查找榮流緒。
但是視偵組查看兩天監控錄像,也沒有發現榮流緒。呂瑩瑩懷疑榮流緒可能是躲進保潔員的垃圾車,來到犯罪現場,殺害阮龍雄。他殺完阮龍雄之後,再想特殊辦法離開現場。江一明同意她的想法,榮流緒當過治安警察,犯罪智商肯定非常高,所以很難找出他的破綻。
這時溫小柔來辦公室向江一明彙報情況:「江隊,我把程成的手機零件都組裝好了,我用軟體對手機進行檢查,發現手機是於8月25日00:32:10摔碎的,和程成手錶摔碎的時間相差1分10秒,就是說手機是程成墜地之後被人從樓上扔下去的。」
「太好了,狐狸尾巴快露出來了,手機上有沒有發現有價值的線索?」
「我用放大鏡檢查過手機了,拼湊起來的屏幕和背部只有程成的指紋,但是,手機背部沾染上液體的痕迹,因為是淡黃色的,我懷疑是茶漬。」
「即使是茶漬,也對我們破案沒有用吧?」小克說。
「不一定,我們可以把茶漬提取出來,拿到實驗室去化驗茶漬的成分,看看它是哪種茶留下的,如果不是程成常喝的茶水留下的,那麼,極有可能是兇手常喝的茶水留下的。我還有一個重大發現,程成的微信運動小程序上記錄顯示:他的手機於25日00:22:22開始移動,只移動16米之後就停止。」
「能查出具體位置嗎?」
「不能,只知道在華晨大廈裡面。」
「我想事情的經過應該是這樣的:兇手騙程成來到華晨大廈的天台,而程成把手機放在辦公室里,兇手見程成上天台之後,就去偷程成的手機,然後用手機打電話給裴少紅,打完之後,來到天台,把程成推下樓,再回到18樓,從18樓把手機扔到程成的屍體旁邊。」江一明說。
「可是我們沒有在監控錄像中發現當時有人上天台呀。」
「很簡單,兇手是從18樓借著繩索爬到天台,然後把程成推下樓的,完成殺人任務之後,再順著繩索回到自己的辦公室,這個人十有八九是榮流緒,因為榮流緒的辦公室和程成的辦公室斜對面。當天只有他倆在辦公室里加班,辦公區雖然有18個人加班,但是他們不會注意到榮流緒去程成辦公室偷手機。」小克說。
「可是榮流緒是怎麼把拴在天台欄杆上的繩索解開呢?」羅進不太理解。
「這還不容易嗎?買一個飛檐鐵爪,把它拋上天台,釣住欄杆,用完之後鬆開手,或者按一下按鈕,鐵爪就能自動鬆開了,電影《諜中諜》中湯姆·克魯斯經常用這種飛爪飛檐走壁。」小克回答。 「也只有榮流緒有這種飛檐走壁的能力。程成是一個非常嚴謹的人,而且有潔癖,他應該不會容忍自己白色的手機沾染上茶漬的,如果不小心沾染上了,他肯定把茶漬清洗掉。我認為是榮流緒把手機放在他的茶盤上,從而染上茶漬。」吳江說。
「把手機給我,我拿去化驗,看看茶漬來自哪裡。」羅進伸出手向溫小柔要手機。
她便把手機遞給羅進,然後對江一明說,「我建議我們儘快去搜查榮流緒的辦公室和住宅,順便問他阮龍雄死亡時間他在哪裡。」
江一明認為申請搜查榮流緒的辦公室和住宅還太早,畢竟目前只是推測,沒有任何證據證明書榮流緒有殺人嫌疑。最終江一明決定:叫呂瑩瑩和溫小柔去查華宇小區18樓的保潔員,看她是不是收了榮流緒的錢,讓她把他用垃圾車運送榮流緒到18樓去,當然運送任何樓層都可以,榮流緒可以從樓梯走路去殺阮龍雄,因為18棟的樓梯沒有安裝監控器。
江一明叫吳江和小克去華晨大廈的天台勘查的欄杆。他是這樣想的:假如榮流緒用繩索或者鐵爪,從18樓爬到天台上,把程成從天台上推下的話,繩索和大理石欄杆摩擦肯定會留下繩索的微量顆粒,即使下雨也無法洗掉。
如果榮流緒是用鐵爪鉤住陽台,鐵爪和欄杆會產生摩擦,那麼,鐵爪肯定會把欄杆磨損掉,同時也會留下鐵爪的微量顆粒,這是羅卡定律,誰也無法避免。
羅卡定律,也稱羅卡交換定律,是法國法醫學家、犯罪學家埃德蒙·羅卡創建的,其理論在於「凡兩個物體接觸,必會產生轉移現象。」其用於犯罪現場調查中,犯罪嫌疑人必然會帶走一些東西,亦會留下一些東西。即現場必會留下微小物證。
華興網路公司18樓的獨立辦公室只有8個,分別位於辦公區裡面的走廊兩邊,左右各四個辦公室,案發時,只有程成的榮流緒在加班,而榮流緒的辦公室窗戶的左上方正是程成墜樓的起點,兩者相距只有4.5米,所以榮流緒悄然爬上天台,把程成推下樓是非常容易做到的事。
程成的墜落起始點和榮流緒辦公室呈直角,面朝辦公室的欄杆只有4米長,他們只需勘查程成墜樓起始點的欄杆就可以了,因為繩索或者鐵爪必須掛在這面的欄杆上。吳江和小克帶著放大鏡和多波段光源去勘查天台欄杆。
多波段光源可檢測:生物污點及犯罪現場的隱約指紋、血液及其他體液、擦傷、咬傷 、標記、模型、毛髮、油脂、微量金屬顆粒及其他石化類污染等,能找出100微米的物證,所以,不管罪犯如何清理現場,都無法把微米級的物證清理掉。但是,一般勘查現場是不會提取100微米的物證的,因為那樣工作量太大,而且有些100微米的物證不具備排他性。
江一明和周挺則去詢問榮流緒,當他倆走進榮流緒的辦公室時,他熱情地上前和他倆握手,說非常敬仰他們,然後請他倆坐下來喝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