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八十章 相遇,“沈星月”和伊希絲
伊希絲第二天是被阿哇狂轟濫炸的信息炸醒的。
伊希絲摸到手機閉著眼睛聽著阿哇興奮的語音“阿恒,律師的動作好快啊,他們昨天才到星城,今天億娛樂發了跟林雪解約的聲明。”
“林雪昨晚來找我了,她哭著求我答應她回森光,我沒答應。說實話,當初如果不是你把授權給她,公司都打算雪藏她了。公司每個新人都有出唱片的機會,她也出過專輯,但是沒有賣起來能怎麽辦?”
“她說公司不給她出專輯她才走的,她怎麽不想想之前五萬張唱片全部滯留的事呢?”
“她說她不想一直唱你的歌,她想做自己的音樂。可是這幾年她除了唱你的歌她也沒有去尋找屬於她自己的路子。”
“她的聲線窄,當時出道就是讓她做女團的。程明月解約了,當時那個團沒有做下去。如果不是你的授權,她連在台上唱歌的機會都沒有,現在卻反過來抱怨一直當替身!”
阿哇不是聒噪的人,難得第一次說這麽多話,而且又興奮又激動的。
“當時她要帶著授權去億娛樂的時候,她隻提前一周告訴我,然後人就消失了。我怎麽找都找不著她。我讓勸她回心轉意,她竟然一直躲到簽約儀式才現身。氣死我了!”
“我昨晚就沒有同她回森光,現在律師發了律師函。她的粉絲大部分都是你的粉絲,網上連幫她的人都沒有。”
“阿恒,不要再授權給別人了。這世上能信任的人太少了,現在是林雪下一個可能是胡雪,不管是誰,我都不能讓人帶走你的歌。那不隻是你的歌,還是恒白的歌。是森光至今還存在的意義。”
“阿恒,如果你的身體允許,請回來唱吧。後天和編曲老師的見麵記得要來啊。他也很想見見你,你們很像,一定會有新的火花的。”
巴拉巴拉……
伊希絲足足從昏睡聽到清醒。
伊希絲揉了揉發漲的額角,明明五年前還是一個熱情正義的孩子,為什麽會變成一個貪得無厭的人呢?
律師團暫時到星園辦公室辦公,葉晴川對他們顯然很熟,熱情地歡迎了他們的到來,對於當天要去處理的林雪問題的蘇西表達了更加強烈的熱情,並希望她能幫他要一盤阿恒的簽名唱片。
看著並不知道伊希絲就是阿恒的葉晴川極為欣慰地捂住了這個秘密,蘇西也嚴肅地表示有機會幫他拿阿恒的簽名唱片。
伊希絲看完祁楚,到公司處理完必要的工作,就帶著沈星宇去了星園廣場給明天要過生日的司老太太挑選禮物。
“老太太年紀大,關節也不太好,買些實用的,去看看有沒有什麽按摩椅什麽的。”
沈星宇漠然道“這麽有誠意,怎麽不把家裏的機器人給老太太送一個。”
“那是不能的!”
伊希絲欣然拒絕,“小忘還沒正式上市,而且,那是我打挎司氏的秘密武器,可不能白白地送到司墨梟麵前……”
“好大的口氣!”一個氣急敗壞的聲音傳來,“就憑你就能打挎司氏,你以為你是誰?!”
伊希絲聽著她不善的語氣和那熟悉的聲音,不用回頭看她就知道說話的是司墨梟那個優越感爆棚的媽媽——餘夢。
伊希絲不想跟她糾纏,隻當沒有聽見,繼續往前走。
可是,她不犯人人也會來犯她。
餘夢見她想走,立刻快步走上去,一把拉住伊希絲的胳膊,道“你別走,今天有些話,有些事情,我必須要讓你知道。”
“她要知道什麽?”
沈星宇一把扣住餘夢的手腕,將她的手一點點地從伊希絲的手上挪開。
餘夢正要發怒,一抬頭卻看見沈星宇麵無表情的臉。
對於沈家人,餘夢下意識有股虧欠感,她本能氣焰消失了。但她很快就又重新振作了。
餘夢挺直脊背,擺足貴婦姿態,對沈星宇道“星宇,我知道你恨我們司家,恨墨梟沒有救回沈星月。但是現在,星月回來了。”
餘夢拉著站在旁邊的“沈星月”對沈星宇道“你姐姐在這裏,完好無損,所以,我們司家不欠你的,你別用這種眼神看著我。”
沈星宇抬眸冷冷地掃了“沈星月”一眼,他的眼神滾著帶血的戾氣,仿佛在鮮血裏滾出來的殺手,看著“沈星月”身體都有些發抖。
“沈星月”怯怯地看向沈星宇,腦子裏飛快地旋轉著以前沈星月和沈星宇相處的樣子,撐出幾分笑容,說道“星宇,不可以對長輩無禮。”
“你又是什麽東西,敢對我說教?”
沈星宇眼眸一沉,看“沈星月”的眼神仿佛看死人“給你三天時間,把這張臉換了,否則……走路小心點。”
“沈星月”頭皮一陣發麻,倒是餘夢十分憤怒地對沈星宇道“你在跟誰說話呢?這是你姐姐。就算她做了什麽不對的事情,你也不應該用這種語氣跟她說話。”
伊希絲抬了抬手,沈星宇立刻退開一步讓她說話。
伊希絲掃了旁邊的“沈星月”一眼,然後看著餘夢說道“你知道麽,司墨梟之所以蠢,就是因為有了你的基因。老太太的基因多好,非得遺傳你的,成了眼盲心瞎的蠢貨!”
餘夢自小也是千金小姐,長大又嫁了司家,雖然說昏迷過幾年受了些苦,可是一直以來都沒有人地對她說話稍微大點聲,更沒有不尊重的聲音。
她聽著伊希絲那一口一個“蠢貨”的罵自己,氣地手都抖了“你,你說什麽?”
沈星宇好心地為將伊希絲的話重新說了一遍“她說你和你兒子都是蠢貨,她還說要讓你們司家破產。”
“沈星宇!”
餘夢生命中第一次失態,她近乎憤怒地咆哮著,衝著沈星宇甩了一巴掌。
伊希絲眼疾手快,一把拉住“沈星月”往沈星宇麵前一推。
“啪!”
清脆嘹亮的耳光重重地落在了“沈星月”的臉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