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節 機構改革(二)
這次下鄉蹲點工作是由杜雯負責的社會工作部親自操辦的,不僅得到了馬千矚的支持,連一貫對杜雯嗤之以鼻的文德嗣也顯得很熱心,表示“大力支持”。這兩位現在合夥賣什麽藥呐……
正在疑惑間,看到馬甲貓著身子拿著講演稿已經挪了過來,蕭子山的座位在第二排靠近路口的地方,他就直接坐到了蕭子山的身旁。
蕭子山知道他是下一個發言人,挪過來大概是方便一會上台。
“蕭主任,這次行政首長下鄉蹲點的方案出來了嗎?”馬甲忽然小聲問道。
“這事是社會工作部在安排,細則還沒出來。”蕭子山不知道他為什麽忽然問起這事來。
馬甲“哦”了一聲,繼續說道:“我聽說這次規模不小咧,從執委到處長主任調研員,隻要是非生產和軍事第一線的元老都要輪班下鄉蹲點,為期一個到三個月……”
蕭子山小小的吃了一驚,規模這麽大?他原以為就是派十幾個元老分成幾個工作組下鄉調研。
“這規模不小。”蕭子山忽然慎重起來了,馬甲找他說這個做什麽?他把話題岔開了,“這機構改革不知道成效如何啊。”
“要讓人人都滿意那是不可能的。”馬甲信心滿滿的拍了拍自己的公文夾,“能讓大多數人覺得可以接受就行了。大夥其實爭得不就是個對未來的保障嘛。光用嘴說可不行,還得有實際行動――說起來你這個辦公廳主任也得與時俱進,要多蓋別墅,不然女仆怎麽安排?同誌們有意見那是肯定的……”
馬甲這這時候看到於鄂水發言已經結束,趕緊拍了幾下巴掌。起身說:“我先去發言了,有空再聊!”
馬甲的發言是領導小組擬定的機構改革方案進行通報。目前這隻是一個草案。蕭子山前幾天已經看過這份草案:與大多數元老想得不同。機構改革不僅牽涉到元老院-執委會這一中央權力-政務體係,還涉及到地方政府運作、中央和地方的權力與財政分配等重大問題,這些問題過去沒有明確規定,隻有“暫行辦法”。
草案的第一部分是關於元老院的地位、元老院與國家的關係、元老院與政府的關係的闡述,這是過去從未有過的。
由於牽涉到國體,相當於修改憲法,所以又叫《共同綱領第一修正案》。
在第一修正案中,元老院不再是他們親手建立的這個國家――不論它是叫“大宋”還是“元老院統治下的人類帝國”――的最高立法機構,而是超然於整個國家之上的最高權力象征。
“元老院是一切的根源,是天命所在。是國家的象征,是最高權力的體現。
“元老院擁有世俗和宗教的最高權力。
“元老院是國家武裝力量的最高統帥。
“元老院擁有一切事務的最終裁判權
馬甲鏗鏘有力的宣讀著這華麗的辭藻,錢水廷心裏一動,這可不就是劉翔的那套“元老院就是皇帝”的說法嗎?不過這裏把元老院抬到了近乎“神”的位置上了……
具體到體製上安排,新政體廢除了舊有的元老院-執委會的體係,采取了一套新得體製。
在新體製下,元老院不再是議會。而是作為國家最高權力的象征和最終裁決者,地位近乎於伊朗伊斯蘭共和國的“專家會議”。
元老院主席是元老院國家的最高領導人,也是元老院的領導人和象征。主席的權限包括任免武裝部隊指揮官、仲裁庭庭長、內閣首腦;宣戰或宣布停戰;協調國家三權機構領導人之間的關係;頒發委任狀,在政府首腦有瀆職行為或議會認為其政治上無能的條件下將其罷免等等。
主席通過元老院選舉產生。元老院每年舉行一次年會,討論國家大事及主席的行為。元老院可在主席不稱職或失去主席的必要條件時以三分之二多數廢黜主席。主席的任期為四年,可連任一屆。
政府實行內閣製,廢除執委會體係。國務卿是繼主席之後的政府首腦。國務卿通過中央政務院管理國家日常工作。他有權任命數名人民委員。分管各項專門事務。國務卿由議會選舉產生,任期四年。可連任一屆。人民委員由國務卿提名,需要議會審議通過。
國務卿和人民委員的提名、選舉和任命均需得到元老院的同意。
原各執委分管的各個部委辦除少數外全部並入中央政務院係統,按照大部製原則進行調整重組。這麽一來,國務卿就是名正言順的總理,人民委員相當於分管的副總理。國務卿能夠有效的管理控製政府的各個部門,而不是像過去那樣政出多門。
新得中央政務院大致分為:財政省、外務省、法務省、武裝力量省、國土交通省、農林水產省、經濟產業省、文化科學省、民生勞動省、人民保安省、企劃院。
議會是元老院國家的最高立法機構,采取上下兩院製。目前隻設立上議院。每一位已成年並且享有完全元老權力的元老自動成為上議院議員,享有議員權力。
議會享有一切最高立法機構應有的權力,諸如有權批準同外國簽訂一切條約、協議和合同;審議財政預算案;隨時對國務卿、人民委員和部長進行質詢和彈劾,批準政府需要采取的緊急措施等等。但是,議會通過的任何議案必須得到元老的批準後才能成為法律。議長一年一選,可以連選連任。
為了保證議會決議不違背《共同綱領》,元老院有權監督、審查和否決議會通過的一切決議和提案。
別看這套製度現在隻是“自己監督自己,自己批準自己”,元老院和上議院合實際是一回事,卻為未來向歸化民分享權力做了製度上的準備,等到將來條件成熟之後,元老院就會退居幕後,以“監護人”的身份存在,隻把握大方向,而不是直接插手具體政務。
仲裁庭保持獨立地位,不隸屬於中央政務院體係,中央政務院另設司法部與仲裁庭對接協調。仲裁庭作為元老院國家的最高法和最高檢,直接向元老院主席負責,其主官亦由元老院主席任免。
原來執委會辦公廳將一分為二,分設為元老院服務的元老院辦公廳和為立法行政機構服務的政務院總務廳。
元老在新體製下,除了繼續享有《共同綱領》的權力之外,還享有自動成為上議院議員的權力,明確元老天然擁有管理任何國家機構的權力,前提是元老院作為一個整體對他進行了授權。
第一修正案再次明確元老的人身財產以及各項權力“神聖不可侵犯”,除元老院之外,任何組織和個人對元老的人身和財產的侵害都視為對元老院的不敬和侵犯。以“不敬罪”處置――最高即為死刑。
為充分保證元老的延嗣的需要,設立由元老院辦公廳領導的元老院紋章院,專門負責研究管理元老的血統延續、爵位傳承;為元老設計紋章和家徽;登記元老的家庭狀況;定期出版《元老年鑒》。同時將盡快審議和批準《元老婚姻和繼承法》,以確保元老的婚姻、家庭和繼承的安全性可靠性。
第一修正案對元老院財產和元老規定院統治下的國家的財產第一次做出了明確的區分。元老院將設立元老基金,以基金的所得用以支付元老股份的定期紅利。元老基金的來源是戰爭戰利品的20%,俗稱“元老院的五分之一”;劃撥部分國有企業股份和即將建立的部分元老基金直屬企業股份。
同時明確了元老個人從事經營性活動規定:凡是有正式職務的元老,本人不得直接從事經營性活動,元老的家屬個人從事經營性活動不受限製,但是必須得到元老院批準,照章納稅。不允許以任何形式入股歸化民或者土著的企業,但是鼓勵和資助元老家屬個人或者合股從事商業活動。
設立由元老院辦公廳指揮的元老護衛總局,負責保衛元老及家屬的人身安全。
……
蕭子山注意到大家對後麵的元老權力保障這塊聽得都很仔細,有人還不斷的在文件上勾畫,大概是要標注出重點來。他注意到原來的處長主任們都有些躍躍欲試。這次的大調整不用說會給很多人帶來更大的機會。而執委和部長們的表情則是各有千秋。類似吳南海這樣已經根深蒂固,公私好評一片的,自然是穩坐釣魚台;有的風評一般或者可替代的人才太多的,就不免流露出惴惴的表情。有那麽幾個,則波瀾不驚,完全看不出他們的臉上有什麽表情。而在大圖書館工作的幾位元老,更是表情豐富各有千秋。
於鄂水表情輕鬆自在――蕭子山知道大圖書館已經定義為“元老院直轄單位”。不會被並入中央政務院。元老院是不肯放棄這個巨大的技術優勢的。(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