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五節 秋賦(十)
第二百四十五節秋賦(十)
“伯父肯出麵的話,小侄原為馬前卒,為前驅奔走。”黃稟坤顯得很是熱心的樣子。
“好,這就偏勞你了。”
黃稟坤告辭出來,滿身都是幹勁,他在街上站了一會定定神,決定先回縣學去聯係同窗,大夥集思廣益做一篇聲情並茂的稟貼出來,也好給劉大霖開開眼。
生員們都是讀書明事理的人,曆朝曆代,讀書人都是國之棟梁。他堅信本縣的生員也是這樣的棟梁之材。
然而縣學裏的一幹秀才,卻對這事情不甚熱心。任黃稟坤如何說這是事關全縣的大事,多數人表現的還是很猶疑。有人說這是自家長輩的事情,晚輩不便插嘴;也有的聽說要去給澳洲人上稟貼已經嚇得臉色發白,幹脆就不吱聲了。至於窮苦人家出身的生員更是這個提議不感興趣,因為家裏根本就沒多少田地,在他們最樸素最現實的感情裏:要是得罪了澳洲人,把補貼自己的錢糧停了怎麽辦?好不容易有了這筆津貼,家裏喘息過來了,老婆孩子能吃幾頓飽飯了,積攢一點,到年底還能扯些布料,買幾斤肉改善一下。
黃稟坤說得口唇生煙,除了一個縣城裏李家的子弟,名叫李孝朋的生員之外,沒得到誰的擁護。更不用說大家出主意寫這篇“稟貼”了。李孝朋家也算是縣裏的“世家”,他家祖輩是皖北人,曾經追隨過朱元璋打過天下,當了本地的一個小官,從此落戶於此。李家過去一直在縣裏原本是數一數二的有錢人,倒不是他家的地有多少,而是他家長期世襲壟斷臨高縣城裏的“糞段”。
糞段的擁有者要承擔為居民清理糞便的工作。這買賣雖然聽起來很臭不可聞,實則不需要主人親自動手,從四鄉農民裏雇用倒糞工人來幹活,連工資都不用付――直接用糞便當工資支付。清理出來的糞便垃圾由農民買去當肥料,這種收益不但穩定而且利潤豐厚。在工商業極其不發達的臨高縣裏,就算是很大的買賣了。李家藉此還從事農村高利貸的生意,聚斂了可觀的財產。
有錢就要置地,李家在鄉下也有千把畝土地,征糧的事情和他家有切身關係,其次則是李孝朋對澳洲人有著很大的敵意。原來他家一貫算是本縣首富,苟家雖然錢財極多,畢竟是上不得台麵,誇耀不得的。自從澳洲人來了之後,忽然就出了幾個暴發戶,特別是林全安――窮人乍富,免不了要炫耀一番。而且他為穿越集團走遍全島采購各種工農業物資,很有了些見識,在服用享受上儼然成了本縣的第一人,讓李孝朋很不服氣。
他又個愛動不愛靜的主,頗喜惹是生非,原本就嫌在縣學裏讀書無趣,聽說這事能讓澳洲人難堪,當即就表態願意鼎力相助。
李孝朋的文章寫得不怎麽樣,狐朋狗友倒是是不少。一聲招呼能聚攏起四五十人來。黃稟坤覺得這些閑人雖然沒什麽用,起碼也能壯壯聲勢――鄉下人膽子小,到時候怕有人要臨陣膽怯了不敢來。
黃稟坤見在縣學裏沒什麽效果,便打算先在城裏的幾家大戶中間遊說。當即去王賜那裏告了假。
離開縣學正在街上急匆匆的走著,文廟拐角的地方極其冷落行人稀少,黃稟坤自顧自的走路,卻忽然被絆了一交,幸好他有點武功底子,下盤很穩,踉蹌了幾步才站住。見牆角坐著個乞丐,蓬頭垢麵,鶉衣百結。一根竹竿橫到了巷子中間。
因為澳洲人不許有乞丐,凡是到他們地界上行乞的,不管如何裝可憐或者真可憐,一概會被派出所抓走,有病的送到醫院給治病――給第一批醫學學員們練手,沒病的直接抓勞改隊幹活。縣裏的乞丐已經少了許多,餘下一些就流入到縣城裏來繼續他們的職業生涯,這裏澳洲人是不管的。
黃稟坤怒道:“你個要飯的花子,竹竿怎的亂擺?”很想賞他幾腳,但是想到自己還有要緊的事情要做,沒空和乞丐較勁
乞丐卻並不害怕,緩緩將竹竿收了回來,隻見此人微微抬頭,一張烏漆墨黑看不出什麽膚色的髒臉居然咧嘴一笑:
“稟坤兄,別來無恙。”
黃稟坤大吃一驚,聲音耳熟,一時間卻想不出是誰。再仔細看對方,髒乎乎的臉孔上,橫七豎八的幾道疤痕,看上去很是惡心。但是麵容很是熟悉,遲疑的叫道:“你是――”
“苟承絢!”乞丐一笑,笑容比哭還難看,“怎麽,認不出來了吧?”
“是你?!……你怎麽回縣城了……”
“噓,不足為外人道!”乞丐做了個小聲的手勢,見他又要問什麽,對方低聲道:“文廟後的伏波祠,我在那裏。”說著又抖抖索索的垂頭不語了。
黃稟坤環顧四周並無行人經過,趕緊離開了。
他的心髒一陣狂跳:苟承絢回臨高了!
苟家雖然一家人都聲名狼藉,苟承絢也不例外――此人放債聚賭樣樣精通,是家中“事業”的一把好手。雖然不見得有徳,卻有才。讓他考中了一個秀才。自此之後,苟家的氣焰就更加囂張起來了。苟承絢不大來縣學――他無心於此,也知道自己在縣學裏不大受教諭訓導的待見。除了偶爾來走走打個招呼之外就很少見他的麵了。黃稟坤因為對苟家的印象很壞,對苟承絢從不假以顏色。
前天,他剛看到縣學裏有布告,廣東學台衙門已經行文臨高縣衙,革掉了苟承絢的秀才功名。以苟二父子的作為來說,革掉這個秀才是大快人心之舉,隻是覺得奇怪――自從苟家覆滅苟二父子失蹤已經快一年了,怎麽忽然來了這麽一道文?
沒想到苟承絢膽大妄為,居然敢潛入縣城!黃稟坤的心一陣緊縮――他冒著風險回縣裏來做什麽?肯定是向澳洲人來報仇了。沒想到苟承絢居然這麽有種!他雖然一貫看不起此人,現在也不得不為他的膽識而欽佩了。
實際上苟承絢回到縣裏是迫於無奈。自從他父親到了臨高山裏投靠過去當土匪的把兄弟胡爛眼之後,他就一直躲在在瓊山縣深居簡出――諸彩老的人一直在找他們。原先他爹一二個月還有一次信來,後來就幹脆沒了音訊。打聽了許久都沒有消息,直到後來才從商販口中得到消息:說臨高正在剿匪,土匪被掃蕩一空。
苟承絢聽得消息急得團團轉:一則父親下落不明,二來當初他們父子倉皇出逃,身邊沒帶多少銀子,在瓊州府和廣州的活動已經耗去了不少的錢,眼見身邊的錢財將盡,自己就要流落街頭,苟承絢無可奈何,隻好冒險回臨高。
臨高自己的老婆家是不能去了。苟承絢和老婆的感情很差,當年是一時興起,看人家女兒漂亮才強娶回來的。婚後不久他就厭倦了。d日當天,他老婆就回了娘家。這次要是去投奔自己的丈人,恐怕會給立馬綁起來送給澳洲人砍頭。
想來隻有外家能去,縱然不能收留自己,給些銀子總是辦得到的。隻是不知道髡賊有沒有來個斬草除根,把自己的外家也給屠滅了。苟承絢喬裝打扮成乞丐潛入了臨高。他一路小心翼翼,到了外家,以要飯為名上門,終於得以和親人見麵,但是他不敢在此停留,這裏肯定是髡賊注意的重點,萬一來個突然襲擊,自己就是甕中之鱉了。
最後決定回縣城去:他聽說髡賊幾乎不去縣城,城裏還是老樣子。他過去是本縣的伏地蟲,縣城裏的各個角落都很熟悉,找個地方偷偷躲藏起來還是辦得到的。
但是縣城裏自己的熟人太多――過去的胥吏中的狐群狗黨就有不少,這些人翻臉比翻書還快,保不定就把他給賣了。苟承絢最後把心一橫,在自己臉上劃了幾道傷痕,又把眉毛剃個精光。他原本這些日子擔驚受怕,形容消瘦了許多,加上一路上風餐露宿,麵色晦暗,再加上這番收拾,自信熟人已經不能第一眼看出自己了。這才潛入縣裏直接在縣學後麵的伏波祠裏落腳。伏波祠供奉的馬援,在縣裏的眾多的“官祀”中是很冷落的一個去處,連香火道人也沒有,隻有些乞丐在那裏落腳。
非常意外的,他在祠堂裏找到了原本在他家的賴家兄弟。自從苟家覆滅之後,兄弟兩個沒了生計,他平時為苟家當差不免有些狗仗人勢的威風,落魄之後牆倒眾人推,無人肯看顧,兄弟倆人自小就是遊手好閑之輩,不懂營生,也不願意出力幹活,就此淪為了乞丐。
主仆三人見麵,頓時抱頭痛哭。按說平日裏苟承絢和這兩兄弟也沒什麽感情,但是眼下同為淪落人,心中親近了不少。賴家兄弟沒有多少見識,見少主回來,便攛掇著要少爺報仇雪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