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0章 家族(1)
把她的這個團寵老媽搞定了,那麽搞定別的人就不難了。
盛家是百年世家,初初聽起來像這樣的世家的人都應該挺難相處的,因為在很多人的眼裏,大世家的人封建古板,動不動就迷信這個那個的。
但是盛家其實不一樣,盛家開放開明,從盛起然和秦婉儀的身上就能看懂了。
不認識他們的人可能不太清楚,但是熟人,尤其是盛煜宸那可是太清楚了。
盛起然就是他的父親,盛氏企業如今最大的首席執行官。
聽上去很厲害的人物,其實就是個實打實的妻管嚴,自家老婆臉色一不對,獻殷勤比誰都要快。
而秦婉儀雖說是名門裏出來的大家閨秀,可她跟那些所謂的名媛卻不一樣,或許正因為如此,她反而比那些個名媛更明事理。
很多人都會認為,像世家的大少爺大小姐什麽的,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或者是為了世家發展亦或是生意的合作。
總之,在外人的眼裏,聯姻才是這些大少爺大小姐的最終歸宿。
盛起然當初聽人這麽說卻很不屑,那都是幾百年前的事情了,他們還以為自己生活在古代呢,他是心甘情願做這個妻管嚴的。
盛起然跟秦婉儀卻是從小青梅竹馬的情誼,那個時候就許下海誓山盟了,他們之間,完全是因為有了情誼才促成了後麵的一係列兩個世家的強強聯手,這個才能被稱之為真正的天造地設。
就算是尋常人,能夠從青梅竹馬之誼走到並肩白首的其實也並不多,但是盛起然和秦婉儀的故事十分的順利,而且就這麽順利的走到了如今。
彼此之間隻有信任寵愛,沒有猜忌。
所以當年,不知道有多少人羨慕他們的這一段故事,就算是現在,大概依舊是許多人羨慕的愛情。
盛煜宸從小吃著兩個人的狗糧長大,被盛起然灌輸了不少寵妻的理念。
盛煜宸認為,他那個爹簡直都可以出一遝的書了。
比如《男人的三從四德》、《盛家男人的寵妻秘訣》、《論如何做一個合格的妻管嚴》等等。
當然了,不僅是寵妻,盛起然告訴盛煜宸,隻要是自己的女人,都應該寵著,老媽老婆女兒一個都不能厚此薄彼。
這可是他們盛家一貫的優良傳統。
盛起然說起這事還特別的懊悔,說自己當初為什麽就沒有再生個女兒。
所以一開始,秦婉儀是被盛起然寵著,後來就是被盛起然跟盛煜宸兩個人一起寵著。
這不,越寵越嬌慣了。
當初盛煜宸獨自跑出去闖事業,秦婉儀也沒管,因為那個時候她還不知道在哪裏玩的開心呢,家裏就隻有盛老頭和盛起然兩個人稍微對這事關心了一下。
後來聽說自己的兒子在外麵不僅闖出了事業,還闖到了別人闖不到的巔峰,秦婉儀的第一個反應就是挺高興的,不過不是為盛煜宸高興,就是高興從此又多了個取之不盡的提款機。
都說豪門不好嫁,豪門的婆婆最難搞。
想來像秦婉儀這麽開明通透的人,怎麽可能會在乎這些所謂的高低貴賤之分。
……隻要兒子願意做她一輩子的提款機,就算他娶個男的秦婉儀大概都能和平相處。
盛煜宸之前送韓舒婭回酒店之後,本來是想回極影大樓處理一些事情的,後來中途接到了盛起然的電話,說是他那個不省心的媽終於從歐洲遊玩回來了,讓他回去看看她。
不過最主要的,還是因為盛老頭關於股份分割的事情。
盛家家大業大,盛起然雖然霸占著盛氏首席執行官的位置,但是把持著整個盛家命脈的是盛老爺子。
盛家除了盛起然以外,還有一些別的旁支,盛老爺子的一些個兄弟姐妹,然後那些個兄弟姐妹的兒子女兒,盛家的這棵樹很大,錯綜複雜,所有人都在盯著盛老爺子,都想在他還在世的時候著急分一杯羹。
好在秦婉儀是個獨生女,秦家今後的一切都是她的,秦家就簡單多了,就沒有那麽多你爭我搶的故事了。
都好奇秦家怎麽就隻生了個女兒,那麽這麽大的家業讓誰來繼承。
不過秦父秦母卻從來不會有這樣顧慮,他們認為家業不一定隻有男孩子才能繼承。
當然還有另外一個原因,是因為當初秦母生了秦婉儀之後身體一直不好,即便是再怎麽調理都恢複不到以前的狀態了,秦父心疼,再者加上公公婆婆也都開明,所以就沒再生。
或許正因為是都有這樣善解人意的父母,所以才能培養出盛起然和秦婉儀同樣優秀的兒女。
當然了,雖說是今後的一切都是秦婉儀的,但事實上秦婉儀享受生活倒是十分在行,但是讓她管理企業,那就是一竅不通。
所以秦父說了,很滿意秦婉儀給他找的這個女婿,將來把所有的東西都交到女婿手裏也不覺得心疼。
也就是說,盛煜宸不僅是盛家的唯一繼承人,也是秦家的唯一繼承人。
自從秦父的這個話一出,盛家的許多旁支很多人都坐不住了。
要知道盛家雖然旁支良多,但是真正有所作為的就真的隻有盛老爺子這一支了,盛老爺子把持盛氏的命脈。
而盛起然把家族企業管的有聲有色,尤其是他就任的期間創造了盛氏的頂峰,再者加上盛煜宸有出息,不僅不靠著盛家,還憑借自己的本事在外闖出一番天地。
盛起然自問的確是不如自己的兒子,但也因此驕傲。
看來盛家這一支,真的可以用事實來證明優秀是可以遺傳的。
這樣的作為,怎麽能讓人不眼紅。
畢竟再怎麽開明善意的家族,總會有那麽幾個居心不良的伸手黨。
股權分割對於盛家來說是件不小的事情,應該說這是盛家最大的事了,盛老爺子是想趁著自己還有力氣管,還有威嚴在,想趁早把事情定下來。
所以為什麽盛老爺子一定非要盛煜宸在年前把他的孫媳婦給帶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