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萬花小說>书库>都市青春>七日回魂湯> 第275章 警察匪徒

第275章 警察匪徒

  當我走出了警察門口的時候,遇到了一個警察。我相信,我在說這句話的時候,自己都懷疑是不是一句廢話,這警察局的門前如果不遇到警察,難道還遇到了匪徒不成?

  別說,我還真遇到了一個看起來像是警察的匪徒,或者是一個看起來像匪徒的警察。


  那個警察匪徒,暫且這麽稱呼吧,年紀不大,也就二十多歲的樣子,他拉住了一個女孩,那個女孩的年紀和警察差不多大小,就是長的漂亮,穿著一身輕紗。


  這個匪徒警察也流下了口水,隻是他口水的原因並非是看著女孩子的身體,而是看著女孩子的手。


  女孩子的手也很好看,白白嫩嫩的,幾乎是可以掐出水來,看上去恨不得讓人咬上幾口,如果說女孩的手真的有味道的話,那麽一定是水蜜桃的味道,水嫩,還帶著甜。


  於是警察匪徒就抓住了女孩子的手,就當我還以為他馬上就要咬下去的時候,那警察搶走了女孩子的東西。對了,女孩子手上其實還有一樣東西,那東西是一個冰欺淩。


  星巴克的,最新的產品,我記得這冰欺淩大約有五十多元錢,這是足夠我一天吃飯的份額了。


  那匪徒警察就那麽搶走了我將近一天的口糧,當然是從女孩子的身上,於是那個女孩就立刻掙紮了起來,周圍看熱鬧的警察也蜂擁而至。


  李明看熱鬧一樣,盯著那個警察說道:“這混球,丟盡了警察的臉了,大白天的去搶女孩子手裏麵的冰欺淩,哈哈,我們看看熱鬧哈。”


  於是,我們就在看熱鬧,但是一點都不熱鬧。


  因為一切馬上就結束了。


  那群跑過來的警察一下子按住了女孩子,還有一個警察立刻掏出來一個手銬子,把那個女孩給銬住了,幾個人夾著女孩,綁架一樣,直接將女孩推到了公安局裏麵。那女孩子一副可憐兮兮,就連我看了都忍不住想來一個英雄救美。當然,如果前提是我沒有看到那個女孩子包裏麵掉出來的白粉的話。


  一個老警察,走過來看看那個匪徒警察,好奇的問道:“我說,你到底是怎麽弄的啊,你行啊小子,你是如何一眼看出來,這個女大學生的人,是運毒品的?”


  那匪徒警察沒什麽解釋的,就說一句:“我感覺的。”


  有時候,人的第六感是好東西。


  感覺兩個字,簡簡單單,既不用解釋一切,仿佛還把一切都解釋的清清楚楚了。


  老警察歎口氣,說道:“長江後浪推前浪啊!”


  其實老警察好像還想說前浪死在沙灘上,但是他沒說出來,因為孫奎走過來了。


  我知道孫奎是公安局的警察,但是今天才知道,孫奎也不僅僅是一個警察,還是一個大隊長,手下管理二百多號人,可以說是有頭有臉的。


  奎看看他們兩個人,說道:“你們,去忙活吧,被在這裏站著了。”


  那孫奎說完後,老警察立即接茬:“下班了快。”


  孫奎沒有好氣的說道:“你問問那個販毒的少女下班沒,她要是下班了,我們就下班了。”


  老警察不再說話了。


  孫奎送走了我們,臨走時候,李明樂嗬道:“夥計,你說那個警察叫啥名字?”


  孫奎說:“老李,快退休了,他也不怎麽工作了。”


  李明樂道:“我不是說那個老警察,是說那個年輕的。”


  孫奎一聽,沒好氣的說道:“那不是警察!”


  不是警察?


  也是,沒有人規定穿著警察衣服的人一定是警察而有紋身的人一定是壞人。


  末了,孫奎加了一句:“是特邀來幫我們的。”


  這個人的名字叫做張三。


  在我聽孫奎說之前,我一直就以為,張三不是一個名字,而是一個代號。


  張三,年紀最小的警察,公安局裏的人都叫他“三”


  有時候還加一個兒音,三兒。


  這個名字我沒聽過,但是見過,就在李明的漫畫上。


  我趕緊翻開了漫畫,看了一眼,結果漫畫上居然顯示出一張新的漫畫。


  上麵的題目是:“陰陽怪盜”


  末了,在書本上的後麵還有一行小字,那上麵寫的是大結局!


  漫畫的主角是李明,還是那身打扮,依舊是那張臉,隻不過,在李明的旁邊有一個人,是張三。


  李明不認識張三,起碼在問孫奎之前,沒聽過張三這個名字。


  我對李明說道:“上麵有新的故事了。”


  李明說:“看樣子,也是最後的故事了。”


  我說道:“你說這都最後了,那個妖狐會不會一定會來回收這本書?”


  李明說:“肯定會,就算是再討厭上學的孩子,畢業時候起碼也要來拍個畢業照的。”


  妖狐不是孩子。


  但是他比孩子的好奇心好還重。


  否則的話他也不會來設置這本漫畫,也不會和我們玩這個遊戲。


  李明問:“你說,最後這妖狐會在什麽地方偷看我們啊?”


  我說道:“八成不會偷看了。”


  李明好奇道:“不會偷看?“


  我點點頭,說道:“嗯,不會了,這一次恐怕他會參與進來。”


  李明問:“你為什麽這麽說?”


  我毫不猶豫地道:“憑感覺。”


  對,憑感覺。


  李明撇撇嘴,不說話了,孫奎送我們到公安局門口,之後說自己還有工作,於是也回去了。


  我和李明以及大熊喝了點酒,當然我喝的不多,我從來不喜歡喝酒,更不喜歡喝醉,總感覺喝醉了的人就會這麽迷迷糊糊的一天過去了,等睡醒後,別人的孩子都放學了,別人都下班了,別人都做好了晚飯了,而你剛剛睡醒,就好像是丟了一整天一樣。


  我最討厭丟東西,第一樣是錢,第二樣是時間,因為丟了時間,就沒有時間來賺錢。


  我看他們兩個人喝的差不了,我也回到了家裏,在酒桌上,我沒有喝太多,就是陪著他們而已,也別問我他們為什麽愛喝酒,因為他們想喝。


  人並非是一定要在餓了的時候才吃飯,也不一定非要在失戀時候才喝酒,有時候借酒消愁,最主要的還是喝酒。


  最後我送走了他們兩個人後,我一個人回到了家裏。


  當然還是打車回去的,今天我都在打車,畢竟我不想讓喝多了的大熊開車,他剛從拘留所出來,再進去就不好了。


  到了家裏,我看到了蘇馨雅。


  她還沒睡。


  她在等我。


  硬幣的事情解決後,大家都很勞累了,袁北早就回家打坐,李明和大熊喝的爛醉,黎小小瘋了一樣去找妖狐,隻有我還在這裏。


  我和蘇心雅躺下了,擁抱在一起,好像這幾天過於疲勞,我們的身心都需要休息。


  但是我又沒有辦法休息。


  因為假如有一個人,在你家樓下,嘻嘻哈哈的放鞭炮,你也無法休息。


  於是我就走了下去,看看到底是誰那麽不長眼睛,在樓下製造噪音。


  結果我到了樓下後,看到了兩個人,一個是孫奎,另外一個是張三。


  孫奎在拿鞭炮,張三在點火,他們剛放完了一掛,現在在點燃第二掛。


  我一桶水潑了下去,這不是襲警,這是老天在下雨,實在給大半夜不務正業的警察一個懲罰。


  這兩個人立刻變成了落湯雞,蘇馨雅看到這裏後,立刻捂著嘴笑了,但是她笑了,我卻高興不起來,因為那鞭炮當中的圍著一個孩子,就快斷氣了。


  張三盯著我,二話沒說,自己弄幹淨了身子,又在孩子的周圍放了一掛鞭炮,在鞭炮當中,我清楚的看到了那個孩子身體裏有一團黑氣漂浮到了空中,被鞭炮聲嚇的跑出去好遠。


  那孩子哭了,怕了,也活了。


  當下孩子的父母立刻對張三各種感謝,但是張三什麽話都沒說,末了在孫奎送張三到小區的門口時候,張三隻是和孫奎說了一句:“再有這個事情發生,找我。”


  末了他還看了我一眼。


  那眼神裏沒有挑釁,也沒有我想的傲慢,更沒有打招呼的意思,那是一種同類的眼神。


  就好比是一隻夜貓子,在挨家挨戶串門後,突然看到了另外一隻夜貓子的感覺,他們不打架,不說話,就用眼神交流。


  張三走後,我一問,才知道,這個孩子有問題。


  這小孩子其實也不是小孩子了。


  今年正好十多歲,在那個年紀,我已經學會了去種地,也學會了去到處闖蕩,更是學會了如何計劃未來,而這個十多歲的小孩子,則學會了作死。


  他在玩筆仙。


  他的父親打他出生以來,就是一個酒鬼,喝光了冰箱,喝沒了彩電,喝的家裏屋底朝天。


  因為他喝的就叫做艾苦酒。


  是毒品的一種,凡是接觸這個東西的人,沒有一個不家底朝天的,如果有,那麽一定他運氣不好,命短。


  這孩子的父親運氣不錯,在吸光了家裏所有的積蓄後,還活著,但是離婚了,孩子法院宣判,跟著母親,於是做母親的就一心帶著孩子,兩個人白手起家,過的還不錯。


  然而有一天,這孩子遇到了一個人。


  那人和孩子的年紀不大,叫稻草。


  但是不是救命的稻草,而是要命的稻草。

上一章目录+书签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