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6章 改變
想是這麽想,馮時夏現在還是不太敢用的,她想等確定那東西對皮膚無太大傷害或刺激了再說。
畢竟自己做出來的這個肯定不是肥皂,可能隻是裏頭含有跟肥皂相同的起去汙作用的主成分,但不是完全相同的產品。
總之道理還是能套用過來的,就是不能性急。
首先多確保安全性再說。
洗碗就放最後吧。
畢竟是要吃到肚子裏的。
兩個孩子洗好碗,馮時夏就沒讓他們繼續留在灶屋幫忙了。
“學委”難得回來一趟,連她都要把時間空下來,好好跟著學習。
好在明天是小集,要準備的蛋糕不多,時間不算太緊張。
大鐵鍋煮上一鍋紅果子,幾塊大柴架在下邊的灶膛裏,一時半會不用人照看。
江澄對馮時夏新買的毛筆同樣感覺滿意。
他習慣了用毛筆,之前捏雞毛怎麽都不舒服,好久才適應了一點。
但是在他看來,那樣寫出來的字也就勉強能認,要是拿給先生看,十成十是要打手板的。
他都懂,字寫出來要有模樣,橫豎撇捺都要分輕重粗細,而不是簡單一個樣子。
可他也知道,阿元和二毛他們很可能不會去學堂,夏夏就更不可能了,不說年紀大了,她還是女娃子。
對於不用去學堂,不用考學的人來說,能認幾個字就很了不起了,確實不用太講究字寫得怎麽樣。
阿爺和阿爹都是這樣告訴他的。
一般人家裏就算上得起一兩年學,多是為認幾個字,並不打算學出什麽名堂來。
隻他,被寄予厚望,阿爺說至少得比阿爹強。
可阿爹學了十幾年才好不容易考過了初等生。
他才讀了一年多而已,想想就覺得害怕。
其實他根本一點都比不上學堂裏那些會讀書的娃子,家裏人都說他聰明,他以前也是這麽覺得的,可自從去了學堂,他就覺得自己變笨了。
有的娃子在課堂上就能記住先生講的東西,到散學的時候,當天學的字就能全記住。
可他哪怕捱到下一個休沐結束,都不一定能把那些字學全。
讀書這件事讓他沮喪,他以前最是羨慕二毛他們,能每天在村裏自由自在地玩。
他跟家裏人都說過,自己不想去,讀不好。
然而沒人願意理解他,阿爺為此還真動了鞭子抽他,那是頭一回他挨打。
他那會兒覺得自己再不是阿爺最喜歡的孫子了,趁著阿娘和阿奶做夜飯的時候,賭氣一個人偷跑出門,要走去阿公家裏。
結果在一條小路的岔路口迷了方向,最後走到哪裏都不知道,連往回走的路都辨不清了。
曠野裏的小坡都差不多,四通八達的路同樣看起來差不多,這條田埂和那條田埂更是看不出區別。
一直到夜幕降臨,又累又餓的他連個問路的人家都尋不著。
他終於慌了,以為自己肯定要餓死在這些漫無邊際的土丘間了,害怕得不行。
等家裏人和阿公他們找來的時候,他正坐在土埂上邊哭邊借著月光啃著從某塊地裏刨出來的還帶著泥的未長成的紅薯。
阿爺又氣又笑,他以為自己可能又要挨一頓抽。
結果並沒有。
阿爺隻是深深歎了一口氣,摸摸他的頭,就親自把他背回了家。
他以為當時有阿公在,阿爺好麵子,才沒有揍他,回來說不好就要揍了。
阿爺還真的動手了,挨揍的卻是阿爹,因為他沒把自己看好。
後來他才知道,當找遍村裏都沒見到他的時候,阿娘和阿奶都急哭了,阿爺也紅了眼。
為了找他,幾乎全村人都出動了,各個方向去尋,連大山裏都有人打著火把子結伴進去。
有好幾個人被長蟲咬了。
那也是他頭一次明白什麽叫懊悔。
阿爺跟他說,如果他真不想讀書,等再認兩年字把字學好了就回家也成,不過,到時候肯定就不能再像現在這般瘋玩了。
讀不了書,就得學著做農活,畢竟以後就得靠田地吃飯了。
沒有其他本事,就得用苦力掙錢。
日頭再曬、雨再大,也要跟村裏的大多數農人一樣,勤勤懇懇從土地裏養活自己。
那會兒的江澄雖然八歲了,但是連正經鋤頭和鐮刀基本都沒摸過。
極少下田的時候都是為了去捉些小玩意而已。
他哪聽得這個?
隻要一想到以後二毛和呆皮他們站在田埂邊嘻嘻哈哈看他頂著大太陽幹活,就覺得未來一片黑暗。
“讀,我讀書。”
這話是他自己說出口的。
阿爺隻是欣慰地又摸摸他的頭頂:“你阿爹都考上了,你是他的兒子,能考不過?阿爺最是知道,你比你阿爹小時候要活泛多了,肯定差不了。”
從那以後他再沒鬧過不上學堂的話。
隻是,他也不知道自己以後會怎麽樣。
阿爺說他不會比阿爹差,他就姑且這麽相信著。
大不了跟爹一樣讀個十幾年,到時候等他也有兒子了,就讓他兒子繼續學去,他隻等著跟阿爺一樣當村長。
想通了這一環,之後上學堂的日子才輕鬆了些,該玩玩,該鬧鬧,他又是那個一呼百應、指哪打哪的老大。
隻學到的東西不見長,好不容易裝進腦子裏的那點,等學了別的,過段日子前頭的就都忘了。
因此,挨手板的時候也多,不過痛習慣了也就沒啥了。
學堂裏沒有幾個娃子不挨手板子的,他也不覺得丟麵子了。
唯獨偶爾阿爹來接他的時候,先生少不得要“囑咐”幾句,阿爹每回從先生的屋子裏出來都是又羞又惱。
最後,阿爹再不去學堂裏接他了,隻在姑家裏或者遠遠隔著一個路口在外頭等他。
江澄對於這事半點不害怕,因為自己是什麽樣子,家裏沒誰不知道,就連阿爺都不會因為自己學不好而太過為難自己,畢竟他確實學了,在課堂上並沒有多胡鬧。
所以,他反而為先生每每能讓阿爹這麽吃癟而感到高興。
這樣的情況一直到馮時夏出現,並教阿元他們認字才開始改變。
他第一次見到這麽厲害的女娃,沒上過學堂,卻幾乎跟先生一般能毫不停頓地寫上滿本書的字。
即便那字隻是雞毛筆寫的,同樣在他心底留下了極大的震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