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飯店打架事件(下)
濃濃的戰意已經在唐大樹的胸腔裏湧動,但是他仍然麵帶微笑。這樣做的目的就是為了迷惑對方,既然決定要打了,表情再憤怒又嚇不倒別人,還會使其心生警惕。
21世紀的普京大帝曾經說過一句名言,唐大樹引為圭皋:“如果打架不可避免,你就要先動手。”真知灼見啊,以弱勝強可不得如此!後世的俄羅斯能夠像瘦死的駱駝死而不僵,不就是靠著那種拚勁和狠勁以及與中國太祖“大打、打大、打核戰爭”相同的大無畏勇氣才嚇倒美帝的嗎?
“你特麽的!”唐大樹在罵聲中故意用右胳膊撞向橫肉男,對方本能地一拳打過來,砸在他的肩上,很疼,並把他打退了三四步。
“就這個體量還特麽敢來打架!”橫肉男很得意地對著他的狐朋狗友說。
就在這時候,旁邊人臉色都變了,大叫一聲:“小心!”有的叫著:“哎呀!”
打架赤手空拳肯定不劃算,十幾歲和二十來歲的力氣是有很大區別的,即使唐大樹每天鍛煉也不夠。但是唐大樹要用智商打架,他早就瞥見旁邊幾步遠的飯桌上有幾瓶已經喝空的啤酒瓶,估計就是這群青年點的。
除了這個酒瓶外也沒有趁手的東西,但是直接跑過去拿就失去了先機,所以隻能智取。他故意送上右胳臂就等著橫肉男把他打開,一是正好偷偷地拿酒瓶,二來也表明自己不是先動手的-——治安管理條例裏對於先動手的叫尋滋弄事,被迫動手的叫防衛,管它是正當還是過當咧,反正自己還有學生這一道護身符!
既然決定打架,當然以最小吃虧為原則。反正在警察到來之前,一定要打垮對方的鬥誌,或者保證己方不占劣勢。曾經有個哥們傳授打架秘訣:在人多己少的情況下,千萬不要和眾人打,隻能認準一個人往死裏打,那樣吃得虧會少很多。
現在,唐大樹就盯上橫肉男了,畢竟他是騷擾陳思的元凶。
橫肉男雖然看起來很壯,但也沒那個本事能一拳把唐大樹打退幾步,這個其實是他順勢而為的。在這過程中,他的左手一個傾斜時已經摸著了一個空瓶,並在身體反彈搖晃時用盡全力砸在橫肉男的頭上。
左撇子、左手方向暢通無阻,所以這一下非常順手,橫肉男被結結實實砸中。就聽一聲“咣當”,對方馬上哀嚎著抱頭倒下去,鮮血從指縫中不斷湧出。唐大樹的酒瓶底座也被砸碎,有幾滴血甩到他臉上,配合他凶狠的目光很嚇人。
現場所有人都驚呆了,那個黃毛女和陳思她們都發出尖叫,連占見勳和狐狸都有些抖了。鮮血有時候給人勇氣,但更多的時候也會讓人喪膽,特別對於初出茅廬的學生來說。
五個對手一下子倒了一個,唐大樹一手提起遍露瓶渣的破酒瓶,一手指著那幾個人:“誰過來!”
他凶悍的樣子完全嚇倒了他們。又不是真的黑社會,充其量稱之為烏合之眾,平時隻是仗著人多欺負人少的一方罷了,頂多算小混混。真的要打架,他們的經驗不見得比唐大樹更豐富,而且看著帶血的瓶渣和已經躺下的一個,心寒是正常的。
陳思已經嚇傻了,她緊緊抱住唐大樹的另一隻胳膊。大姐呀,幸好對方也傻了,不然人家打過來,你把我束縛住,這是幫我呢還是害我呢?
剛才那一下唐大樹其實是有分寸的,因為提前算好了,砸在橫肉男的前額。盡管看起來血肉橫飛,卻隻是皮外傷。正當防守總要有個度嘛,這個度唐大樹是掌握得不錯,就看結局是否也在他掌握之中了。
幾個人都沒敢動。
俗話說橫得怕硬的,硬的怕不要命的。唐大樹威風凜凜地手執利器站在那裏,誰也不知道他是個什麽背景,也不知道他咋敢這麽橫,一言不合就動手。
還不知道他會不會敢再次揮起那個瘮人的凶器,但誰也不敢嚐試——玩到這個份上就很凶險了,被唐大樹搞倒肯定是很悲慘的。但動到唐大樹也不會有什麽好結果,今天的事已經上綱上線了。別看平日裏和橫肉男稱兄道弟很威風,這個時候就要掂量要不要替他出這個風頭了!
有人已經扶起橫肉男,血仍然止不住地往下流,這得消耗多少能量和營養啊!
好在橫肉男隻是痛而沒有昏,不然這個仗已經要轉移到醫院裏了。他的一隻眼已經不能睜開,因為血順著眼角一直往下流,從戰鬥力上應該喪失不少。但是在他的另一隻眼裏,唐大樹看到了凶狠,他本能地退後一大步,並把陳思拉到身後,並瞄準了一把椅子-——啤酒瓶在招架匕首上力有不逮。
橫肉男努力站起來,伸手從腰間掏出一把鋼製匕首,長長的,一尺有餘,前麵的鋒芒泛著寒光。這個時候刀具管製還不像後世那樣嚴格,民間有不少自製的刀具,出來混的,總會帶點防身的東西,有時也能裝個逼。
陳思下意識地就想拉唐大樹跑,這時候她還知道拽他,挺不錯。但是唐大樹知道打架這股氣一泄就完了,說不定更會引起對方的惡行。正好對方還是有人有點頭腦的,知道事可能搞大了,也在拉橫肉男,這讓他有了一點底氣。隻是,他再度把陳思扯到身後,以防萬一。
這個時候沒想到什麽紳士風度,純屬本能,無數電影和家鄉約架時都知道打架讓女人走開,他也不能免俗。
“哥們記住了,本來打架就是治安管理條例的事,你的匕首一亮,這性質就變了!你知道嗎?這叫持刀行凶!隻要你碰到我,十年以上妥妥的,你可想好了?還有你們幾個,都脫不了幹係!”唐大樹麵對匕首侃侃而談,根本不把它放在眼裏。當然,如果不是他衣服穿得多的話,應該可以看到他抖抖索索的腿。
也許他的話起了作用,也許他們這一撥也隻是銀樣蠟槍頭,反正唐大樹等待著陽光或者暴雨時,對方已經有人死命把橫肉男的匕首卸了下來,看來這個社會上“有識之士”還很多的。經過一番爭執,橫肉男頭暈氣虛,被架到一旁喘息去了。
唐大樹士氣轉旺了,因為對方已經泄氣,又被卸了裝備,所以他的嘴皮子開始更利索了:“你們今天在這裏鬧事,很多人都看見了,我是正當防衛,如果再傷著人,可就怪不得我了。再說,我今天還不滿十七歲,你們想好了,是繼續打,還是報警?還是送人上醫院?”
《刑法》規定的刑事責任年齡,已滿十四周歲未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減輕處罰。再加上唐大樹所謂的“正當防衛”,即使被認定“防衛過當”,他都不一定有事,又不是殺人等重罪。
他的年齡和說不清算不算“正當防衛”的責任認定一下子就把對方的氣勢完全打沒了。橫肉男既倒,已經沒有人會再強出頭了,大家都麵麵相覷,不知道怎麽收場。
店員這次終於知道該怎麽做了,一會兒功夫,一輛鳴著警鈴亮著警燈的警車就到了店門口,畢竟這裏是市區,接警出警都快速。
警察一來,幾個小青年都規矩多了,匕首藏起來了,唐大樹也早就把半截酒瓶扔掉。問題的調查非常簡單,一看唐大樹這批人就是學生來著,年齡騙不了人的。而且陳思很配合地怯生生的把橫肉臉意圖不軌、唐大樹自衛的事渲染了一遍。
總而言之一句話,唐大樹打人有理。
橫肉臉吃了大虧,則堅決指認是唐大樹先動的手。雙方僵持不下,最後要把當事人帶到派出所處理。這個對唐大樹就不利,因為大中專學生發生這種事,派出所肯定要通知要學校。不管最後怎麽處理,唐大樹名聲會壞掉,一個處分都是輕的。
“今天的事我的意思是到此為止,如果做大了,我會向法院起訴!”竟然是陳思,她態度很強硬,提出要麽把事端消彌於無形,要麽就往大裏走。先前打架時她害怕得像老鼠,這時候才顯出她的精明和霸氣來。
這個時候國人對於起訴還是畏懼的,一是傳出去不好聽,二是牽涉到法律的事曠日持久耽誤時間精力,三是誰知道會被追究什麽事呢?
還捂著頭的橫肉臉和其他幾個人都麵麵相覷。他們都是在社會上混的人,知道自己身上的事。今天雖然其實是唐大樹先動的手,但是唐大樹堅持是自己打了他一拳才被迫自衛的,這也是事實。對方是弱勢群體的學生,真的訴諸法律,肯定會得到法院的偏袒,這是傳統,因為學校肯定出頭會為學生求公道。
“那我兄弟的這傷怎麽說?”對方合計了一下覺得不宜搞大,但又下不了台,畢竟是被一個學生打了。如果傳出去,這個臉也找不回來,有一個人斟酌了這麽說。
“他的醫療費我們出了!”陳思很有決斷地說。看不出她年紀輕輕,眼界卻很寬,關鍵時刻知道花錢消災。
隻是對上醫院這個事,唐大樹很排斥,因為他身上的錢並不多,就算是三個人湊份子的600元估計也難拿下來。不過陳思說的也對,打了人再不出醫藥費,太說不過去了,真當人家是軟柿子來捏?
警察們對當事人能夠和解還是讚成的,又不是什麽大案子。既然唐大樹一方同意承擔醫藥費而橫肉臉也同意私了,這個事就算完。當然,各打五十大板地對雙方進行訓斥是必然的,他們也都在調解書上簽字畫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