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4章 婚前財產公證
那個律師事務所在陸家嘴的一個五星級寫字樓上麵,比我們公司的那個寫字樓更加高大上。
我的習慣是會比約定的時間早到,所以,我提前了半小時按照陳涵給我的地址找到那占據了整層樓四分之一的辦公室,看著那裏麵又漂亮又清爽又雅致的陳設,和門牌上麵的**律師事務所。
很是有些呆。
我有些不明白,陳涵為什麽要我來律師事務所?
前台的姑娘看到了我在門口晃悠,從裏麵打開了門,然後問我找誰。
我說找陳涵。
那姑娘說她們這裏沒有陳涵這個人。
我伸手去掏手機,準備打電話給陳涵,一個穿著西裝的年輕人從裏麵走了出來,問我是不是叫顧青。
我說是。
那年輕人就對前台說是他的客人,還說,等下還有個叫陳涵的來,讓她放他進去。
前台姑娘說了聲好後,那年輕人就帶著我走了進去。
進去以後,裏麵就分成兩邊,一邊是對著窗戶的一間間會客室一般的小間,另外一邊則是麵積要大上許多的獨立辦公室。
那幾間獨立辦公室有的拉上了窗簾,有的沒有,隔著落地玻璃,可以看到裏麵有人在辦公。
我隻看了一眼,就趕緊的收回目光,不再亂看。
總覺得這裏的氣氛好嚴肅,而且裏麵的人也都好像不是普通人……
還好,沒有走多久,年輕人就打開了一個單間門讓我進去坐。
然後遞了張名片給我,說:“我姓張。”
我接過了名片,看了看上麵的抬頭,有些不解的道:“張律師,陳涵讓我過來,不知道是什麽事?”
張律師眉頭微挑了一下,道:“啊,陳先生沒有和你說嘛?”
我搖搖頭,心頭一動,輕咳了一聲道:“陳涵說,您會跟我說的。”
張律師啊了一聲,在我對麵坐下,笑道:“是這樣的,你馬上要跟陳先生結婚了吧?陳先生的意思,是你們兩人做一個婚前公證。”
“婚前公正?”我更加不解了。
這什麽意思?
“就是,你們在結婚前,就一些事情做預先約定,比如財產分配這塊,這是有法律效力的,當然,這不過是個預防而已,並不會對你們的婚姻和感情產生什麽問題。”張律師笑道。
我默了一下,還是有些不明白。
“你等下,我這裏已經按照陳先生的意思擬定了一份,你先看下。”張律師笑著,一邊說一邊起身。
他出門而去,不多會,拿了一份文件和一杯水過來,放在了我麵前。
我看了看抬頭是婚前協議,再看了下下麵寫著陳涵和顧青自願就以下事宜達成協議。
我拿起了那份文件。
我先是匆匆看了一遍,然後再回頭慢慢的,一行行的看。
大概看到第二頁的時候,張律師的電話響了。
張律師看了下來電顯示,當著我的麵接了電話:“陳先生您好,你未婚妻已經先到了,什麽?”
張律師突然站了起來,捂著電話往外麵走,我側著耳朵去聽,在他關門之前聽到他說:“可我已經給她看了。”
我輕吸了一口氣,定下心來,繼續往下看。
這是一份有標準格式的文件,去掉那些跟我打的那些合同上麵一樣的標準格式話語之外,其實重要內容就那麽幾點。
第一,陳涵和顧青是自願結婚,並且自願簽訂這份協議,而且承認這份協議帶著不可抗拒的法律效力。
第二,雙方約定和認可,雙方結婚前的個人財產,包括但不限於房產,存款,股票,首飾,保險,以及雙方從各自父母或者友人處繼承或者是受饋贈的任何財產,都是屬於雙方個人所有。
第三,雙方約定並認可,雙方結婚後的個人獨立收入,包括但不限於,工資,獎金,額外收入,其單獨購買的房產增值,股票增值,以及從其父母或者友人處繼承或者是受饋贈的任何財產,都歸雙方個人所有,不計入夫妻共同財產。
我翻到了最後一頁,輕吸了一口氣。
說實話,我並沒有看太懂這是什麽意思。
但是我本能的感覺並不算太好。
我揉了下眉間,努力的將自己的心緒壓下來,然後端起了水杯,輕抿了一口。
我等了一下,張律師又走了進來,他的臉色有些尷尬之色,對著我笑了笑。
我這才仔細打量了一下他。
先頭他穿著西裝,再說我被這辦公室的高大上給震住了,也沒敢仔細看,第一印象就覺得他應該是個很穩重的人。
現在仔細看,才發覺他其實年紀應該不大,嘴邊上還有一層絨毛。
我不覺想起了第一次看到的許律師。
那個時候的許律師年輕好像也跟他差不多,但是兩人的感覺卻很是有些不一樣。
我慢慢的咽下一口水,對他笑道:“張律師,我有些看不明白,您能給我解釋下嘛?”
“這個,是這樣的。”張律師在我麵前坐下,帶笑道:“陳先生說,你的一個親人給你留了筆錢,所以呢,他覺得還是擬定個協議比較好,這個,當然了,大家結婚都是衝著百年好合去的,都是白頭偕老嘛,但是,陳先生也不想讓人認為他是貪圖你什麽,所以呢,寫下這個,大家就都清清楚楚,你的就是你的,不管婚前婚後,屬於你的東西他一點都不會想著去占用,那就是屬於你的。”
我眨巴了下眼。
最初聽到他說的時候,那湧起的感動又散了去。
我想了下,問道:“那是不是說,同樣的,陳涵的東西,不管婚前婚後,也都是屬於他自己的?”
“當然,這個是當然的,咱們法律是講究一個平等的,沒理由說一個人占便宜對吧。”張律師笑道。
他話音未落,門外有人敲門,隨後那個前台姑娘推開一線門,對張律師到:“張律師,許所長請你過去一下。”
張律師愣了愣,對我說聲稍等後,起身離去。
我又拿起了那份協議,重新看了一遍後,我笑了起來。
我從小就吃夠了沒錢的苦,所以,就算有錢了,除了我認為值得的地方,我用錢都很省。
我自己做帶到辦公室的飯菜,除了那五天給陳涵做的,一般都是蔬菜居多,我背的是地攤上十塊買回來的包,我穿的衣服,除了撐場麵的兩套,還有董奶奶給我買的但是我壓根就沒有怎麽穿出去過的,其他的都是地攤上買的,重新買的手機也是便宜貨。
除非是辦公室聚餐,我從來不在外麵吃飯,也從來不去那些娛樂場所,一樣化妝品都沒有,以至於朱小姐看不過眼,非要吳剛帶過來說是還我天珠的禮。
整個辦公室的人都當我是從鄉下來的,以為我是借住在別人家,一分錢都要摳著用的窮姑娘。
陳涵知道的,也不過就是他以為的董奶奶留給我的那些錢。
這真是……不占我的便宜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