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 “垃圾”娃(46)
李翠實在沒有想到那一個小雜種的父母敢如此硬氣,想來葉熙已經和那家長到處找那一個小雜種了。
突然一想,自己有可能要吃牢飯就有點慌,想著一個人留那一個小雜種在出租屋,有些不安全,想立馬趕回去。
但是如果就這樣大搖大擺的趕回去的話,不明擺著告訴別人,自己住在什麽地方,那人也藏在什麽地方了,所以不能這樣回去。
但李翠也傻乎乎的買了件,不合自己的外套和帽子就打車回去,回去之後給了錢扔了10塊錢直接不用找了,很大氣,等回到出租屋發現門已經被踹開,人已經不見了,整個人就慌了神。
“這到底怎麽回事?人會去哪呢?”語氣裏麵有多慌張就有多慌張!
因為是自己親自把人關在這的,她好像踢了幾腳人肯定是沒多大事兒吧,她也沒用多大力。
李翠突然發現那被那小賤種躺過地方,那會已經少了不少,他旁邊有一個半截的腳印,因為灰比較多,所以才能看得清楚。
那個腳印明顯就是大人的,就在腳印的旁邊有一個手鏈好像是小朋友用吸管彩色的編織成為一個手環。
李翠見過這手環是誰的!是葉熙的!
當初教師節的時候,除了葉熙收到了同學們所贈送的一個編織的手環之外,其他老師的就是班裏麵的同學送的蘋果。
所以記得特別清楚。
李翠有些百思不得其解,葉曦是怎麽知道她住在哪的這個地方是臨時租住的,而且她才剛剛不久打過電話,隨後人就不見了。
這到底怎麽回事兒?
剛剛在想著這事兒,突然外麵的傳來了警笛的聲音,李翠就知道那些人報警了,不行他得跑,不然被抓住的話可是要坐牢的,她不想坐牢!
必須得離開這!
李翠立馬拿起自己重要東西就想跑,可是她怎麽能夠跑過警察呢?
警察抓到她的時候,他還想翻窗逃跑呢!
還好被警察給製止住了,沒有發生什麽意外。
之後,李翠被帶到警察局之中,接受了警察的盤問。
“有人打電話報警說你涉嫌綁架兒童,你是否認罪?”
審訊室裏麵燈光照著李翠的眼睛,有些睜不開,她沒有說話,隻是想著自己什麽都不要承認就不關她的事了,反正她也沒有留下什麽任何的證據。
這樣想之後,李翠立馬否認道“我綁架誰了你們有證據嗎?沒有證據的話就不要無緣無故的冤枉我!”
“我們確實是有證據的,因為家屬已經把你的話錄音下來了,已經發送給我們警察局了,可以作為你涉嫌想要綁架兒童的證據,這你還不承認嗎?”審訊員說著就打開了,錄音帶上麵全是她之前打電話所說的話。
“哦,這不是我說的,我要打電話我要叫我姑姑來,我要請我的律師!”姑姑一定能救我的,一定能的,我不要坐牢,我不要坐牢!
如果不是葉熙的話,自己才不會待在這呢!都怪她都是她的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