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2章 今晚還是留下來
“我也不知道。”靜謐空闊的空間裏,慕淩凱響起的聲音卻異常平靜,隻是音色嘶啞晦澀得要命,像是喉嚨裏無端堵上了一個什麽東西:“可能是因為我……”
因為什麽呢?
因為他是天下最大的傻瓜!
因為他不配擁有這樣唾手可得的幸福!
因為他早就可以去死了!
此時此刻,慕淩凱的心就好像是被無數隻冰冷的利箭無情刺穿,一瞬間鮮血淋漓。
最終,他還是沒能順利地講完這句話。
在漫無邊際的黑暗中,夏小悠看不到他發紅的眼眶以及指節泛白的手指,隻聽到他用一聲百味陳雜的歎息代替了所有的回答:“算了,睡覺吧。”
慕淩凱再也沒有說話,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睡著了?
夏小悠卻暗暗在心底吃了不小的一驚,她原本隻是想沒心沒肺順其自然地調侃一下,然而看慕淩凱剛才的反應,分明是很介意這件事啊。
難道,他那時真的和霍北軒同時愛上了景荷?慕家當年也上演了一出,偶像言情劇中常見的兄弟爭姝的經典戲碼?
其結局就是,霍北軒春風得意大獲全勝,最終如願抱得美人歸。而慕淩凱,悲催地收獲一枚情場敗將卡黯然離場,所以一直耿耿於懷……
可是,看景荷的言談舉止,分分鍾表現出來的都是對慕淩凱毫無其他別樣感覺,完全就隻是把他當作自己的小叔子,老公家的一個親戚而已。
如果慕淩凱真的曾經轟轟烈烈地暗戀或者追求過她,以景荷那樣羞澀膽小的性格,是不可能在提到他時如此隨意自如的……
唉,算了,不想了,反正慕家的人都很稀奇古怪。
而且,慕淩凱的媽媽,又是那樣一副頤指氣使眼睛長在天上的樣子。
以後,能不來還是不來吧。
如果要和景荷姐見麵,就約她出去好了……
在滿腦子亂七八糟的想法之中,濃濃的困意漫卷襲來,夏小悠漸漸睡熟,昏沉沉地進入了夢鄉。
她不知道,躺在她身邊的慕淩凱一直輾轉反側,陷入在無可解脫的痛苦和自責中,幾乎徹夜未眠。
第二天,夏小悠迷迷糊糊地睜開眼睛時,天色已經大亮,慕淩凱也不見了人影,屋子裏一片空落落的安靜。
初秋明晃晃的太陽光透過未關嚴的窗簾縫隙投射進來,像是在地麵撒下了一道細碎的金子。
老天,幾點了?昨晚睡得太晚,她不會一下子睡過頭睡到大正午了吧。
夏小悠微微一驚,趕緊拿過手機看了一眼。
汗死!真的是中午了!
慕淩凱呢?那家夥怎麽也不知道叫醒她?
這第一次來他家裏,她就華麗麗地睡到了日上竿頭,讓人家怎麽想啊?
丁芳華和慕俏姿她們那倆整日愛雞蛋裏挑刺的人就不說了,關鍵還有爺爺呢,包括還有慕家的傭人,比如陳媽等等。
唉唉唉,這次算是坑到家了。
自己做的孽,含著淚也要咽下去……
夏小悠一邊暗自吐槽自己,一邊飛快地起身下床。
手腳利索地洗漱完畢,重新換上了昨天那條昂貴優雅的長裙,她用最快的速度衝下了樓。
慕家一樓明亮舒適的大客廳裏,居然剛好隻有丁芳華和慕俏姿這兩個她最不想在此刻遇到的人在。
沒有看到景荷,就連慕爺爺也沒有坐在昨天的老位置上看新聞,慕淩凱更是不知道跑哪兒去了?
夏小悠提著裙子急急忙忙地跑下來,礙於麵子,還是先客氣地喊了一聲:“阿姨。”
丁芳華抬起眼眸看了她一眼,保養精致的臉容上,浮現出了幾分明顯的不悅。
不過她還沒有顧得上說話,與她親親昵昵坐在一起的慕俏姿,已經誇張地發出了一聲驚呼:“哎呀,夏小悠,你終於舍得起來了啊?我說我這人不務正業愛睡懶覺,你簡直比我更勝一籌有過之而無不及。嘖嘖,這第一次來我家,也虧你能睡得下去?”
緊接著,丁芳華也神色譏誚不冷不熱地開了口:“小悠,雖然說你是普通人家的孩子,可我看你,真是比我們家俏姿還能享受呢。你這完全是千金大小姐的做派嘛,太會享清福了。”
“阿姨,對不起。我昨晚睡得太晚了點,所以一時睡過了頭。”夏小悠抿了抿嘴唇解釋,又帶著一絲僥幸的心理問:“景荷姐呢?她應該也還沒起來吧?”
“還好意思問人家?你以為都像你那麽沒心沒肺懶散自在啊?”慕俏姿諷刺地挑高了眉梢,近乎幸災樂禍地告訴她:“二嫂七點多鍾就起來了,現在陪著爺爺在花園散步呢。”
呃,好吧,夏小悠也確實承認自己是夠沒心沒肺了。
不得不說,還是景荷厲害。
昨晚同樣深更半夜才睡,而且她還經曆了身體和精神上的雙重摧殘,今天依然能夠準時起床,真像一隻勤快又聽話的小鳥。
夏小悠不想再呆在這兒繼續聽慕俏姿和丁芳華的冷言冷語,索性揉了揉頭發道:“我去花園找他們。”
正在說著,景荷已經攙扶著慕爺爺跨進了大門。
慕爺爺精神矍鑠容光煥發,一看到夏小悠,就樂嗬嗬地說:“小悠,昨晚睡得還好吧?年輕人休息天多睡睡,沒事。淩凱那小子我是知道的,從小做啥事都橫,你別慣著他。”
汗,爺爺這話說的!
夏小悠一下子落了個滿臉飛紅霞,走過去說道:“爺爺,我昨晚是和景荷姐聊天聊晚了,不過睡得也確實挺好。”
“睡得好就好。”慕爺爺在沙發上坐下來,神定氣閑地發話:“小悠,看樣子你在這兒住也挺習慣的,那今晚就還是留家裏住吧。”
暈死!不不不,我絕對不要再住了!
夏小悠嚇了一跳,趕緊連連擺手:“不行啊,爺爺,我等會就得趕回去了。明天要上班,我還有稿子要整理呢。”
慕爺爺略微沉吟了一下,又一本正經地開了口:“要不,你和淩凱幹脆搬回來住?上班每天讓淩凱送你去。一大家子人住在一起才熱鬧,才更像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