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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47年,美國密西西比州這個貧民窟坐落於密西西比河旁,臭氣終日於河流相伴。大街上盡是成堆的垃圾與屍體,而流浪漢們便毫無顧忌地躺在上麵大睡。在這裏,疾病總是與死亡相伴,絕望與淒涼籠罩在每一處大街巷。一切都是那麽汙濁而令人窒息。但奇跡的是,這個貧民窟還有一個酒吧能讓人待著。但是,這間酒吧並不是供一般人所消遣的,隻有罪犯,大盜以及各種地頭蛇有權利在這裏喝酒消遣。在這裏,你可以看到各色的人性,以及你想象不到的會暗麵。這裏的人大都歹毒異常,貧民窟所有的事物隻是他們消遣用的工具,包括人。不過,有一個男人竟然沒頭沒腦地闖進了酒吧。蘭克,是這個倒黴蛋的名字。實際上,由於他的倒黴的經曆,人們更願意叫他“倒黴鬼蘭克”。那麽,這個“倒黴鬼”粗魯地推開了店門,不屑地環顧了一圈。當然,蘭克注意到有幾個強壯的歹徒正在吧台前大口喝著朗姆酒,眼神卻瞟向蘭克;兩名當地的“富豪”在一張桌子前打著撲克,旁邊有個男孩在係鞋帶,手卻不自覺伸向“富豪”的錢包處。這些舉動被蘭克看得曆曆在目,但他隻是輕蔑地哼了一下,隨即走過吧台,自覺地拿了兩瓶酒,然後帶到了一處偏僻的地方,把酒一飲而盡。蘭克滿臉胡子拉碴,衣衫襤褸,瘦削的臉上寫滿了疲憊。他的雙腿擱在搖搖欲墜的桌子上,把空瓶子一個一個踢倒。在誰看來,這個浪蕩子是不成體統的,果不其然,那兩名閑得發慌的歹徒徑直走了過來。其中一個歹徒提起了蘭克的衣領,直接把他蘭克提了起來。“你什麽時候還錢,倒黴鬼蘭克?”那個歹徒盡量禮貌地。“沒錢,滾!”蘭克反倒不客氣了。那麽,接下來發生的情況是,另一名歹徒看了同伴一眼,似乎是征求什麽意見。待到那名同伴點頭示意後,他抄起了一張椅子,狠狠地往蘭克頭上砸去。“富豪”們停止了打牌,饒有興趣地看著這一幕。男孩嚇得把手縮了回去,就連老板也開始叫好了。蘭克都頭流出了血,但他還是盡量保持微笑。然後,用手指了指他的臉。“夥計,朝這兒打。”歹徒滿足了這個瘋子的要求,直到蘭克被打到昏迷。然後,這倆兄弟心滿意足地在一片喝彩聲中走了。就這樣,蘭克一動不動地,死了似地躺在桌子上。沒人理會蘭克,誰也不想理會這個敗類的。“富豪”重新開始了牌局,男孩也心安理得地順走了其中一人的錢包,轉身交給店長。店長獎勵了男孩,隨即把錢包還給了“富豪”,並告訴其原委。因此,男孩受了頓毒打,哀嚎聲傳遍整個房間。同時,店長收獲的好處就是“富豪”們的好處費以及下次光臨的承諾。隨後,男孩的屍體被扔出店外,酒館再次歸於寂靜,直到一個黑衣人進店。黑衣人完全無視了店長異樣的眼光,頭也不回地走到蘭克的身邊。事情怎麽會變成這樣?蘭克也不知道。他唯一清楚的事情,就是自己是一個整日渾噩度日的混混,不是借歹徒的錢就是搶高利貸者的東西,然後靠著這些錢賭博喝酒,直到剛才被打,他還是不那麽長記性。“能過一算一吧。”他想。想到這兒,蘭克忽然被激醒了。隻見一個黑衣人站在他麵前,正把杯中的酒往他頭上傾倒。這個舉動直接激怒了蘭克。他“騰”地站了起來,怒視著比他高半頭的黑衣人。但這次,蘭克並沒有著急出拳。他先打量了一下黑衣人:豎著高領,口鼻被遮地嚴嚴實實,頭上帶著紳士帽,而手正揣在衣兜處,仿佛拿著什麽凶器。蘭克猜測是一把刀,所以他沒有動手,而是先挑釁了他。“快滾,趁我沒把你喂野狗之前。”黑衣人沒話,而是用深邃的眼光打量著他,然後,從衣兜裏掏出一把毛瑟手槍。“很好,蘭克,你惹上麻煩了!”蘭克開始慌了,他沒想到是這個玩意兒。黑衣人慢慢地把槍舉到了蘭克的頭上,漆黑的槍口令蘭克害怕。就連老板也開始屏氣凝神了。蘭克不會動了。他隻能眼睜睜地看著黑衣人將槍上膛,然後——把槍扔在了桌子上。蘭克傻了,但還沒傻到不會話。於是,他決定開口來緩解一下氣氛。“喂,你他媽到底是演的哪出?”“這把槍是給你的。幫我辦件事。”蘭克第一次聽到有人要找他幫忙,於是開始驕傲了起來。“別什麽髒活都讓我幹!”蘭克完全無視了桌子上的手槍。“我會給你回報的!”聽到回報,蘭克兩眼發光。“什麽回報?”黑衣人沒有回答,而是低頭沉默。就當蘭克就要泄氣時,黑衣人猛地抬頭,全力給蘭克來了一拳。倒黴的蘭克,剛醒來就又暈倒了。就在蘭克暈倒的一瞬間,他聽到了黑衣人的細語:“歡迎來到新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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