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典韋
這天他們走進了一片密林,一條蜿蜒的小路穿林而過,雜亂的樹林裏,高大的樹幹底下是伴生的野草荊棘,雜亂枯敗;上麵是枝枝丫丫的樹冠,因為沒有樹葉,所有的樹枝連在一起如同一張巨網扣在頭頂。
因為是初春,樹林裏還覆蓋著一層薄薄的白雪,偶爾沒有野草生長的地方散亂著一些野雞,野兔之類的腳印。頭頂上偶爾傳來一兩聲鳥雀的脆鳴聲。
眾人默默的趕路。隻有騾馬偶爾的噴嚏聲,以及腳步踩在路上的沙沙聲。
經過了許家村一戰,又經過這段時間魏武每天宿營都會給他們灌輸一頓軍人的思想,這七百四十八名士兵已經算是老兵了,雖然身體素質還沒有提上來,但是精神狀態已經煥然一新。個個神態堅毅,整齊有序。
突然,一聲虎吼傳來,一隻吊睛白額猛虎慌亂的從密林深處跑了出來,一邊跑還一邊不住的扭頭往回看,好像是在逃避什麽東西的追捕。
老虎速度極快,轉眼的功夫就跑到離魏武不到十米的距離。眼瞅著就要撞過來了。
魏武連忙拿過弓弩,簡單的一瞄抬手就是一箭,而許褚則舉起大刀衝了上去。
噗,魏武一弩箭射中了老虎的腦袋,不過僅僅破皮兒,並沒有能夠射穿老虎的頭骨。
嗷!這一箭卻激起了老虎的凶狠。它縱身躍起,兩隻前足探出鋒利如彎刀的利爪,向衝過去的許褚猛撲過去。
許褚右腿前弓,左腿後蹬,大刀一橫,刀刃向上,右手抓刀杆,左手拍刀麵,用力往前一推。“嘿!”
當!一聲猶如鍾鳴般的金石之聲,老虎的利爪和許褚的大刀撞在一起。與此同時老虎全力衝刺的速度加上幾百斤的體重形成的強大勢能衝擊到了許褚的身上。
“嘿!”許褚再次吐氣發聲,他的臉通紅,脖子上的青筋都爆了起來,雙手稍微向後一縮,然後再猛然爆發往前一推。許褚雙腳紋絲不動,卻把這隻猛虎推得騰空向後撞去。
轟隆一聲,砸在了一棵樹幹上。老虎再翻滾著掉了到地上,掙紮了兩下,竟然沒有爬起來。
吼!老虎不甘心的嘶吼著,它的嘴巴都滲出了絲絲鮮血。顯然剛才與許褚的那一下實打實的力量碰撞給老虎造成了嚴重的內傷。因為許褚沒有後退一絲一毫,就像老虎用盡全力去撞一座山一樣,它的衝撞力越大,反彈到它自己身上的傷害就越大,再加上許褚推它的那一下,又讓老虎的腰腹毫無保護的撞在了樹上,所以才造成了老虎現在這樣爬不起來的重傷。
正在這時,一個彪形大漢雙手各拿著一隻五尺長的大鐵戟呱唧呱唧的跑了過來,看了看趴在地上動彈不得的老虎,再看了看許褚。說道:“好本事。不過我已經追了它半天了,將它的一身力氣消耗的七七八八,雖然最後被你打倒了,但是這裏麵還有我的一半功勞。這樣,咱倆比劃比劃,若是你能剩我一招半式,我就把它讓給你。”
“典韋!”魏武一看到那對碩大的雙戟,再配上那壯碩的身材和醜陋的臉龐。一激動,脫口而出。
“你是誰?”典韋眼神一凝,剛才的氣定神閑立即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一種蓄勢待發的架勢,身上的殺氣透過他的雙眼投射到魏武的身上。“你怎麽知道我的身份?你想抓我嗎?”
呃,對了,典韋因為殺了睢陽人李永而被通緝,這幾年一直處於東躲西藏的狀態。而自己現在身份是官兵,所以他才會如此緊張。魏武連忙解釋道:“你典韋的大名如雷貫耳,今天得見真人真是三生有幸啊,在下九江衛武,我們不是來抓你的,我們是要去穎川打黃巾反賊路過這裏。還請不要誤會。”
“你真的是典韋?”許褚驚訝的問道,“我是譙縣許家村的許褚,你鬧市殺人的事跡讓典韋這個名字傳遍了附近的郡縣。當然你的通緝令也傳遍了四周。啊哈哈哈。我一直想要和你認識認識,沒有想到在這裏遇到了!”
“哦,是這樣啊。”畢竟從剛才許褚與老虎的那次硬碰硬來看,典韋暗比自己,此人應該比自己差不了多少,基本在一個水平線上。而且對方聽到自己的名字所表現出的欣賞也是實實在在的。基於英雄惜英雄,典韋對許褚的印象很不錯,至於魏武則被他忽略。什麽如雷貫耳啊,什麽三生有幸啊,聽著文縐縐的,別扭!“能夠與你這樣的好漢認識,俺老典也很高興!既然你們有任務那就趕緊走吧,俺不耽誤你們了。”
“請等一下,典韋,你總不能一直東躲西藏下去吧,現在黃巾軍造反,天下大亂,朝廷特許各郡縣可以自行招募鄉勇禦敵。我是揚州九江的別部司馬,我所統帥的這支隊伍都是鄉勇,你何不加入我們,到了戰場上奮勇殺敵,建功立業,朝廷肯定會赦免你的罪過。而你也能獲得一份功名,最後搏個封妻蔭子豈不美哉?”說完魏武又衝許褚施了個眼色,讓許褚幫腔。
“是啊,加入我們吧,不滿你說,我們許家村就遭到了黃巾亂黨的攻擊,若不是衛將軍及時趕到,我們村子就完了!這黃巾亂黨太可惡了!正好衛將軍也需要人手,所以我也就加入進來了,經過這幾天相處,我發現衛將軍沒有官架子,把我們都當作兄弟看待,衛將軍是個好官。你加入我們吧。你我剛剛認識,正應該朝夕相處,闖蕩天涯。”許褚真誠的說道。
“是啊,加入我們吧,咱們互相接觸幾天,如果你覺得待得不自在,隨時都可以離開,我絕不阻攔。”衛武再次勸說道。
“將軍,這不公平!”一直跟在衛武身邊做親兵的狗蛋突然開口說道,“將軍,你曾經宣布過三條軍紀:
第一:一切行動聽指揮,擅自行動者打二十軍棍!
第二:以下犯上者,斬!
第三:令出必行,有違抗或者拖延者,斬!
這位典韋為什麽可以隨時離開?如果他加入軍隊卻可以隨時離開那不就違反了第一條了嗎?我不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