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章 他曾經的殤

  江白宇對家庭的向往和執著,是尋常人難以想象的。


  他聰慧早夭,所以在初一的時候,就有了屬於他自己的第一桶金,旁人都不知道的那種。


  他拿著第一桶金,慢慢的又掙了很多的錢,開了公司。


  雖然最開始因為年齡限製,他沒有把公司掛在自己的名下,但好在他看人的目光倒也不錯,把公司掛在旁人的名下,也從來沒有出過錯。


  他在榕市上大學的時候,身家已經有十幾億了。


  但是或許是高處不勝寒吧,他渴望平凡人的生活,於是,做了一個普普通通的學生,一個普普通通的人。


  他顏值高,被選為校草,有不少人對他表白,想要做他女朋友,他都拒絕了,唯獨有一個人,入了他的眼。


  那個人溫柔善良,美麗無雙,他們同屆,她叫程曦,曾經他心中的天使。


  他喜歡她,而她恰巧也喜歡他,然後,他們就順理成章的在一起了。


  既然想要做個普通人,體會普通人才有的生活和感情,那麽他自然也就不會動用自己公司掙的錢,也沒讓程曦知道他有公司。


  後來他們畢業,一起進了一家珠寶公司,一起做設計,一起工作。


  那時家中要他回去和趙嬌嬌定親,他沒有回去,依舊我行我素的留在榕市,和程曦在一起。


  所以,他爸爸不可避免的知道了程曦的存在,然後,他親自找了過來。


  “江白宇,離開那個普通的女人,回去和趙嬌嬌訂婚,年底結婚。”


  不過二十多歲的年紀,既然能想出拋下一切做個普通人,談個普通戀愛的江白宇,性子肯定是桀驁又中二的,期望他能乖乖聽話?那是不可能的!

  所以,江白宇隻是冷冷的開口道:“我不會回去訂婚的,既然你那麽喜歡那個趙嬌嬌,那就自己收了吧,我想娶誰,我自己說了算。”


  江振興聞言差點沒被氣死,他抬手指著江白宇,怒道:“逆子,你這說的是什麽胡話!你敢不跟我回去,你就不怕你那個小女朋友會出事?”


  江白宇被人威脅,也不是好說話的,眼中寒光一凜,冷聲道:“江振興,那你隻管試試!你敢動她,我就敢和你斷絕父子關係!”


  江振興聞言差點沒氣死。


  但是自己的種,自己了解。


  他知道江白宇從來都不是什麽好說話的人,江白宇的倔強性子,是承襲了他的。


  也不敢逼得太狠,便問:“那個女人到底有什麽好?讓你這麽非她不可。”


  程曦長得也就一般,家世也不好,江振興真的沒明白,江白宇喜歡她什麽。


  江白宇談起程曦,麵色溫和了些,他說:“她當然是最好的,她拚搏,有朝氣,肯努力,不拜金,她哪兒都好。”


  “別的我不知道,不過不拜金?嗬,這世上就沒有不拜金的女人!有了錢,什麽女人沒有?”江振興冷笑,笑他的天真。


  “程曦是不一樣的。大學別的拜金女去援交,去高攀那些公子哥,可是程曦沒有。她和我在一起,對我很忠誠。哪怕我在她的眼裏隻是個普通人,無權無勢,但是她願意跟我一起努力改變生活,改變命運。”


  “幼稚,可笑。”江振興怒斥:“你以為一個普通人,改變命運是那麽容易的?你現在還是個普通人,她還願意和你在一起,如果你什麽也不是呢?”


  江白宇皺眉:“就算我什麽也不是,什麽也沒有,我也相信,程曦她會選擇和我在一起。”


  “嗬嗬,兒子,你還是太天真了。”江振興倒是冷靜了下來,道:“我們打個賭吧,既然你對她那麽有信心,那我明天就開始聯係榕市的企業,讓哪家企業都不能要你。看看當你的學曆沒有用,不能做對口的工作,隻能做最普通的服務員,端茶倒水的時候,你女朋友她還要不要你!”


  “她肯定會要我!”江白宇冷靜的說。


  “那就試試?”江振興冷笑。


  “試試就試試。”江白宇應了,又道:“總不能一直這樣吧,三個月為期限,如何?”


  “可以!”江振興道:“我怕不用三個月,就三個禮拜,你的小女朋友就跑了。”


  “嗬,那你可就睜大眼睛看清楚了!”江白宇同樣冷笑著回應。


  “如果她沒有和我分手,那我們以後在一起,你不能再阻攔,也不許逼我娶別的女人。”江白宇又道。


  雖然他不喜歡江振興這個爸爸,但江振興到底是他爸爸,他總不能每次都和江振興劍拔弩張。


  當然,最重要的是,他們吵架,為難的還是他媽媽,他不想給他媽媽添麻煩。


  ……


  曾經,江白宇以為,他一定會贏得這一場賭約,然後公布身份,和程曦幸福的在一起。


  然而,事實卻狠狠的打了他一個耳光。


  被江振興封殺後,江白宇找不到高薪的工作,隻能找個普通的超市服務員的工作,每天搬箱子,擺貨,辛苦不說,一個月還就三千多塊錢。


  而那個時候,程曦一個月已經有六千了。


  最開始,程曦是陪在他身邊的,也沒有像江振興說的那樣,三個禮拜就離開他。


  但總歸,他們還是沒有撐到最後。


  在三個月賭約滿了的那天,他興奮的回到家中,想要告訴程曦他的真實身份並不是普通人,而是某個企業家的兒子;他自己也不是普通的服務員,他有自己的公司;他也不是每個月隻有三千塊工資,他是身價十幾億。


  然而,他回到家中,說好等他的人卻已經不見了。


  他找了她幾天,再找到她的時候,是在繁華的街道上,她挽著別的男人的手。


  直到現在,他都沒能忘記她當時的嘴臉,和她所說的話。


  她說:白宇,對不起,我背叛了你。他是一個集團老總的兒子,他能幫我安排工作,他能給我想要的,他能給我的,你都給不了,咱們分手吧,是我對不起你……


  現在想想當初,難免覺得好笑又幼稚,可是,人心真的是很容易測試出來的,隻要錢這一個字就夠了。


  當初的程曦,不就是覺得他沒有錢,給不了她未來,就拋棄他了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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