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2章
死了!
羅鳴身前,可是結丹境大圓滿修士。
這個曾經在朱厭最最需要幫助的時候,給朱厭的背後反插了一刀,令朱厭甚至心境都受損,性情都大變的的修士。
並沒有死在最最仇視他的朱厭手中。
而是死在了一個剛剛進入結丹境沒多久的後輩手中。
或者說的更加貼切一點。
羅鳴並沒有直接死在楊夜的手中。
而是在看到了楊夜操控著的羅飛和羅勒的爭鬥之後,羅鳴心中悲憤萬千,最後念頭崩壞,心神破滅而死!
死去了之後,羅鳴的屍體,也是隨風飄蕩一般,朝著地麵之上飄去……
楊夜看了一眼,沒有太多想法,右手朝著羅鳴屍體的方向施展了一道封引術。
頓時,羅鳴的儲物袋飄向了楊夜,而羅鳴的屍體則直接被楊夜封引術的巨大壓力碾壓成了碎末……
至於之前心中滿腔怒火的小童朱厭,在之前看到羅勒和羅飛這親兄弟兩個互相廝殺爭鬥的時候,還是一股十分激動和高興的神情。
朱厭怎麽也沒有想到,當著羅鳴的麵,讓羅鳴和羅飛互相廝殺這一個辦法。
那個時候朱厭的心中,甚至有些佩服楊夜。
但是當羅鳴發出了那一道悲慘的聲音之後,朱厭卻是愕然住了。
原本朱厭渾身上下激動無比的情緒,立馬徹底的安靜了下來。
大仇得報,理應是痛快無比,高興萬分的。
可是真的當朱厭感覺到了羅鳴的氣息散盡,最後連屍體都被楊夜碾壓成了碎末之後,朱厭卻是沒有任何快樂的感覺。
“羅鳴,終於死了,這個在我受難之際,還坑我一刀的人,終於死了……”朱厭的嘴角苦澀道。
在這一刻,朱厭的心頭怒火,已經徹底被一股無名之水完全澆滅了。
小童朱厭,此時再次望向木籠之中的羅飛和羅勒之前互相的交戰之時,已經完全沒有了之前的之前的那一種激動和亢奮了。
朱厭,再次清醒了。
此時的他,不再不過現在倒好,就在自己反複的不斷折磨著羅飛和羅勒這兩兄弟的時候。
心中無比悲憤的羅鳴,竟然在看著自己的所作所為的時候,大叫了一聲,直接一命嗚呼了!
想來這羅鳴也是個人物。
堂堂的結丹境大圓滿修為的修士,怎麽說也是可以叱吒一方的家夥。
最後卻以已經燃燒了金丹,僅有的築基期的修為,一命嗚呼的死在了自己兩個親生兄弟自相殘殺的麵前……
“世事無常,世事無常啊,羅鳴你那天拿走了我的紅蓮果,並決定一去不回與我一刀兩斷的時候,可曾想到過今日的局麵……”朱厭望著天空,眼神之中有些茫然。
此時的朱厭,心中沒有任何的怒火。
他的心中,有的,隻是心中的那股茫然。
修士修行,為的究竟是什麽?
就是為了等著這些心中滿是恩將仇報的家夥,報複自己的嗎?
就是為了有朝一日,自己修為高強之時,上門去折磨這些仇家的嗎?
要知道,現在隻要給朱厭幾年的時間,朱厭就能夠穩穩的進入元嬰期,成為南域大地之上,最強一列的修士之一了。
甚至到時候隻要朱厭願意,就是開宗成為一宗之祖,在五年之內就足矣創造出像羅離殿這種級別的勢力了!
畢竟一個元嬰期修士的威懾力和讓人臣服的能力,那可是絕對比羅鳴這種結丹境大圓滿修士的影響力大上無數倍的。
當初羅鳴三兄弟創立這羅離殿的時候,三人都不過是結丹境初期的修為,也是共同奮鬥了近百年的光景,才有了如今羅離殿的這一番規模。
不過雖然現在羅鳴死了。
可羅鳴的這兩個兄弟,羅飛和羅勒,可正廝殺的不亦樂乎。
兩人因為被楊夜奪走了金丹的緣故,現在身上雖然擁有結丹境的法術和秘術,但是體內的修為卻是隻能運轉出築基期的實力。
在楊夜所控製的木籠之中,兩人使出了渾身解數,各種手段頻出。
不過若是稍微細心一點,便可以發現。
之前率先發動進攻的羅飛,幾乎每每出手都是殺招,顯然是一心想要致羅勒於死地,根本沒有顧忌任何親生兄弟的情麵。
而羅勒這裏雖然也是所有秘術寶貝齊齊上陣,但基本以防禦為主,有時候就是略微占了一些上風,也是不會乘勝追擊攻擊羅飛,顯然是真的想要讓羅勒下殺手的話,羅勒還是下不了這個手的!
不過因為之前羅勒右腿受傷的原因,總體廝殺之中,還是羅勒處於下風,渾身靈氣消散的更快一些。
羅飛在楊夜說完之後,立馬就對羅勒出手,隻為能夠保全自己一條性命,殺招全出!
這一點令羅勒十分的痛心,被自己的敵人攻擊和算計,他認了。
可是被自己的親生兄弟攻擊,他太難以相信這一事實了!
不過羅勒心中知道,自己和羅飛都活不了多久就會死在楊夜的手中,所以也就幹脆無所謂了。
而當楊夜隨手甩出那道劍氣術的時候,大哥羅鳴已經一命嗚呼,所以羅勒心中已經打定了主意,今天自己三兄弟怕是要死在一起了!
隻是令人感到驚訝的,卻是楊夜出手擊殺的,竟然隻有羅飛一人,並沒有傷及他羅勒。
這令羅勒十分的意想不到。
“我真的……沒死嗎……”
直到羅飛真正的在自己眼前喪失了一切生命體的特征,羅勒仍舊未從這一係列的事情之中反應過來。
就在羅勒無比萬分疑惑之時,楊夜的沒有任何情緒的聲音,在他的耳旁響了起來。
“我之前說過,木籠之中,隻有一個人可以活下來,恭喜你,那個活下來的人……是你!”
至於為何楊夜隨手一道劍氣術,隻刺殺了羅飛,卻沒有弄死羅勒呢?
望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