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5 殺手鐧

  教唆自殺與過失致人死亡量刑有很大的區別,按照沈戀這麽說,張瑩瑩三人自殺主要責任不在她,最多出於人道主義給死者家屬做一些賠償。


  秦意看著她,繼續問道:“所以鮑國振語音中的沈小姐,指的也是你?”


  “你問這麽多問題做什麽?”沈戀警惕道。


  “你隻要回答我的問題。”


  “你想在這裏審訊我?我是未成年人,審訊和庭審都不得對外公開,如果你不能給出合理的解釋,我拒絕回答你的問題,還會向法庭提起訴訟,追究你侵犯未成年人權利。”


  “維護自己權利的時候,你倒是挺懂法。”秦意淡淡嘲諷。


  沈戀並不避諱,還意有所指:“當然,我是未成年人,很容易受欺負,不知道怎麽保護自己還不被某些人欺負死。”


  秦意不置可否,“最後一個問題,你為什麽要指使鮑國振對我刊發不實報道?在這之前,我想我並不認識你,與你也沒有交集,你是出於什麽目的針對我做出這麽多可能讓我喪失前途的事?”


  “這是兩個問題。”


  “那麽,請你說出你的作案動機。”


  沈戀被作案動機四個字刺得有點不舒服,“上次周家壽宴,你把我大姐姐趕出宴會,讓她丟了很大的麵子,我就想給你點教訓,就這樣。”


  她跟秦意不認識,無緣無故出手說不過去,若是為了姐姐出氣,可以說成是維護姐姐,雖然方式不對,但也情有可原。


  而沈依跟秦意的交集實際也不多,真正見麵隻有兩次,一次是在周家壽宴,一次是開庭前那次私下見麵,非要說兩人有過節,也隻能是壽宴被趕走這件事了。


  至於周家和沈家的複雜關係卻是不能擺到明麵上說的。


  所以這是最妥當的說法,一個為姐姐打抱不平而做錯事的小姑娘,很容易讓人理解接受。


  然而秦意很快戳破了她苦心營造的形象:“也就是說,你姐姐在周家宴會搬弄是非被主人請走後,你覺得姐姐受了委屈,就指使鮑國振刊發我的不實報道,挑起粉絲矛盾,還鼓動三個未成年女孩搞事給我施壓,最後兜不住事情對鮑國振的求救無動於衷,導致四條人命在痛苦中逝去,就因為你想出口氣?”


  “你!”


  沈戀覺得秦意這張嘴實在可惡至極,每次她都能把話說得特別難聽,敗壞她的形象。


  聽眾也被秦意的說法說得毛骨悚然,沈依在周家壽宴上確實有些不妥當,才會被請出宴會,沈戀氣不過還要教訓人家,這是是非不分。


  四條人命說沒就沒,這是膽大妄為。


  兜不住事情就放棄,這是沒責任感。


  相比下,她那點為姐姐打抱不平的姐妹情就顯得可怕了。


  正常人誰也不會因為一點小事就要置人於死地吧?

  沈家這位嬌小姐怕不是心理有毛病?


  沈戀感覺到眾人的目光有所改變,心裏恨毒了秦意,爭辯道:“我隻是讓鮑國振發了篇報道,跟張瑩瑩她們聊了幾句,沒讓她們自殺,根本沒想到後來會發生那麽多事,我現在知道自己錯了,是我考慮不周,我會承擔所有的責任,你不用把話說得那麽難聽。”


  她年紀小,做事衝動,考慮不周也情有可原。


  現在她願意承擔責任,秦意作為一個成人若再咄咄逼人,就有欺負未成年人的嫌疑。


  秦意心想這小姑娘還挺能說,不過她今天就是要欺負人,不管是大人還是小孩,隻要是沈家的人她都要欺負!

  她看向法官,“法官大人,我的問題問完了。現在可以確定,沈戀試圖借助未成年的身份幫沈依頂罪,未成年的量刑往往會從輕判處,以沈戀的身體狀況,審判後必然會保外就醫,屆時審判對於她來說幾乎毫無影響,而沈依則可以成功逃脫法律製裁。——其二人的行徑是對法律的嚴重踐踏,影響極其惡劣,請法庭從重判處,還死者、還法律一個公道!”


  嘩——


  整個法庭震驚。


  沈戀瞳仁猛地一縮,“胡說八道!你有什麽證據?否則我要告你誹謗!”


  “秦意!我跟你是有點過節,但你不用這麽趕盡殺絕!”沈依跟著道。


  “你們對我趕盡殺絕的時候怎麽不覺得自己過分?”秦意神色冷漠,凜然道:“無論是誰,犯罪就得接受法律製裁!作為一名公職人員,我更有義務維護法律尊嚴!”


  “作為公職人員,你更應該知道說話要依據事實,不要以為自己能代表外交部表態,就以為自己可以把黑的說成白的!”


  “你說得對,說話要依據事實,在法庭上更是,像你們這樣當庭翻供撒謊已經觸犯法律,最好早點俯首伏法!”


  兩人不甘示弱,針鋒相對。


  “肅靜!”法官連敲了幾下法槌,“原告,你剛才的推斷可有證據佐證?如果有,請你盡快拿出來。”


  秦意點頭道:“是的,法官大人,我當然有證據。”


  沈依和沈戀同時有了不祥的預感。


  “如果你的證據不能證明你剛才說的每一個字,我都會追究你的法律責任!”沈依威脅道。


  秦意回了個禮貌的淺笑,“放心,我一定會證明自己所說的每一個字都是真的,你,和你妹妹,你們等著接受法律的製裁吧。”


  沈依臉色陰沉。


  胡婷越從文件袋裏取出一個移動硬盤,“法官大人,根據剛才沈戀所說,被告的電話號碼之所以會跟鮑國振有通訊記錄,是因為沈戀用被告的電話與鮑國振通話,然而我這裏有一份錄音可以證明,真正與鮑國振通話的人是被告,不是沈戀!”


  沈依心裏咯噔一下,渾身冰涼。


  鮑國振竟然敢錄音!他真的錄了音!

  他怎麽敢!他就不怕妻兒遇害?!


  胡婷越注意到沈依一副想吃人的表情,毫不畏懼,向法官請求:“我申請用法庭的音影係統播放這段錄音,免得被人懷疑偽造證據。”


  “反對!錄音可能涉及隱私,我要求不公開鑒定!”被告律師連忙阻止,如果這段錄音是真的,當眾播放出去,對沈依非常不利,誰也不知道她到底跟鮑國振說了什麽,如果是威脅鮑國振的話,那沈依的名譽會被徹底毀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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