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1 不合法證詞

  不過……


  秦意看了眼驕傲如孔雀般的沈戀,對法官說道:“法官大人,我國刑事訴訟法第148條規定,證人、鑒定人經控辯雙方發問或者審判人員詢問後,應當立即退庭。證人、鑒定人不得旁聽對本案的審理。民事訴訟也有相關規定,證人不得旁聽法庭審理;詢問證人時,其他證人不得在場。——沈戀已經旁聽了庭審,她的證詞不能成為合法證詞。”


  沈戀心裏咯噔一下,道:“我說的都是事實,憑什麽不能成為合法證詞?”


  秦意笑得和氣,“小妹妹,我剛才已經給你普法了,如果還不懂,可以先回去學習學習,懂了再來作證。”


  她把目光轉向被告律師,“被告律師也是有意思,這麽大的漏洞竟然沒有告訴你們,不會是看不過眼你大姐姐的行為,為民除害的臥底吧?”


  被告律師臉都綠了。


  之前他這麽嘲諷胡婷越,秦意回頭就打他的臉,頓時對秦意的警惕心又提高了幾個度。


  實際上並非他沒有告訴沈依,而是沈戀存了頂罪的心思,為了及時掌握庭審情況,沒有對律師坦誠相告。


  沈戀臉色蒼白,呼吸急促起來,沈依擔心道:“戀戀你沒事吧?”


  沈戀勉強控製了情緒,沒幫上忙不說,還讓大姐姐陷入不利的境地,心裏頓時把秦意恨得出血。


  激蕩的情緒下,頭開始發暈。


  “這位小姐身體不適,還是先去看醫生吧。”秦意淡淡開口,不再承認她是證人。


  沈戀瞪了她一眼,你得意了吧?!


  秦意回以淡淡的微笑。


  得到法官允許,法警馬上去扶她,但是她不願走,堅持回旁聽席。


  “關於最後一條證據,我想向證人鮑凡提幾個問題。”被告律師心知第二條證據的質詢需要跟沈家人溝通後才能決定辯護方案,現在隻能繼續辯駁其他證據,現在的情況確實不利於沈依,但是單個證據是無法定罪的,暫時還不用擔心。


  鮑凡作為證人一直等在外麵,很快被帶上法庭。


  鮑凡是個戴著黑框眼鏡的瘦削青年,或許是剛剛失去父親,他臉色蒼白,嘴唇幹澀,非常憔悴。站到證人席後始終垂著眼簾,默然無語,看起來很內向。


  被告律師問:“請問證人,你父親鮑國振跳樓自殺前,是否跟你聯係過?”


  “是。”鮑凡聲音沙啞,但很堅定。


  “他是用什麽方式跟你聯係的?”


  “手機。”


  被告律師眸光一閃,“他都說了什麽?”


  鮑凡嘴唇動了動,艱難開口:“他說他做錯了一件事,不應該聽沈小姐的話,現在已經無法回頭,讓我照顧好媽媽,以後能留在國外就留在國外,最好不要回國。”


  這些話其實已經在提交法院的證詞裏,被告律師不可能不知道,他想要確認的是鮑凡手中是否有能明確指認沈依的證據。


  “他有沒有說出沈小姐的名字?”


  鮑凡頓了頓,說道:“……沒有。”


  “也就是說,你父親鮑國振在電話裏與你提及沈小姐,沒有言明是哪位沈小姐?”


  “是。”


  “但是據我所知,你父親跳樓當晚與你的通話並沒有接通,你是從何與你父親取得聯係,並且如何聽到他說的那些話?”被告律師抓住了關鍵點,目中閃動著精光。


  鮑凡抹了把臉,深深吸了口氣,才勉強壓下心中的悲痛,“是,爸爸出事前確實給我打了電話,我當時在上課,沒有接電話……”


  誰也沒想到這個電話成了永別。


  他再也聽不到爸爸的聲音。


  被告律師見他心神動蕩,用誘惑的語氣說道:“如果我了解得沒錯,你跟你母親是被周牧澤周先生接回國的是嗎?這段時間你們居住在不為人知的地方,我曾經數次向周先生提出與你見麵都被拒絕,而你明明沒有接通你父親的電話,為什麽會知道他說的那些話?是不是有人讓你這麽說的?”


  “反對!被告律師這是在誘供!”胡婷越道。


  被告律師大聲道:“證人,請你解釋為什麽你明明沒有接通你父親的電話,卻通過電話聽到他特意提到沈小姐的話?你是不是被人威逼利誘?你母親今天沒有出庭,是不是有人拿她威脅你做偽證?!”


  法官道:“證人,請你回答被告律師的問題。”


  鮑凡抬起眼簾,冷眼看著被告律師,“誰說我是在電話裏聽到爸爸說話的?”


  被告律師有了不好的預感。


  “爸爸沒有打通我的電話,給我發了微信。”


  “這不可能!他微信明明沒有任何記錄!”被告律師脫口而出。


  “因為爸爸刪除了,但是我手機裏還有。”鮑凡從口袋裏掏出手機,點開微信,音量調到最大,當庭播放了鮑國振的語音,“……凡凡,爸爸做錯了一件事,你以後照顧好媽媽,不要想報仇,那位沈小姐你惹不起,爸爸聽了她的話,現在已經沒有回頭路……以後能留在國外就不要回來,爸爸隻希望你好好的,對不起,爸爸對不起你……”


  手機音量不是很大,但足夠法庭裏的人聽清楚。


  沈依眉頭緊皺,鮑國振竟然留下了這樣的把柄,實在可恨!


  鮑凡眼睛通紅,怒視著沈依,見她毫無波動,情緒終於崩潰了:“是你逼死了我爸爸!你這個是殺人犯!”


  “反對!”被告律師抓住證人的不妥當,馬上大聲質疑:“證人對我當事人明顯懷有偏見,他的證詞不足以采信!”


  “這可是實實在在的證據,可不是證人說的。”胡婷越涼涼道。


  被告律師沒辦法,隻好采取拖字訣:“這份語音是否真實還需要鑒定,我要求鑒定語音真偽。”


  胡婷越早料到對方會如此,從文件袋裏取出一份文件,“這是我國權威機構權威專家的鑒定結果,鑒定證人鮑凡手機中的語音為鮑國振本人的語音,沒有任何合成、造假的痕跡。哦,如果被告律師仍然不相信,我們可以請專家當庭鑒定,他們現在就在庭外,隨時可以傳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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