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自己,就現在
不在乎大腦裏充斥著的各種想法,不要想著自己是對的,丟棄是非對錯的想法,堅持下去,您會發現對自己有好處。(或許這就是不批判和不對事物貼標簽的好處了吧) 開車或者騎自行車的人,能夠在十字路口,至少為了自己,不逞一時之快,去讓別人的人,我覺得這個優點太讚,起碼自己能夠不吃虧。騎自行車或者開車也好,都不求快,而是能夠要求自己慢下來的話,對自己的車,或者自己的安全都是有好處的。我有時騎自行車有點冒進,事後想想有點後怕,要是當時對方不慢下來,我豈不是危險了,所以就內心是感謝的,現在我也會讓著別人,有時也會慢下來,為了自己,也為了曾經讓我的人。我01年月開的助力車,到16年夏就賣給落巷賣車的人,得50元。由於各種原因,隻開了四年,就感覺自己開了一輛破車,例如:在公路上等車輛通過,被人撞到了車尾,人連同車倒在地上,我生氣地大喊,給我把車扶起來,那時候,力氣沒現在大,要扶起來很很吃力,可能是扶不起來的,而我的車的車尾架就這麽被一個老男人給撞歪了。另一個是被人追尾,對方狠狠地直接撞在我的車後麵,導致車看起來更“殘破”了,我當時也生氣了,大喊,怎麽開車的,……但我也有錯,我不應該停下來,而對方會撞我的車的一個很明顯的原因,就是他跟隨在我的車後麵開,路那麽寬,而且不是公路,為什麽要跟在我的車後麵開,怎麽就沒有一點危機意識?我開車的時候,都不喜歡開在別人的後麵,因為我很清楚,對方要是突然間停下來,那吃虧的是我(得賠錢),危險的也可能是我,所以我要麽超速越過對方,開在他的前麵,要麽慢慢開,跟他保持一段長長的距離,就是不想開在別人的後麵的距離太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