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5章 標題黨
警察很快就到了,在大家七嘴八舌的敘述中弄清了事情的過程,但兩人的臉上卻露出一絲不以為然來。
這些年輕人啊,喝多了玩刺激而已,卻還報警浪費警力。
正準備義正言辭的教育一下,任安歌卻道:“我覺得這些飲料可能有問題,你們看……”
她拿起一枚蓋子展示:“這是個針孔吧?”
定睛一看,那枚蓋子的邊緣處還真有一個類似針孔的東西。
兩位警察心中頓時一緊,不敢將此事繼續當做“喝多了”定性。
一番搜查後,又在一個廁所隔間的垃圾桶裏找到了針管,這下事情就更大條了。
立刻呼叫了支援,並且要求所有人原地等待,不得擅自離去。
看到警察們忙忙碌碌,任安歌抱臂靠牆,嘴角掛著一絲冷笑。
董安平忽然湊過去是低聲問:“你是不是早就知道了?”
“知道什麽?”任安歌裝傻。
“彭阮是被下了藥啊。”
“我怎麽會知道?”
小姑娘斷然拒絕,並且用“你是不是有病”的目光看了對方一眼。
董安平還不死心,正要繼續追問時被莫宇攔住:“警察還在辦案。”
話說得沒頭沒尾,但好友之間的默契讓他立刻反應過來。
有什麽想問的也不是現在,不然可能給安安帶來麻煩。
彭阮扔在包間裏的衣服當然也是證據,警察們將其折好放進證物袋的時候,裝飾用的口袋裏忽然飄出一個小小的塑料袋來。
撿起來一看,裏頭很明顯有殘留的粉末。
“你們誰見過這個?”警察嚴肅的詢問。
大家都喃喃說沒有,唯有任安歌神色一怔,低聲道:“我好像見過……”
“在哪?”警察立刻追問。
任安歌做冥思苦想狀,好一會才猶猶豫豫回答:“我記得好像是……是……舍長換床單的時候,我看到過。”
那就是在彭阮的床上?
警察們交換著眼神,將小塑料袋單獨存放為證據。
取證結束,該詢問的也都詢問了,大部隊收隊,兩個警察則往醫院去了。
不久後醫院那邊的同學傳來消息,一係列檢查顯示,彭阮的血液裏果然檢查出藥物成分。
這是一種致人精神癲狂的藥,首次服用的人會有火燒火燎的感覺,不自覺便會想脫衣服。
這與彭阮之前的行為對得上。
隻是誰會這樣惡毒,給一個女孩子下這種藥呢?
大家憤怒之餘,也隱隱升起慶幸之情。
當時彭阮買的飲料可都是一模一樣的,萬一那瓶飲料是落在自己手裏,現在當眾出糗的豈不是自己?
……
事情到此並未打止,誰也沒想到當天目睹“裸奔大戲”的人裏居然有同校之人,BBS上出現了一個帖子,標題起得十分引人注目:
學霸、大師……擁有一係列頭銜的天之嬌女當眾脫衣,速速進來,晚了就看不到了。
主貼裏隻有一個打了部分馬賽克的視頻,正是當天彭阮從包廂衝出去以後的畫麵。
隻是這個標題與她屬於八竿子打不著的關係,寢室裏其他人一開始還沒注意,經人提醒後才發現“天之嬌女”指的是彭阮。
這時候已經遲了,帖子的點擊率已經超過了三萬。
更不知有多少轉發出去的內容。
“安安,這下糟了,這種東西傳出去,阮阮怎麽做人啊?”
因為KTV那次的驚豔表現,彭阮不在,大家下意識便將任安歌當做核心,這會都來問她的意見。
任安歌皺著眉頭:“先找到發視頻的人吧,傳播這種視頻也是違法的,找到他刪掉源頭再說。”
“可是現在這個視頻應該被轉發過很多次了。”
“我們也沒把發一個一個去找,隻能先找到源頭,再找個律師發個涵,讓這些傳播的人知道這是犯法的行為,敦促他們自行刪除。”
這方法顯然不夠力度,但仔細一想還真沒有更合適的法子了,大夥隻好接受。
至於如何尋找源頭,當然是拜托任安歌出麵,去請莫宇幫忙了。
欣然允諾這個請求,任安歌慢悠悠到了社團活動室。
莫宇哢噠哢噠點著鼠標,聽到打招呼的聲音頭也不抬:“坐下,等一會。”
任安歌便老老實實坐在一旁,等了一會覺得無聊,便打開麵前的電腦,飛快寫了個小程序玩起來。
忙完手頭的事情側頭看過來的時候,就看到屏幕上一個像素小女人,正在左右亂竄,而任安歌則操縱鼠標不斷扔出小球,每次打中,像素小女人便會抱頭鼠竄。
“你這算是發泄嗎?”將一個U盤扔到桌上,莫宇對這種幼稚的遊戲十分無語。
“嘿嘿……”將小程序關掉,任安歌笑,“你早就知道了?”
“知道什麽?”
“別裝傻,幫我給彭阮的手機安竊|聽程序的時候,你就都知道了吧。”將椅子一翹一翹,“後來我聽說,那天去那兒吃飯也是你提議的。”
莫宇盯著因為椅子的擺動而跟著一蕩一蕩的裙角不出聲。
跳起來拿好U盤,任安歌笑笑:“這次是我欠你一個人情,下次請你吃飯啊。”
“吃飯就算了,不如你……”鬼使神差的反駁,又緊急刹車。
“我什麽?”小姑娘一臉好奇。
“……再給我買十套最新出版的漫畫,要我沒看過的。”莫宇難道語速快了一次。
“……沒問題。”任安歌一臉無語,內心吐槽社長就是第一代宅男代表,也不知哪個紙片人會成為他理想中的“老婆”。
拿回U盤檢查了一下,發現裏麵的內容十分全麵,不但有最先散播視頻之人的資料,連這人與幕後指使者的聊天記錄也十分全麵。
飛快瀏覽了一遍,任安歌嘖嘖感歎。
看看,得罪誰都不要得罪有厲害黑客朋友的人。
這些證據從法律途徑來說當然是違法的,但這不是上麵有人麽?任安歌聯係了展倫華,將事情來龍去脈交代清楚,拜托他將這份證據交給辦案的警察。
警方有了偵破的方向,並不需要直接將這份證據展現出來,隻要順藤摸瓜,很快便將那個人揪了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