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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7)我想要回去

  聽到這聲音響起的那瞬間,我猛地回過神來,扭頭望去,正好看到方妍妮那張雖然沒有以往那般濃妝豔抹,但卻依舊搭理得精致的臉龐。


  我就說昨天收到的那封信是她派人送來的。


  看來她早就知道顧天澤跟周芸兒今天會出現在我跟萊朗的婚禮上,甚至還很有可能,是她想辦法帶他們進來的,畢竟萊朗不可能給他們請柬。


  而這裏,沒有請柬,是進不來的。


  昨天,我還很好奇她在信裏所說的那個所謂的‘驚喜’是什麽,今天,我卻連跟她說話的欲望都沒有了。


  就算她現在刻意站在我麵前,故意說話刺激我挑釁我,我也隻覺得自己提不起一絲理會她的興趣來。


  注意到我的漠視,她的臉色變得難看起來。


  不過在她還要對我說些什麽的時候,禮台上的萊朗走了下來,擋在了我邊上,將我跟她隔了開來。


  “方小姐,既然馬上就要為人母了,我勸你還是本分點地好。”


  他看著方妍妮,冷冷說道,隨即他扭頭看向站在方妍妮身後的那些特意守護著方妍妮的保鏢,像是在吩咐自己人一般似的說:“把你們三少爺的妻子帶回去,讓她好好在家裏養胎。”


  也不知道是萊朗本身的氣場太強,還是人家知道他的身份不敢違逆他的話的緣故。


  總之他話音一落,那幾個人麵麵相覷了一眼後就立馬走出來一個看似是領頭人一般的人,在方妍妮麵前恭敬地彎著腰:“三少夫人,請跟我們回去吧。”


  聽到他這麽說,方妍妮本就很難看的臉色頓時更加陰沉了幾分。


  但她卻也知道分寸,重重地哼了一聲後終究還是沒有敢繼續留下來跟萊朗對著幹,而是轉身往廣場邊緣,朝著外麵的方向走去。


  那個領頭人和剩下的幾個保鏢也都迅速跟了上去。


  無論是方妍妮之間說的話還是她的離開,我都不在意,我直到現在,在意的都隻是顧天澤之前那番話。


  所以在萊朗三言兩語打發了方妍妮之後,我也顧不得在場剩下那些賓客們異常的眼神,直接轉身撲進了萊朗的懷裏,帶著祈求的眼神盯著他。


  我想要回去看下爺爺。


  雖然我明知道這個請求違背了我曾經和萊朗訂下的約定,但此刻我顧不了那麽多了。


  很多事情,一個人隻要經曆過就會知道,當你曾經許諾時,覺得你可以很容易做到的事情,在那件事真的發生的時候,其實是很不受你控製的。


  尤其是那些事情還關於一個人心中最脆弱的情感方麵的時候。


  所以我眼裏含著淚,祈求地看著萊朗。


  我想要讓他同意讓我回去看望爺爺,就算他真的病重不愈了,我也希望自己能夠回去送他最後一程。


  因為他是我的爺爺!


  我身上流淌著從他那裏傳下來的血脈!

  萬幸的是,萊朗真的懂我。


  所以他隻是輕柔地替我拭去眼角的淚痕,然後對我輕輕點頭,溫柔道:“嗯,我陪你一起回去。”


  得到他的同意,我頓時欣喜不已,雖然臉上還是笑不出來,心裏卻仿佛輕鬆了許多,但與此同時,我對萊朗卻又更加愧疚起來。


  甚至我都在想,自己是不是真的如周芸兒所說的那般厚顏無恥。


  在這種時候,還在利用著萊朗對我的感情和對我的心疼,讓他答應我去做他其實並不願意做的事情,甚至讓他允許我違背我們曾經的約定。


  但我卻顧不了那麽多了!


  爺爺病危的消息就像是一顆大石頭一般懸在我的心頭上空,不知道什麽時候就會砸落下來。


  哪怕萊朗答應陪我回去,也不過是讓我略微鬆了一口氣而已。


  而那口氣,僅僅能讓我放鬆地呼吸著,卻無法減少我心裏沉甸甸的難過和壓力。


  原本,我們的婚禮是要舉行一整天的,但因為突然出現的顧天澤和我迫不及待地想要回去看爺爺的緣故,這場原本準備得很充分,雖然賓客並不算多但卻聲勢浩大的婚禮被迫草草地提前結束。


  萊朗的私人飛機因為在斯維島的緣故,並不能夠及時趕回來送我們,因此我們隻能夠選擇訂票,乘坐最早的一趟航班飛回國。


  經過詢問,離現在最早的一趟航班是夜裏十一點,到達京南市的時候差不多在明天淩晨六七點鍾的樣子。


  而後是明天早上最早七點的一趟,會在下午到達京南。


  在萊朗問我選擇哪趟的時候,我毫不猶豫地選擇了夜裏十一點這趟航班。


  於我而言,現在最重要的是早一點回到京南市,早一點見到爺爺,其他的都無所謂。


  別說是需要夜裏十一點出發了,就是夜裏兩三點,就算是讓我不眠不休,我也要抓緊時間趕緊趕回去。


  更何況在知道爺爺病危的情況下,我又怎麽可能還睡得著?


  不過現在離晚上十一點,還有很長的一段時間。


  我想了想,看著萊朗道:“我陪你去把結婚證領了吧?”


  在美國,也是有領結婚證這一說法的,很多在教堂裏結婚的夫妻之所以沒有專門去美國的居民機構領結婚證,是因為他們在舉行婚禮時,就由神父將證拿來了。


  而雙方說完婚禮的誓詞,交換過戒指並且喝過交杯酒以後,神父就會當著兩人的麵,鄭重其事地在結婚證上寫下雙方的名字。


  總的來說,跟國內的也差不太多。


  隻是我和萊朗的婚禮,為了簡化後續的流程,將這一環給省了。


  所以我們想要領結婚證,就必須自己到專門的居民機構去。


  但讓我沒想到的是,我這麽說以後,萊朗卻對我搖了搖頭。


  “現在不急,等我們從中國回來以後再去領證也是一樣的,反正我們已經舉行了結婚典禮,在外人眼裏,你已經是我的妻子了。”


  他的這一番話,讓我無從反駁。


  但從法律上來看,如果我不跟他領證的話,我們兩人就算不上真正的夫妻。


  而這樣的我,在三年後是拿不到在這裏的居住卡的。


  不過既然他都這樣說了,我自然也不好再說什麽。


  我隻是將目光移向了另外一邊,原本說好在我舉行完婚禮以後就準別離開的親人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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