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四章 體質不同
毒蛇嘴角微抽,臉色瞬間難看起來,因為他已經想到孫浩要去幹嘛了,那個錢林如此針對他,黑市之行絕不會順利。
要知道,黑市雖然不被官方承認,甚至會予以打擊,但倆者並沒有直接衝突。
更何況,黑市雖然價格高,可東西很多,連一些大人物也會經常來淘點寶貝什麽的,所以,一般情況下來說,官方對黑市監控並不嚴。
不過,這不代表他們就管不了,尤其是現在錢林主動針對,黑市又作為消息靈通之地,肯定會有人在裏麵守著,孫浩現在如果過去,百分之百被逮個正著。
所以,毒蛇大膽猜測,這個孫少,估計是要去找錢林談談心了,可是,這尼瑪也太大膽了吧,那可是蘇河省省會的核心幹部啊,孫少要幹什麽?
去送死嗎?
不過,毒蛇也不敢去問,因為他看的出來孫浩不想多說,所以一頓飯吃的毒蛇心情忐忑,不斷歎氣,希望能引起孫浩注意,打消去找錢林的念頭。
然而,孫浩視若無睹,該吃吃該喝喝,一頓飯愣是吃了倆小時,讓人震驚的是,小環一個人吃的竟然比他們三個大老爺們都多,連孫浩都不得不服。
最後,孫浩抹了把嘴,很是舒暢的出了口氣,笑眯眯的看著吃的最多,最奔放的小環問道:“吃飽了沒,要不要再來一份大閘蟹?”
“嗝……”小環打了個飽嗝,樂嗬嗬的看著孫浩,終於覺得這個人不是那麽壞了,想了想,道:“吃飽了,不過我還想再打包一份明天吃,可以不?”
旁邊,毒蛇莫名一驚,下意識站起,激動道:“小環,今晚你已經吃的夠多了,不能這樣……”
“哈哈,可以,當然可以,服務員,再給我們打包一份大閘蟹!”
孫浩大笑,直接打斷了毒蛇的話,而後意味深長的看了他一眼。
因為孫浩發現了一件很有意思的事,那就是小環不管怎麽吃,肚子都是平平的,並沒有鼓起的征兆,而這種現象,自然就讓孫浩敏感的想到了一種體質!
古有傳言,稱世間有大凶饕餮,口能吞天,動輒噬地,當然,這些都是假的。
不過,孫浩卻知道有一種體質,簡直跟饕餮有的一拚,且擁有一個非常霸道的名字……逆天體。
這種體質,生來就食量驚人,堪比一頭小牛犢,而且根本不會因為能吃而肥胖,被一些練氣士中的吃貨美女尊稱為逆天體。
至於那些被吃進去的食物,如果擁有逆天體的是普通人,就會莫名其妙的消失,實際上是化成了能量充斥四肢百骸。
但要是可以修煉的練氣士,可就了不得了,經人指點,絕對會一飛衝天!
隻是,這種體質也有個弊端,那就是崛起後期幾乎讓人絕望,若無名人指點,普通人活不過十三,會被濃鬱的能量活活撐死。
而練氣士也活不過十八,因為吃進去的東西太多,化為能量後即便吸收也無法徹底滅絕後患,頂天了多活五年。
恐怕這也是毒蛇迫切想給小環灌頂的主要原因,當然,這是孫浩剛剛從毒蛇阻止小環再進食的時候才看出來的。
隻是孫浩想不明白,為什麽以毒蛇的見識會知道逆天體這種體質,要知道,就算是孫浩,也需要觀察過小環才能確定。
而且他可以肯定,這世上有辦法對付逆天體的絕對超不過五指之數,而能想到用醍醐灌頂來刺激潛能,以求最大限度吸收能量的,絕對非常人可以想到,這就是孫浩納悶的地方。
最後,大閘蟹打包完畢,孫浩這才促狹的小聲問毒蛇,道:“你是不是知道這丫頭一些事,但是卻瞞著我們的?”
聞言,毒蛇明顯一驚,看了孫浩半天,才驚疑不定道:“孫少,您是不是看出了什麽?”
“廢話,我告訴你,讓她這麽吃下去,這小丫頭絕活不過三年!”孫浩冷笑,看到毒蛇的反應,他就可以確定自己的想法了。
“孫少,既然你看出來了,那為什麽……”毒蛇眸子一凝,有些狐疑的盯著孫浩問道。
見狀,孫浩撇嘴,神色傲然道:“因為她遇到了我,在我手裏,能吃就是福!”
“這……”毒蛇一愣,片刻後眼冒精光,回過神來驚喜道:“孫少,我想起來了,您既然有辦法讓血煞進步那麽大,還要去找那個神秘的賣藥人,說明您醫術肯定很高明,莫不是,有辦法醫治小環的病?”
“誰告訴你這是病的,這是福,以後,你會為收養了這個小丫頭感到驕傲的!”孫浩掀起嘴角,很有興趣的看了眼正樂嗬嗬拎著大閘蟹向前跑的小環。
“太好了,太好了,小環的病……啊呸,小環的福,哈哈哈……多謝孫少,我送她回去,一會跟您一起去找那個什麽鳥錢林,幹票大的,直接宰了那逼養的都行!”
毒蛇大喜過望,說話都有些語無倫次了,連原本的擔憂都拋到了腦後,打算力挺孫浩。
事實上,也無怪他如此,幾天的接觸,毒蛇這個常年在刀口舔血的流浪漢早已將小環當做了親閨女,當得知小環離家出走竟然是因為父母虐待她不讓吃飽,毒蛇曾經還十分生氣。
不過後來他就沒那麽氣了,因為察覺到小環體內有一股不可言述的能量後,他曾套過小環的來曆,卻沒想到無意中得知了小環體內能量的來源,竟然是因為吃才囤積起來的。
後來,在其追問之下,小環才怯弱的將一切告知,毒蛇也就了解了她父母的苦心。
不過,既然上天已經讓小環來到了自己身邊,毒蛇說什麽也不會主動將小環送回去,這也是他迫切想給小環醍醐灌頂的主要原因,怕小環會早夭,當然,這個辦法,也是小環告知的。
隨後,毒蛇走了,孫浩則和血煞在附近溜達起來,不過,轉了一圈,孫浩的臉色卻越來越難看。
大街上,他竟然看到了三張通緝令,幸好相片很模糊,且是黑白的,隻有肩膀以上部位,應該是身份證上的照片,要不然倆人這麽晃悠,恐怕早就被認出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