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相

  靜掩的窗子隔住了塵封的幸福,

  寂寞的溫暖飽和著遼遠的炊煙──

  陌生的聲音還是冰冷的呼喚?……


  挹淚的過客在往昔生活了一瞬間。


  ——《過舊居》戴望舒

  就那樣一間小小的房子,掩住了過去不被看見它的斑駁。人走茶涼後,除卻某時某地想起來,什麽都不會剩下。帶不走的記憶就那樣放置吧…


  易銘晨就這樣在陽今涵的小窩大剌剌地生活下去。


  再後來過了多少年,回憶起來,陽今涵特別氣憤:“臭小子,那時候什麽也不說,看著姑娘我好欺負,賴著,那麽大了卻和8、9歲的今曉差不多,吃了的飯都去哪兒了?你說,他除了可以和我強強嘴,留著有什麽用啊?”


  是啊,留著有什麽用呢?人人安居樂業的,沒有那麽多下崗人員,失業率是從來都不會談的一個問題。小偷什麽的都還沒有大規模普及,所以他也不是說可以在晚上遇著強盜之類的,擔當起男子漢的風度,保護弱小的今涵和今曉,搞一個搏鬥什麽的,最後壯烈犧牲。純粹少爺一枚,不會做飯,不會洗菜,不會家務,除了踩個三輪載載她賣菜,偶爾教教今曉功課,也沒有多大的用是不是?


  可是就這個一無是處的少爺霸著不走,一月有餘。


  生活總要過的,晚上倆孩子坐在瓦房頂上聊天,她知道他的過去,他的難過,他的有關悲傷的一切——


  “小涵啊,我跟你說,我真的是少爺喔!如假包換的,

  可是啊,

  他們都說我是野孩子,偷了弟弟的一切的小偷。


  很搞笑是不是?”


  他說,她聽。


  “三歲吧,聽說那時候我被我親爸接回易家。”孩子大了,有關三歲之時的記憶也是殘缺不已。


  “那時候,不太清楚。長大一點了,會算計日子,會說話了,可是媽媽剛懷孕,沒有什麽時間可以照顧我。爸爸呢?他很忙,忙到我一個月都見不到他。對了,我又沒有跟你說我有一個爺爺。


  是的,一個爺爺。除了命令,不會和我說一句話的爺爺。


  我從小就知道,爺爺不喜歡我。可是啊,為什麽呢?他抱著銘照那麽親,他會給銘照夾菜,他會讓管家做銘照喜歡的東西。


  有一次,銘照問爺爺為什麽不問問哥哥喜歡吃什麽呢?


  爺爺說,照照喜歡的銘晨都很喜歡啊。


  銘照沒有說話了。


  可是啊,我一點都不喜歡,怎麽辦呢?


  我不喜歡銘照每次都可以讓爸爸去開家長會,我不喜歡銘照可以讓同學們去家裏聚會的權利,我不喜歡銘照喜歡的玩具手槍因為我沒有,我不喜歡銘照喜歡吃的海鮮丸子,我最不喜歡的——是爺爺隻會叫銘照照照而我永遠都會是銘晨…”


  他失神,頭一直仰著,這樣的話,眼淚應該就不容易掉下來吧?

  “我以為我不夠乖,在不知道的時候惹爺爺生氣。


  有一次,爺爺病了,嗓子很痛,他以前說想吃王記那裏的蜂蜜,所以我跑了好遠好遠的距離,腿都覺得要斷掉了,不認識路,就一路問別人該怎麽走。王記在犄角旮旯處著,我總算找到了。可是呢,回去銘照從我房裏拿了蜂蜜給爺爺,因為我說過這是給爺爺的,他大概迫不及待了。爺爺以為是銘照要管家帶他去買的,他很開心。很開心很開心的那種…


  他如果知道是我買的一定不會笑的那麽開心,對不對?

  我不敢說衣服舊了,因為我怕話爺爺會因為花錢重新買衣服而生氣;我不敢吃的很多,因為我怕爺爺說隻會吃窮的大少爺…”


  可是,事實是易家怎麽也是顯赫一方,易爺爺又怎麽會因為錢而虐待他呢?12歲還沒有長大,就以為什麽都跟錢掛鉤,包括愛…


  他講述著爺爺,爸爸,媽媽,弟弟…


  爺爺冷冷淡淡,爸爸每天不常見麵,弟弟倒是對自己不錯,可是畢竟是小兩歲的弟弟。那就隻有一個媽媽了。


  一直以為媽媽是世上待他最好的人。從小到大除了冷漠,什麽都沒有的他,隻要有一個稍微噓寒問暖的人就會被視為信仰,那種在自己心裏最最重要的信仰。而媽媽的存在就是這樣一個意義——


  可是,總有那麽多可是,很煩的,是不是?


  7歲,他第一次知道了媽媽不是媽媽。幾個所謂富寮太太之類的人去易家做客,所以那次很偶然聽到了真相,隻那麽一次。


  不知道誰說:“儀瑜啊,你還養著那個孩子嗎?”


  “對啊,怎麽了?”


  “一個野孩子,你還當作寶一樣”很不屑的聲音。


  顯然媽媽惱了:“你說什麽呢?那孩子怪可憐的。你們啊,不要亂嚼舌頭!”


  “本來就是麽,要不然銘照就是易家大少爺了。哪兒能輪的到他啊…”


  後來媽媽說了什麽他都聽不見了,原來啊,這就是事實。


  野孩子——怪不得爺爺不喜歡他,爸爸也不太理他,媽媽完全是在憐憫…


  一種什麽感覺呢?一個7歲孩子心裏唯一的一個信仰都被完全顛覆。


  原來自己是一個沒人要的野孩子,不被任何人喜歡和接受,偷走原本屬於銘照的身份和地位小偷。


  一個人躲到房間裏苦,撕心裂肺的感覺,可還是不敢發出聲音…無聲,咬著唇,直到感覺到了血腥味道。


  那時候做夢,總是一句動人心扉的話反複出現:

  媽媽不要走!我怕…


  我怕一閉上眼睛,就看不見媽媽了…


  7歲以前,他可以和少騫、家羿打打鬧鬧,沒有任何負擔。


  7歲那一年,他要努力去接受那個事實。


  8歲的時候呢,學會了沉默,因為他不知道如果憑著傲骨的精神離開易家,哪裏還能收容,他可以找到另外一個家麽。


  9歲他學會偽裝,沒有任何表情,也不會像以前一樣,哪怕一句話,都和大人們說的很少很少。不會和媽媽撒嬌,不會繼續做長街的霸王,除了上學不會出門,也不會…哭

  10歲,還是不到長大的年齡。正巧銘照養了一直小兔子,純白純白的,特別可愛。他於是經常跑過去和小兔子說說話——今天學校裏發生的事情,老師表揚了他,大胖又把小珍的裙子綁到了凳子上之類的。


  沒有聽眾的現場直播,很滿足。


  全世界都拋棄了他,他依然得生存下去,不是嗎?

  有天,他看著小兔子一直沒什麽精神,就拿了點青菜葉子去喂,結果一喂就掌不住分寸。小兔子掙紮了一個晚上後被撐死了。銘照哭了好久,他被爺爺趕到暗室裏跪了一夜。地板真的好冰好冰,是磚頭砌的,他的身體比地板更冰。


  沒有一個人去看看他,一個10歲的孩子在一個冷的要死的房間。


  跪了好久好久,後來長大了,腿疾,每到冬天,一吹西北風,就開始隱隱發痛。


  11歲,他不會碰銘照的任何東西,也不會企圖有任何一個會真正,沒有理由的關心他的人出現。


  12歲,都說是一個小成年,應該舉辦一個儀式,當然這個提議也是媽媽說的。


  媽媽呢,這幾年扮演的還是和以前一樣,唯一會關心他,會照顧他。但是她也一直不知道,他真正喜歡的東西是什麽,不知道他從來都不喜歡海鮮丸子。而自己心裏也存了芥蒂,他覺得自己不需要可憐,也不像先前那樣粘她很緊了。自然也就躲著,然後疏離。


  可是,那次,爺爺爸爸都同意了開一場生日宴。7月份的生日,北方剛開始夏天,逃跑計劃剛開始醞釀就那樣順理成章了。


  生日宴,來了好多好多人,他都不認識的。


  無關自己的盛宴,一場虛華——


  不知道是哪家的傻千金過來扯著嗓門問他:“你就是易銘晨嗎?”


  他沒有理她。


  千金不介意自顧自的說:“我們交往吧?”


  銘晨少爺雖然不想理這位大小姐,但聽到她的話還是噎住了,“你說什麽?”


  “我們交往啊,”傻千金以為他同意了,“那個我聽我媽媽說你呀不是儀瑜姨的孩子啊,你肯定受了很多苦吧?那個雖然儀瑜姨很好啦,可是還不是自己的媽媽對吧?沒想到哦,你這麽好看,算了,本小姐勉為其難就允許你跟了我拉~~”千金小姐口若懸河般。


  易銘晨的臉色已經很蒼白蒼白了。要是別人對他說這一番話,還是可能,也許,感動了易少爺,可是啊,就是這麽一位趾高氣昂的小姐以非常不屑的口吻來施舍一份她所謂的愛。


  “媽的,誰家的野孩子?”易少爺聽到這樣一句話從身後傳出來。


  一位穿著白色西服,頭上打的摩絲,跩跩的,突然有一股想抽人的衝動,易少爺還沒有爆發,旁邊的傻千金已經搶先一步地對摩絲少年:“白茉,你說誰呢?”


  “晶晶——”摩絲少年把千金拉到一旁,用易銘晨可以聽得見得聲音說,“你不知道這是一個野孩子嗎?你怎麽可以隨便跟他說話呢?”


  千金:“我媽媽說了,生日嘛,給他爺爺一個麵子。還說他爺爺就是為了堵住外人的嘴,亂嚼舌頭說虐待孫子——”


  …


  原來,這就是事實。


  可笑吧,他雖然也沒有很想過這個生日,一個從來都不會得到認可的孩子在那一刻出生。


  他想擺脫這種桎梏,這種逃離易家的欲望沒有比這時候更強烈。


  趁所有人扮演著各種陰奉陽違的演員的時候,

  那位名叫白茉地摩絲少年把易銘晨輕輕一撞,他直直向著蛋糕架那邊撞過去,多麽簡單的動作——


  “啪——”


  7層的蛋糕就那樣,那麽快,化為一地油汙。


  眾人驚慌,有些孩子叫出了聲音,那麽混亂的世界,那麽糟糕的真相。


  爺爺易安泰聽到了叫喊聲,沿著眾人的目光向著蛋糕那裏望去,除了易銘晨一個人站在那裏,沒有任何一個人,7層的蛋糕毀了,準備了好久的宴會也毀了。他認為是銘晨自己摔了蛋糕。氣鬱攻心。但為了維持自己的身度,還是特別淡定地朝向來賓進行安撫,解釋,這隻是一個意外…隻那麽一瞬間的驚愕完了就是繼續笑談風聲。


  嗬!爺爺是多麽完美的一個演員,而這個生日多麽可笑的一個盛宴…


  銘晨呆呆地站在那裏,沒有逃跑。


  易暮坤看著兒子很生氣,信步走過去,捏著他的胳膊,很疼很疼,就那樣半提半拽的去了房間,開門,一丟,摔門而去。


  多簡單的拋棄動作啊,沒有任何表情,也不用任何言語。


  他被丟在地上,下巴磕到地板,眼睛那麽容易就酸澀了,淚吧嗒吧嗒地掉,好委屈是不是呢?他知道好多人都看到是白茉推地他不是嗎?為什麽沒有人問問,是這個孩子毀了生日宴嗎?

  脫離易家,此時唯一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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