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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3章小命都差點丟了,送一塊肉怎麽夠

  作為吃貨的她,一想到今天中午家裏又沒人回來做飯,略一猶豫就爽快的同意了。


  “跟我走小路繞過去吧,這樣更快。”


  葉明華帶著她從屋後的小路穿插,從一片密林中穿過之後,果然很快到了葉明華家屋子的後院。


  接下來林明月很快就後悔了,葉明華完全忘了之前是自己邀請林明月回來的,又不停的讓她做這做那。


  換來林明月一個個白眼,不過為了吃,她隻有忍了。實在是葉明華的手藝太好了,隻要吃過一次他做的菜,吃別的東西都覺得沒有味道了。


  更別說回去之後,每天還得吃陳桂香做的水煮青菜。俗話說沒有對比就沒有傷害,吃叼了嘴巴的林明月,怎麽能夠忍受從天堂到地獄的感覺。


  就算退一萬步說,就算她回去做飯,一樣要淘米煮飯,洗菜切菜,在這裏不過是打打下手,其實輕鬆的多。


  別的倒沒什麽,就是心裏對葉明華那種頤指氣使的態度,感覺到有些不滿。


  她憤憤不平的擇著水芹菜,昨天采摘回來的水芹菜,被葉明華細心的泡在水裏,今天還很鮮嫩。


  林明月隻要稍微把那些枯黃的葉子擇一下,再把頭尾處的花苞和梗子掐掉就算完事。


  她雖然有情緒,但做起事來還是很認真的,特別是一旦開始做一件事,就會力求完美。


  野豬肉被葉明華醃好,燒的滾燙的鍋裏,加了一種特殊的野生香料,用沸水煮開之後,一種奇異的香味飄散開來。


  野豬肉倒進去在沸水裏翻滾,煮了一段時間,葉明華又把水芹菜放了進去。


  他打火鍋用的是一口小鍋,這時候整個鍋子被他端到桌上,這時候林明月才明白,桌上墊的幾個竹片是特意來架鍋子的。


  “吃吧,嚐嚐我的手藝怎麽樣。”葉明華給兩人各自裝了一碗米飯,把洗好的筷子遞了過去。


  林明月接過筷子,這次比上次更加不客氣,不用葉明華招呼,就自顧自的夾了一塊野豬肉吃了起來。


  越吃越覺得香嫩有嚼勁,試吃了一筷子之後,林明月呈完全停不下來的狀態。


  葉明華也沒上次這麽拘謹,大概了解了林明月的食量,知道這一鍋東西肯定夠吃,他也就敞開來吃了。


  吃的滿頭大汗的林明月,看到葉明華也放下了筷子,直接端起鍋子,把湯倒在外麵的溝裏。


  收拾起碗筷,就開始自覺的刷鍋洗碗,葉明華先是愣了一下,接著勾著嘴唇笑了起來。


  其實他今天並沒有這個想法,畢竟是他做了對不起林明月的事,嚇到了人家,當作謝禮,才請她吃的這頓飯。


  讓她幫忙擇菜,也是為了加快做飯的進度,希望這件事,他原本是打算自己來的。


  不過既然林明月這麽勤快,又這麽主動自覺,他也就由著她去。


  做完事的林明月,抱著自己可愛的小兔子準備回家。


  “這個拿著,送你的。”她剛走到門口,葉明華突然提了一塊野豬肉遞了過來。


  稍微掃了一眼,林明月就發現這塊野豬肉的成色非常好,而且肥瘦相間,隨便放點大蒜辣椒一炒,肯定美味的不得了。


  隻是好端端的,葉明華為什麽要送她野豬肉?她到人家家裏做客,又吃又帶的像話嗎?

  看林明月瞪著眼睛看著他,就是不肯接,葉明華不得不解釋道:

  “今天在你的幫助下,打到了一隻豺狼,這點野豬肉根本不及那隻豺狼1/10的價值。


  說起來還是我占了你的便宜,你不要有任何心理負擔,帶回家慢慢享用吧。”


  “既然這樣,那你再給我一塊野豬肉吧。”


  聽葉明華這麽一說,林明月覺得他這話還挺有道理。


  畢竟自己冒著生命危險,又是當誘餌,又是差點被他的槍子打中。這麽危險的事,就吃了一頓火鍋,再加送一塊野豬肉怎麽夠?

  “啊?”葉明華一臉懵逼,剛剛還火急火燎的要離開,送她野豬肉都不肯要,一副極為清高的樣子。


  這一眨眼的功夫,就嫌一塊野豬肉太少了,這畫風未免轉變得太快了吧?


  “啊什麽啊?到底送不送?要知道,老娘我今天為了幫你打到那隻豺狼,可是差點連小命都送了。


  我這200斤的肥肉都搭進去了,還不值你兩塊野豬肉嗎?”


  林明月一把搶過許清風手上提著的野豬肉,生怕他聽了自己豪放的話語反悔,先把肉抓在手裏才放心。


  “行吧,你想吃就再送你一塊。”


  葉明華想著,那隻豺狼隻腦袋上有個子彈孔,身上的皮毛完好無損,到時候應該能賣個好價錢。


  他能打到那隻豺狼,林明月和那隻兔子功不可沒,所以很快答應再送她一塊野豬肉。


  葉明華轉身回了房子,再過來時,手上提著一塊比之前那塊還大得多的野豬肉。


  “呐,最多給你這麽多了,吃不完的話用鹽醃著曬一曬,到時候當臘肉吃也挺不錯。”


  不得不說,葉明華是個很大方的人。從認識那天開始,就沒跟林明月計較過錢財的問題。


  就算像林明月這麽龜毛,這麽貪財的人,接過他遞來的野豬肉,也滿意的臉上笑開了花。


  原本以為自己這麽一說,他最多再切一小塊過來,誰知道他直接切了一塊比之前那塊還更大的送給她。


  葉明華送給自己的這兩塊肉,如果換成錢,估計也得幾十塊錢吧。


  “謝謝你,今天的事原諒你了,下次我抓了魚,請你吃魚。”


  林明月右手抱著兔子,左手提著兩塊肉,喜滋滋地回家去了。


  “好。”葉明華笑笑,想著今天下午是時候該去鎮上一趟,把野豬肉和豺狼都處理掉。


  一到家裏,林明月立刻洗洗切切,用鹽把兩塊肉都醃好,之後才掛在一個有太陽又隱蔽的角落曬著。


  這種好寶貝,可是可遇而不可求的,她必須好好藏著,除了許清風和他老爹以外,別的人都不告訴。


  做完這一切,林明月連午覺都不睡了,直接搬了張凳子在外麵曬太陽,還順帶著把屋後那塊地除除草施施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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