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一章 山雨欲來風滿樓
精明的古管事自然看得出來,眼前這半大的小子隻是名義上的東家,真正做主的是他身後的那位俊公子。
那個“飛天蝙蝠”真的離開了嗎?
這位俊公子為何要買下初午雜貨店?
他跟飛天蝙蝠什麽關係?
家主的消息,可靠嗎……
“嗬嗬,一場誤會,實在不好意思…”
不愧是古管事,變臉比翻書還快,剛才還氣勢洶洶要殺人的模樣,這會兒卻滿臉堆笑道:“既然這店已經易主,那我等也隻好吃了這啞巴虧了…多有打擾…”
說著,朝楊嘯山抱拳一禮,又朝喬啟睿、寒朝等人行了禮,爾後帶著他的人很快離開了。
喬啟睿知道,這夥人不會輕易離開,而自己正好也要查他們此行的目的。
當下吩咐寒朝,盯緊了他們。
小夥計三娃這才哆哆嗦嗦地上前,“東家,真的把這店轉給你們了嗎?”
楊嘯山看了喬啟睿一眼,得了示意,對三娃點點頭,“是,但請放心,隻要你老老實實做事,不會趕你走的…”
三娃神情緊繃,嘴唇嚅動著正要說話。
楊嘯山忙道:“每月的工錢還會加倍。”說完下意識地看了喬啟睿一眼。
“真的。”三娃驚喜地問道,目光卻是看向喬啟睿的。
他也看出來了,這位才是說話的主兒。
剛才他本來是要提出辭工的,在這家店幹活風險實在太大了。
前些天他才被不明人物打暈綁在雜物房,今兒又被人尋釁滋事,還莫明地換了東家,真不想幹了啊。
可,要漲一倍工錢,想想還是劃算的。
這要是真的,那就再幹幹吧。
畢竟,家裏還有一大家子要養活呢…
三娃這些小心思,喬啟睿自然瞧了出來,但他沒想到小山兒也瞧出來了,還當機立斷說了漲工錢的話。
喬啟睿自然要點頭支持。
不管怎麽說,這初午雜貨店也是個正經的營生,能經營自然要好好經營下去的。
他自己沒有工夫來打理,讓小山兒打理一段時間試試唄。
契書上也的確寫的楊嘯山的名字,雖然明白這隻是個名頭,但他仍然感激喬大哥對他的信任,同時責任感和信念感暴增。
離開初午雜貨店之前,喬啟睿又細細查看了一番,從而提出了不少建議。
楊嘯山聽得連連點頭,對這位不拿自己當皇子的喬大哥越發欽佩,還信誓旦旦保證,一定會把店鋪經營好,決不辜負喬大哥的信任…
喬啟睿拍拍他的肩膀,以示鼓勵,“嗯!相信你,好好幹!”
回到縣衙後不久,他便收到秋爽的短訊。
太後果然派人去了駱家。
不但太後,皇帝陛下更是大張旗鼓地下旨追封駱老夫人為一品國夫人,並派重臣攜其豐厚的喪儀前往駱家吊唁。
至此,東陽城駱老夫人已故的消息天下皆知,有關駱老夫人的生平在民間傳得沸沸揚揚。
這的確是位了不起的傑出女性。
在喬啟睿的記憶裏,駱老夫人四十歲便坐上了駱家當家人的位置,從此帶領駱氏子弟們縱橫商海大半個世紀,期間經曆了大夏王朝由鼎盛走向衰落,繼而滅亡的全過程,又經曆了中原連年混戰、南北雙朝並立的複雜局麵,但駱家仍然安然無恙,受南北雙朝的保護和敬重。
這其中固然有駱家本身的尊崇地位作保,但未嚐沒有她作為駱氏當家人個人的功勞,從而為駱家的安穩太平保駕護了航。
這不,駱老夫人才剛去逝,各方勢力便蠢蠢欲動了,連小小的酉城都隱隱透出山雨欲來風滿樓的緊張氣氛。
駱家商號遍布南北。
喬啟睿相信,酉城也一定有駱家的生意,但駱老夫人精明,未雨綢繆地將很多生意都化明為暗,對外不再打駱氏商號的名頭行事。
這樣,將來無論南晉還是北慶,若想要清算駱家,根本無法將駱家的生意徹底根除。隻肖駱氏子孫有一個在世,便能將那些暗裏的生意盤活,從而重振駱家。
這也是太後的顧慮。
若是太後在這,一定為自己有這樣聰慧的孫兒感到自豪。
連皇帝兒子都沒想到的隱患,這個孫兒卻想到了。
然而想得多了就累。
不久寒朝來報,說是查到了那夥人的落腳處,竟然就在對麵的福來客棧。
看來,福來客棧很有可能便是駱家在酉城的暗樁。
那初午雜貨店就在福來客棧的斜對麵,兩家同在一條街上,相隔不遠,之前難道就沒半點交集?
這個疑惑,想來隻有福爺能夠解答了。
“繼續盯著,重點查下福來客棧的掌櫃。”喬啟睿吩咐道。
寒朝應聲是,又道:“馬得彪那裏傳來消息,姓辛的病癆鬼走了。”
“走了?”喬啟睿很是驚訝,“去哪裏了?”
“說是回京,今兒一早走的。”寒朝頓了下,又道:“殿下若想在半道上動手,屬下這就去安排。”
能夠除掉辛先生自然是極好的。
現在的喬啟睿不怕殺人,就怕殺錯了人。
就憑他做的那些事,辛先生當殺。
喬啟睿沉吟一刻,看向寒朝,“你有把握?”
寒朝點點頭,“有。”
喬啟睿道:“那好,此事由你負責,需要什麽盡管讓秋爽給你調派。隻有一點,無論成功與否,不能讓人察覺是我們幹的。”
“屬下曉得。”寒朝道,之後告退。
卻這時,春榮匆匆入內。
之前因為江洋大盜的事,春榮、夏伏帶隊在下麵的村子裏挨家換戶地搜查,終於查到了些線索。
聽完春榮的稟報,喬啟睿一點也不吃驚。
他早猜到那些所謂的江洋大盜,其實是山匪假扮的。
葛橫雖然帶兵去了臨沅,但他豈能“放心”四殿下獨自留在酉城,自然要給他找些事做了。
隻不知他究竟在下哪一盤棋,接下來的路數如何。
城外的“江洋大盜”沒抓到,城內的五福幫卻被他查得快無所遁形了。
這兩天,陸續有人來縣衙舉報,有不明可疑人住進了某某院子、某某房舍等。
爾後等衙役帶人去搜,卻不見人影兒。
現場種種跡象表明,人剛走不久。
如此幾次,對方卻總是比衙役快了一步,隻不知究竟是巧合,還是,巧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