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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命中注定

  每次守門人見到他,都會熱心地奉上食物,也不知道是哪來的,每天晚上他總有不同的花樣,有時候是雞湯,有時是烤魚。盡管食物的香氣總讓他垂涎,但他仍謹守規則,從不接受死人的東西。


  他看了看手表,淩晨四點。


  事情要從半個月前開始說起。


  他是個專職作家,總是窩在自己的蝸居中寫作,每日五千字是他的基本原則。平時他幾乎足不出戶,房間是套房,連上廁所都不用離開。


  那天他難得出門添購糧食,卻因為外麵的陽光過於刺眼,還有太久沒起身運動而感到暈眩。走到一半便覺得受不了,鑽進路邊一家書店裏避暑。


  他在書店裏看見自己的書,因為沒什麽人看而被擱置在角落,心中隱隱有些不甘。


  稍微晃了下,挑了幾本暢銷作家的,正打算要離開的時候,從他身後的書架上“啪唰”一聲,有什麽東西掉了下來。


  是一本純白色封麵,看上去還有些老舊的書。


  他將書撿起來端詳了一番,沒有作者,沒有書名,裏麵甚至沒有版權頁,這真的是書嗎?該不會是人家不小心遺落在這裏的吧。


  也沒想太多,把書交給櫃台順便結帳。


  如果他仔細算算的話,就會發現買書的總金額多了十元;如果再仔細一點看的話,或許就能看見結帳的夥計不懷好意地將那本無名書塞進他的紙袋裏……


  然後當天晚上,自稱黑白無常的人找上了他,他就這麽莫名其妙接下了“鬼差助手”這個工作。


  沒想到搞了半天,他還是注定要吃這行飯。


  故事回到上麵。


  “快上岸!這骨頭很貴的,要是壞了就不好了!”


  死要錢的胡子越把替身趕回岸上,替身越不能動了,坐在地上看起來頗有幾分落寞。胡子越把替身的衣服脫掉,用自己的外套幫替身擦幹身體,替身靜靜地看著胡子越,忽然開口:

  “如果真的找不到我的骨頭,那就幹脆把我減了吧。”


  “為什麽”


  胡子越問,他仍沒有停下動作。


  “心願無法達成,我永遠都不能投胎,與其繼續就在這令人絕望的世界,不如直接殺了我。”


  替身臉上雖然木無表情,但仍可以感受到它說這話時的痛苦。


  “如果你想的話,我可以現在就減了你。”


  “不要,我想再找找看!”


  “……”


  果然是“死人直”呀。


  我們從中午一直找到黃昏,還是沒有骨頭的蹤影。畢竟事情都過去那麽久,連死者自己都不記得確切的日期,說不定骨頭都被衝到下遊去,或是被人私下處理掉了。替身似乎是出自愧疚,在搜尋工作四個小時過去之後,終於願意放棄,讓胡子越把自己的魂剪掉。


  “那你得先跟我回去,我的工具都還放在宿舍裏。”


  胡子越沒有反對,或許他也想快點把這道靈魂趕出替身,好找下一個吧。沒用的東西留著就是累贅,這是他的座右銘。


  “三個人要怎麽坐?”


  我看著向小鄭借來的機車,提出了最根本的疑問,雙載危險三貼違法。


  “替身又不是人,就當做我們帶了個身大的娃娃出門就好了。”


  胡子越跨上後座,替身夾在中間,看來又是個要我載人的節奏了,雖然替身沒有安全帽,不過它隻是一塊木頭而已,戴不戴安全帽都沒關係吧?


  然而上路沒多久,胡子越又以我騎得太慢為由把我趕下去,再次上演極限動作般的飆車戲碼,我坐在後麵替這位殘障人士捏了把冷汗。


  玩火會自焚,飆車會梨田。這附近一帶都很偏僻,路上幾乎沒有行車,胡子越本來想在路口來個帥氣的甩尾,結果重心不穩,狠狠地摔在了地上。替身畢竟是木頭,撞了也不會痛,跌在地上立馬就爬起來了,還順便扶起機車,而我跟胡子越則在地上滾了好幾圈。


  “靠”


  胡子越起身的第一件事,就是去檢查小鄭的機車怎麽樣了,果不其然,車頭凹陷、燈裂了一個。


  “失算了,我幹嘛跟他打賭啊!”


  “我就說你不能騎車!每次都這樣玩命,你……”


  我正想說他一番,卻發現地上有一大片的血跡。


  “啊啊啊,我的夜明珠啊!”


  胡子越還在怨念,我連忙打斷他:

  “別管夜明珠啦!你都不痛的嗎!”


  “我又沒受傷,幹嘛要痛啊?”


  胡子越一出口,我跟替身都愣住了。因為地上那些血就來自他的手肘跟膝蓋,他的褲子磨破了,膝蓋的皮膚也被刮掉了一層,鮮血汩汩流出,但他本人卻完全沒有發覺。照理來說受了這樣的傷,哀嚎都來不及了,還能這樣泰然的站起來簡直不可思議。


  “你的膝蓋!胡子越!你到底有多愛錢啊!”


  被我這麽一說,胡子越才低頭看了看自己的傷口,然後他瞪大了眼睛:

  “這是我的血嗎?”


  “不是你的是誰的!快用東西來包紮一下……”


  “用這個吧。”


  替身說著,把自己的袖子卷起來,拆下纏在手肘處的繃帶:

  “這是用來固定我的關節用的。”


  我因為著急,手一直在發抖,當我緊緊地把繃帶纏繞在胡子越的膝蓋上的時候,我看著都替他心疼,他卻連唉都沒唉一聲,好像傷口根本不在他身上


  “你別撐啊,痛的話就喊出來,你這樣我看著更難受。”


  “……”


  胡子越還是沒有吭聲,我發現他臉色已經全白了。


  我說要送他去醫院,他卻堅持要先把替身送回宿舍,我說不動他,隻好聽從,讓替身在宿舍裏待會之後又去了小鄭在的機車行,他一看見我們兩個狼狽的樣子,什麽也沒說,隻歎了口氣道機車壞了沒關係,人傷了可不行,他說夜明珠不要了,隻要人沒事就好。


  最後在我半脅迫之下,胡子越還是去了醫院。


  我自己受的是小傷,自己擦擦藥就行了,胡子越可不是,我很驚訝他居然還能夠走路,這驚人的耐力讓我佩服。


  然而隔天,我才知道這跟耐力無關。


  胡子越從醫院回來之後被我逼著在宿舍休息了一天。


  老實說我很擔心他這樣的狀態要持續多久,他也不說話,也不打電玩,就隻是蒙頭在床上猛睡。我中午特地買了兩碗蝦仔麵帶回宿舍,叫他起來吃,順便給他上藥。


  胡子越做起來,叫我不用幫他,自己拆開了膝蓋和手肘的繃帶上紅藥水,整整這個過程眉頭都沒皺一下,倒是我在旁邊都別過頭不敢看。


  換完藥他拿了麵線,加上一大坨辣椒拌勻,吃了一口之後。他擺出了一種非常複雜的表情,有點像是對人生的絕望與痛苦交雜在一起。吃個麵線有那麽難過嗎?

  “怎麽了?這家的辣椒不好吃嗎?”


  “不是,我……”胡子越稍微停了一下,像是在思考恰當的措辭。


  “你不知道我為什麽不會痛嗎?”


  “不知道”


  麵對這沒頭沒腦的問題,我也隻能說不知道了。聽了我的回答,胡子越隻是笑笑。他嘴角的弧度很淡,我卻受不了他這樣的笑容,我寧願他奸笑、偷笑、會笑,也不想看見這種視死如歸的表情。


  “劍白,你要不要聽故事?”


  胡子越冒出這句話,再也不管我想不想聽,就徑自說了起來:

  我在兩歲到八歲的那段時間,一直都是和叔叔住在一起,不過我對那六年發生的事情完全沒有記憶,並不是因為忘記了,而是那段時間我根本就沒有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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