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3章

  但是這個早晚很容易就把你的人生給拖沒了,城裡邊兒的人也是這麼想,城外的人也著急呀,朝廷也著急呀。

  這都換了兩皇上了,但是這津州城還沒拿下呢,你想想皇上心裡邊兒,這個朝廷高層心裡邊兒,再加上范籬心裡邊兒,范鳩心裡邊,啥感覺?

  其實說到這兒,我們還得往外再說,一說朝廷對范鳩早就不滿意了,幹嘛呀,你就為了搶功,你就在這兒自個兒圍,你打的太慢了。我不說別人的戰功有多麼的強,我就說你太慢。

  朝廷其實早就想幫著范鳩,但范鳩都給拒絕了。

  當時朝廷制定了一個軍事計劃,是以恭王為首的官僚體系決定向蠻夷購買新式的軍艦來組成一支艦隊。用意呢就是這支艦隊,現在我們可以用來平定起義軍,起義軍平完之後,我們以後可以把它組成我們國家的海軍。

  這事皇上就批了,批了之後呢,具體就委託給朝廷海關總稅務司李泰國去辦,你一聽這個李泰國,這名字好像是特別的傳統,特別普通,但其實這是個蠻夷人。

  能起這個名字就意味著他在這裡生活了很長時間,這人是資深的外交官,辦事效率很快,如果給朝廷買點啥,都是在腦子裡邊兒的事兒,沒過多長時間就打西方蠻夷之地採購了好幾條軍艦,並且把它開到這裡來了。

  這事兒應該是辦的很漂亮的,恭王應該是很高興的,但是收貨的時候,恭王有點傻了,怎麼傻了呢?

  請朋友們設想一個場景,比如說我們在網上買了一套紙質書和有聲書的套裝,對吧?郵過來一看,發現這個包裹特別的大,跟電冰箱的包裝還大,還是雙開門的,哎,你納悶吧,就把它打開吧,結果一打開發現裡邊兒除了有一本書之外,還有一大活人,大活人還很精神,他見了你之後還很客氣,你問:你是哪兒來的?他說你買的是套裝,除了這個紙質書之外,你還有有聲書,而這個有聲書呢我負責給你讀!

  當時恭王看到軍艦的時候,他在裡邊發現啥了呢?發現蠻夷了,有一大批,金髮碧眼的蠻夷。這恭王就覺得很納悶兒,說這是什麼情況啊?買一贈多少來著?贈20啊,贈30啊?

  那這些人是咋回事兒呢?真的是贈送的嗎?絕不是,這也不是恭王要求的,恭王當年要的是啥,人家跟著李泰國說的非常清楚,說這個船必須買回來之後,由我們的人擔任艦隊的統帥,我不會開,我可以邀請你們的蠻夷人當副手幫我的忙,但是與此同時呢,我會挑選朝廷的軍人上船學習,無論是駕駛還是作戰,我們都要學,這樣的話既能夠幫助朝廷迅速的掌握海軍的軍事技術,也不會讓我們這個艦隊的主權落到蠻夷人的手裡。

  但是李泰國這個人是啥人?他在朝廷的統治區內生活了很久,而且他是一個蠻夷人,在朝廷官員面前飛揚跋扈慣了,所以他出去買的時候呢,可能是為了吃回扣,可能是為了顯示自己很有力度,在購買的時候擅自代表朝廷聘請了一個叫阿思本的蠻夷軍官來當這個艦隊的司令,然後跟這個阿思本說:你呢,你再去挑選一批人組建你自己團隊,你跟著我到東方朝廷來。

  而且回來後跟恭王說啥呢?說這些艦隊不能用你們朝廷的人,用你們的人會影響艦隊的戰鬥力。

  這件事傳出來給恭王愁壞了,朝野上下也為之震動啊,啥玩意兒?我買個艦隊還得養著你們的人,然後還不能是我們的人?錢是我們花的呀,這不是玩我們的嗎?

  李泰國說了:這船是屬於你們的。

  那你倒給我們用啊!

  不行!給你們用影響戰鬥力,還得我們用。

  啥意思,我給鄰居老王買輛車呀?

  所以整個的朝廷都強烈的反對,但是李泰國呢?當爹當慣了,你是不是不收貨?就是不簽收吧,對吧?好,你不要我退回去啊,反正這玩意也不是我花錢,我給你退過去就得了唄。

  他一說要退,朝廷傻眼了,這咋整啊,我咋退呀,退回去的運費得我承擔,而且對軍艦是不是也得我承擔這個損失。

  那完了,那我朝廷還建立什麼海軍啊,不但沒建立海軍,我的錢還賠了,這咋整?

  而且呢人家講了,那蠻夷軍官阿思本說:我們這是大老遠從遠洋過來的人,我們是替你們打工,他們得有工資,而且我都跟他們說好了,工作多少、多長時間,給多少錢,你現在就給人遣散了,要遣散費,所有的錢全都壓在朝廷身上。

  朝廷那時候就是這麼面,就是這麼被欺負,我被欺負承擔這個責任,我想想我得花多少錢吧。就擱那兒算,一算:不行,買船才花170萬,我要折騰這一圈,至少我得損失70萬,1/3沒了,1/3都不止。

  很尷尬,怎麼辦?結果恭王這個時候就想了:這事兒我自己不能背這個雷啊,對吧?我自己背這鍋可不行的,是吧?我買這個船是為了花錢以致用的,那我得把這個責任轉嫁出去吧,我問問在一線工作的人,如果他不認,這事兒就好辦,你們不認,那就是你們不認,不是我不給你買。

  你看這是恭王的想法,就給范籬、給李富荃,給范鳩這些大將寫信,說:你們要不要這批人?

  這信一過來就看出范籬,范鳩,李富荃他們心裡邊到底想的是啥?

  范籬是啥呢?他的態度比較鮮明,在對外交往當中呢,他的態度就是小事可以放一邊去,但是原則大事不能退讓。那就捋一捋吧,艦隊是我們花錢買的,而且訂了合同,那麼必須就得按我們人的主張辦,你要談不妥呢,退回去!丟點錢是小事兒,國家主權不能受侵犯。更何況呢,在他看來,說這個戰爭的局勢有沒有這隻艦隊,都能夠完成鎮壓起義軍的人。

  所以范籬回了一句非常堅決的話:以朝廷之大,區區170萬船價,每年90萬用款,示之如鴻毛,不可因小失大,亦可使李泰國折其嬌氣。

  啥意思?李泰國你算幹啥的呀?你不就是在我們這混的嗎?外交官幫我們買東西唄,說你這人跟我們泱泱大國嘚瑟什麼呀?錢我不要了,甚至於說這艦隊我都可以給你,你有啥可跟我們裝呀,我們怕你嗎?這是范籬的態度。

  李富荃的態度也差不多,所以你從這倆人的這個奏摺當中就能看得出來,兩人對這件事情的處理,其實出發點是為了朝廷考慮。

  但是范鳩呢,他就不這麼想,他咋寫呢?他也是說這船可以不要,但是後邊兒呢他又加上幾句話,加什麼呢?說這船啊,要是就這麼不要就有點可惜了,不如我們拿它來緝拿海盜,但是呢緝拿海盜好像有點大材小用,有點殺雞用了牛刀,說這樣的話,那要不然乾脆吧,朝廷現在這麼缺錢,你也別辦什麼海軍了,把海軍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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