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章

  區劃沿革


  廣州 (5張)

  1949年,廣州市劃分為28個區,其中城區20個(逢源、黃沙、西禪、長壽、沙麵、陳塘、太平、惠福、靖海、北、德宣、西山、東堤、漢民、前鑒、大東、東山、洪德、蒙聖、海幢)、水上區1個(珠江區)、郊區7個(南岸、沙河、芳村、石牌、新洲、瀝滘、三元裏)。


  1950年,28個區合並為16個區,其中城區8個(長壽、河南、惠福、永漢、太平、越秀、大東、荔灣)、水上區1個(珠江區)、郊區7個(南岸、沙河、芳村、石牌、新洲、瀝滘、三元裏)。


  廣州 (3張)

  1951年10月,郊區7個調整為4個(白雲、芳村、西村、新滘)。


  1952年9月,8個城區合並為5個(東區、中區、西區、北區、河南區)。


  1953年5月,西村區並入白雲區。同年6月,黃埔區成立。


  1956年6月,黃埔、白雲、新滘3個區合並為郊區。


  1958年12月,撤銷珠江區,同年撤銷郊區;原郊區的4個公社與花縣合


  廣州 (6張)

  並設立廣北縣,劃歸廣州市;原郊區的8個公社設立近郊區。


  1959年3月,撤銷廣北縣,把花縣劃回佛山專區;撤銷近郊區恢複郊區,原從郊區劃出的4個公社劃回郊區。


  1960年4月,從佛山專區劃出花縣、從化縣歸屬廣州剩同年8月,撤銷中區、郊區,設立越秀區、東山區、海珠區、荔灣區4個城區和黃埔區、芳村區、江村區3個郊區。


  廣州 (2張)

  1961年,韶關專區的佛岡縣劃歸廣州剩


  1962年5月,3個郊區合並為1個郊區。


  1963年,佛岡縣劃歸韶關專區管轄。


  1973年,郊區部分再分設黃埔區。


  1975年,佛山地區的番禺縣、惠陽地區的增城縣和龍門縣、韶關地區的


  廣州塔 (7張)

  新豐縣劃歸廣州剩

  1983年,韶關地區的清遠縣、佛岡縣劃歸廣州剩


  1985年1月,郊區部分分設河區、芳村區。


  1987年1月,郊區改稱為白雲區。1988年1月7日,龍門縣劃歸惠州市,新豐縣劃歸韶關市,清遠縣和佛岡縣劃歸清遠剩

  1992年5月,撤銷番禺縣,設立番禺市(縣級),由廣州市代管。


  1993年6月,撤銷花縣,設立花都市(縣級),由廣州市代管。同年12月,撤銷增城縣,設立增城市(縣級),由廣州市代管。


  1994年3月,撤銷從化縣,設立從化市(縣級),由廣州市代管。


  2000年5月,撤銷番禺市和花都市(縣級),設立番禺區和花都區。


  2005年4月,撤銷東山區並入越秀區;撤銷芳村區並入荔灣區;設立南沙區和蘿崗區。廣州市轄10個區和代管2個縣級剩[16]

  2014年2月,撤銷黃埔區、蘿崗區,設立新的廣州市黃埔區;撤銷從化盛增城市,設立從化區、增城區。廣州市下轄11個市轄區。[17]區劃沿革


  廣州 (5張)

  1949年,廣州市劃分為28個區,其中城區20個(逢源、黃沙、西禪、長壽、沙麵、陳塘、太平、惠福、靖海、北、德宣、西山、東堤、漢民、前鑒、大東、東山、洪德、蒙聖、海幢)、水上區1個(珠江區)、郊區7個(南岸、沙河、芳村、石牌、新洲、瀝滘、三元裏)。


  1950年,28個區合並為16個區,其中城區8個(長壽、河南、惠福、永漢、太平、越秀、大東、荔灣)、水上區1個(珠江區)、郊區7個(南岸、沙河、芳村、石牌、新洲、瀝滘、三元裏)。


  廣州 (3張)

  1951年10月,郊區7個調整為4個(白雲、芳村、西村、新滘)。


  1952年9月,8個城區合並為5個(東區、中區、西區、北區、河南區)。


  1953年5月,西村區並入白雲區。同年6月,黃埔區成立。


  1956年6月,黃埔、白雲、新滘3個區合並為郊區。


  1958年12月,撤銷珠江區,同年撤銷郊區;原郊區的4個公社與花縣合


  廣州 (6張)

  並設立廣北縣,劃歸廣州市;原郊區的8個公社設立近郊區。


  1959年3月,撤銷廣北縣,把花縣劃回佛山專區;撤銷近郊區恢複郊區,原從郊區劃出的4個公社劃回郊區。


  1960年4月,從佛山專區劃出花縣、從化縣歸屬廣州剩同年8月,撤銷中區、郊區,設立越秀區、東山區、海珠區、荔灣區4個城區和黃埔區、芳村區、江村區3個郊區。


  廣州 (2張)

  1961年,韶關專區的佛岡縣劃歸廣州剩


  1962年5月,3個郊區合並為1個郊區。


  1963年,佛岡縣劃歸韶關專區管轄。


  1973年,郊區部分再分設黃埔區。


  1975年,佛山地區的番禺縣、惠陽地區的增城縣和龍門縣、韶關地區的


  廣州塔 (7張)

  新豐縣劃歸廣州剩

  1983年,韶關地區的清遠縣、佛岡縣劃歸廣州剩


  1985年1月,郊區部分分設河區、芳村區。


  1987年1月,郊區改稱為白雲區。1988年1月7日,龍門縣劃歸惠州市,新豐縣劃歸韶關市,清遠縣和佛岡縣劃歸清遠剩

  1992年5月,撤銷番禺縣,設立番禺市(縣級),由廣州市代管。


  1993年6月,撤銷花縣,設立花都市(縣級),由廣州市代管。同年12月,撤銷增城縣,設立增城市(縣級),由廣州市代管。


  1994年3月,撤銷從化縣,設立從化市(縣級),由廣州市代管。


  2000年5月,撤銷番禺市和花都市(縣級),設立番禺區和花都區。


  2005年4月,撤銷東山區並入越秀區;撤銷芳村區並入荔灣區;設立南沙區和蘿崗區。廣州市轄10個區和代管2個縣級剩[16]

  2014年2月,撤銷黃埔區、蘿崗區,設立新的廣州市黃埔區;撤銷從化盛增城市,設立從化區、增城區。廣州市下轄11個市轄區。[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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